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保險包括哪些內容
養老保險包括的險項如下:
1、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和員工共同依法繳納的養老保險。在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並辦理退休手續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退休職工支付基本養老保險金(也稱「碼殲罩退休金」)。
2、企業額外補充的養老保險。企業根據自身能力,在國家規定以外提供輔助性養老保險。
3、職工自願選擇辦理的商業養老保險。作為個人補充保險改斗形式。
養老金由兩大類構成:
一、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調節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
1.基礎養老金:以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數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
2.個人帳戶養老金:按員工退休時個人帳戶積累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計算。
3.調節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只計發給1992年7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且在2006年7月1日以後退休的員工。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享受比例。
4.過渡性調節金:只計發給1992年8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且遲鬧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員工。
二、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待遇(僅限戶籍員工):過渡性補貼、工齡補貼。
1.過渡性補貼:只計發給1994年7月前參加工作的戶籍固定職工、合同制工人,標準是按1994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計算。
2.工齡補助:只計發給1992年7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本市戶籍固定職工、合同制工人,標準是:(本人退休後首月計發的基本養老金+過渡性補貼)×1992年7月31日前的繳費年限×0.5%。
② 靈活就業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哪些
靈活就業保險主要包含了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兩種險種。
靈活就業保險指的是國家針對小時工、臨時性就業、季節工、彈性工時等沒有固定就業單位的特殊人群所設立的社會保障權益,核心就是使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後也可以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拓展資料: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是指一種保險政策,有一類沒有固定的工作、失業或再就業的人屬於靈活就業人員。針對這類人的養老保障,國家頒布實施了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政策。
繳費比例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照上一年當地的平均工資計算,可以分為五檔,靈活就業人員選擇其中一檔繳費基數,再按照繳費比例繳費即可。
一檔:社保平均工資60%;
二檔:社保平均工資70%;
三檔:社保平均工資80%;
四檔:社保平均工資90%;
五檔:社保平均工資100%。
以上五檔是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選擇其中一檔後,再按照養老保險費比例20%繳費即可,其中8%部分存入個人賬戶。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為12%。
領取標准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同、繳費檔次不同,領取標准也不同。
1.繳費滿15年的: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20。
2.當地實行統賬結合養老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的原國有、集體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後按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辦法參保的,退休後其月基本養老金按城鎮企業職工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
3.繳費不滿15年的:靈活就業人員若不願繼續繳費的,不能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和從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中劃入統籌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退休年齡
靈活就業人員的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業單位參保繳費滿10年(含視同繳費),且靈活就業2年以上的女性參保人員,經本人申請,可以選擇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退休手續。
③ 養老保險包括哪幾種險項
養老保險一般分為以下幾類:
1、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和員工共同依法繳納的養老保險。在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並辦理退休手續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退休職工支付基本養老保險金(也稱「退休金」)。 2、企業額外補充的養老保險。企業根據自身能力,在國家規定以外提供輔助性養老保險。
3、職工自願選擇辦理的商業養老保險。作為個人補充保險形式。
1、「五險一金」講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2、「五險一金」的繳費比例是什麼?
目前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其中17%劃入統籌基金,3%劃入個人帳戶),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5%;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300%的10%。(統籌基金即:在養老保險制度從國家—單位制逐漸向國家—社會制轉