1. 養老保險中途不想交了可以退嗎
個人全額繳納的養老保險是不能也不可以全額退回的。 沒有滿足15年的養老保險中途辦理停止繳費的,只能退還個人賬戶部分的金額。養老保險屬國家強制性保險,除符合在職職工死亡和喪失中國國籍等一次性支付條件的情況,其他情況不可以退費,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15年,經本人申請可以辦理退付手續。
養老保險的享受待遇,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1、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死亡待遇。(1)喪葬費(2)一次性撫恤費(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1)交了養老金後悔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應盡量連續繳納,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凡企業或被保險人間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按有關規定不繳費的人員除外),被保險人符合國家規定的養老條件,計算基本養老金時,其基礎性養老金的計算基數,按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逐年前推至相應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按每滿12個月為一個間斷繳費年度計算,不滿12個月不計算)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2. 我好後悔交了養老保險
你好,如果您不想支付,養老保險可以退還。
1、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農村戶籍:如果您選擇在離職時結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您可以一次性將個人賬戶的累計金額(個人繳費部分和利息)退還給自己,同時清除繳費記錄。之後,將被視為新的被保險人,並重新計算支付期限。城鎮戶籍: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平倉的。
2、只有以下三種特殊情況可以清算: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未達到15年累計繳費的,可申請一次性清算個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累計金額,並自行返還。如不幸在退休前身故,可一次性結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累計金額。這部分可以繼承,即由法定繼承人領取。退休死亡,個人賬戶金額未足額收回的,可一次性清算余額,由法定繼承人收回。
拓展資料:
1、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解決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勞動年齡限制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或因年老失去工作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後。
2、養老保險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五種主要社會保險中最重要的一種。養老保險的目的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為他們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養老保險將定期減免。全面構建覆蓋全民、統籌城鄉、明確權責、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實施全民保險計劃。完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盡快實現國家養老保險統籌規劃。
3、完善城鄉居民統一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失業和工傷保險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自2018年7月1日起,國務院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集中調整制度的通知開始實施。
4、2021年1月11日,隨著全球老齡化發展趨勢明顯,「三大支柱」模式正成為各國養老金制度改革的主流選擇。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5]中國的養老保險包括四個層次(或部分)。第一級為基本養老保險,第二級為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級為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第四級為商業養老保險。在這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以稱為第一層次和最高層次。
3. 養老保險不交了可以退已經交的錢嗎
不可以退。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養老保險現行允許退保情況只有以下幾種:
1、出國定居
2、死亡
3、同一時段重復參加保險的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轉入農保或者城保,並有書面申請。
基本上就這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保手續。其中第4種情況需要在退休前才能辦理。
其它情況都不允許退保,只能辦理轉移或者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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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
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3.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
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 包下來" 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4.商業養老保險
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
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