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服務項目有哪些
生活照料類:為老人提供托老、購物、送餐、代購物品、家政服務等一般照料和陪護等特殊照顧的服務。醫療保健類:建立健康檔案,為老年人提供陪護、陪伴看病、疾病防治、康復護理、心理衛生、健康教育等服務。
1、生活照料類:為老人提供托老、購物、送餐、代購物品、家政服務等一般照料和陪護等特殊照顧的服務。
2、醫療保健類:建立健康檔案,為老年人提供陪護、陪伴看病、疾病防治、康復護理、心理衛生、健康教育等服務。
3、文化教育類:為老年人提供老年學校、知識講座、學習培訓、書法繪畫、圖書閱覽等服務。
4、法律維權類: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法規咨詢、法律援助及維護老年人贍養、財產、婚姻等合法權利等服務。
5、體育健身類:為老年人提供活動場所、體育健身設施等服務。
6、志願服務類:為老年人提供鄰里互助、定期看望、電話問候、談心交流等服務。
7、應急救援服務類: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為有需要的獨居、有突發疾病的老年人安裝「一鍵通」電話,利用社區服務中心平台,及時發現並緊急處理老人遭遇的各種疾病和意外事件。
2. 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北京)服務功能配置--養老概念之十一
(1)利用驛站現有設施和資源,為社區內空巢或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間托養,實施專業照護。
(2)針對有特殊服務需求的老年人開展短期全托,短期全托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5天。
(3)積極主動為有特殊服務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務,包括協助進食、協助排泄及如廁、協助移動、更換衣物、卧位護理,以及洗發、梳頭、口腔清潔、洗臉、剃鬍須、修剪指甲、洗手洗腳、沐浴等內容。
(4)有條件的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可接送需要日間照料的居家老人。
(5)對於需長期托養的老年人,統一推介轉送到附近的養老機構(照料中心)接受全托服務。
(1)響應老年人通過互聯網、物聯網等網路手段或電話、可視網路等電子設備終端提出的養老服務需求,整合聯系社會專業服務機構、服務資源和社區志願者,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專業化養老服務。
(2)呼叫器、遠紅外感應器、網路終端、可視網路等智能呼叫網路設備應符合國家規定,質量完好,其功能應符合老年人的特點和需求。
(3)驛站應主動公開服務電話,選派熟悉業務、服務能力強的人員接聽電話,收集老年人服務需求。對於政策咨詢類電話,盡可能第一時間給予解答。對於服務需求類電話,應認真做好記錄,及時轉相關部門或負責人辦理。
(4)對於老年人提出的助餐、助潔、助浴、助醫、助行、代辦等服務需求,由社區養老服務驛站轉介或直接提供服務,按老年人要求排憂解難,做到高效便捷、收費合理。
(5)驛站為老年人推薦的社會專業服務機構必須負責該服務的跟蹤督導。承接服務的服務機構須是經民非或工商注冊、管理規范、服務記錄良好的服務機構。
(1)助餐主要分為集中用餐、分餐和上門送餐。
(2)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食品行業標准。
(3)提供助餐服務應根據營養、衛生的要求、老年人需求、地域特點、民族、宗教習慣制定菜譜,為老年人提供營養豐富、全面合理的均衡飲食,做到葷素搭配、干稀搭配、粗細搭配合理,每周有食譜。
(4)實行集中用餐的驛站,應在醒目處公示助餐服務時間、服務須知等,保持內外環境及餐桌整潔,餐具須每餐消毒一次。給予老年人充分的用餐時間,服務過程細致、周到、親切;注意觀察老年人用餐安全,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5)分餐、送餐應及時,飲食應保溫、保鮮、密閉、防止細菌滋生,提供符合保溫、保鮮要求的設備及運輸工具,保證及時、准確、安全地將餐飲送達。
送餐時要注意核對老年人的姓名、菜品及數量,確定無誤後簽收,服務時禮貌、周到、細致。
(6)提供餐飲加工服務應獲得衛生許可證,助餐服務人員應身體健康,助餐服務可轉介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提供。
(7)提倡通過中央廚房方式開展助餐服務。
(1)設有護理站的社區養老服務驛站,應配備相應醫務人員,為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護理站配備的注冊護士、康復治療人員人數應當符合本市護理站審批有關要求。
(2)不具備條件的,依託周邊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健康服務,可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家庭病床的設置與管理相結合;也可引入社會化專業機構,提供健康服務支持。
(3)社區養老服務驛站至少依託醫療機構提供量血壓、測血糖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依託專業機構或專業人員開展慢性病管理、常見病護理、翻身拍背、養生保健、用葯指導等醫療護理服務。
設有護理站的,可按照本市有關規定開展基礎護理、專科護理、臨終護理、消毒隔離技術指導、營養指導、社區康復指導、健康宣教等醫療護理服務。
(4)社區養老服務驛站應定期組織專業人員舉辦健康知識及技能培訓,加強老年健康教育,提供疾病預防、傷害預防、自救及自我保健等健康指導。
(5)依託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護理站或專業醫生、護士為老年人提供定期體檢、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社區護理、健康管理等服務。
(1)協助老年人開展各種類型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文化娛樂活動,內容包括組織書法、繪畫、棋牌、唱歌、戲曲、趣味活動、益智游戲以及健身運動等。
(2)驛站應制定相關管理制度規范,明確活動設施場所的開放時段、注意事項、服務保障措施,在不同時段安排適宜的活動方式,確保不影響老年人正常休息和身體健康。
(3)所有活動遵守安全、自願原則,滿足老年人身體和精神健康的條件和需求。
(4)活動場所宜由專人定期打掃清理,確保干凈整潔。
(1)驛站應及時掌握簽約服務老年人的心理變化,滿足老年人心理需要,促進老年人心理健康。
(2)心理慰藉主要以陪同聊天、情緒安撫等形式開展。陪同聊天以老年人感興趣的話題為切入點,多傾聽,引導老年人傾訴,與老年人建立良好的信任關系,幫助消除不良情緒反應及孤獨,滿足老人情感慰藉和心靈交流需求。
(3)心理慰藉服務應注意保護服務對象的隱私權。
(4)心理慰藉服務的人員可由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師、醫護人員或經驗豐富的養老護理員擔任。
(5)要有危機處理的意識,制定相應的危機處理預案和程序。必要時可提供相關信息尋求專業支持,或轉介專業服務機構提供服務。
在以上服務的基礎上,可根據自身條件拓展開展助潔、助浴、助醫、助行、代辦、康復護理、法律咨詢等服務項目。
(1)助潔主要包括整潔居室(客廳、卧室、廚房、衛生間)和清潔灶具。
(2)門框:無塵土、觸摸光滑、開關盒等表面潔凈,玻璃目視無水痕、無污漬、光亮潔凈。
(3)地面:木地板潔凈,瓷磚無塵土有光澤。
(4)居室:地面無死角、無遺漏,潔具潔凈光亮、無異味。
(5)清潔灶具:無明顯污漬、不銹鋼灶具光亮潔凈,必要的進行定期消毒處理。
(1)助浴主要分為來站助浴和上門助浴。
(2)助浴前應進行健康評估和安全提示,並做好相關安全措施。有條件的驛站,可派車將老年人接到驛站。
(3)助浴過程中應注意觀察老年人身體情況,如遇老年人身體不適,協助採取相應防護措施。
(4)助浴時應根據四季氣候狀況和老年人居住條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溫及浴室內通風。
(5)上門助浴應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協議,並有2名工作人員在場。
(1)協助監護人陪送老年人到醫院就醫或代為取葯。
(2)遵照醫囑,協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管理葯品。
(3)按照監護人要求提供約定內服務,必要時可提供相關信息或轉介服務。
(1)助行服務包括陪同戶外散步、陪同外出。
(2)助行服務一般在老年人住宅小區及周邊區域內。
(3)助行服務應注意途中安全。
(4)使用助行器具時應按助行器具的使用說明進行操作。
(1)根據老年人需求,提供代購、代領物品,代繳費用等服務。
(2)服務范圍包括為老年人代購生活必需品或陪同購物,代領各種物品,代繳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等日常費用,服務人員應准確記錄購買的品種,清點錢物,按照約定購物,做到當面清點並簽字。
(3)提供代辦服務時應保護老年人的隱私,不向他人談論老年人的家庭情況或錢物情況。
(1)康復護理醫療服務應依託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
(2)康復護理應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點。
(3)康復護理過程中應注意觀察老年人的身體適應情況,防止損傷。
(4)根據需要配備相應的康復設施設備。
轉介由法律從業資質的律師或律師事務所提供咨詢服務。
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在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的統籌協調下,加強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對接,在掛號、就診、取葯、綜合診療、轉診等方面為居家老年人就醫提供便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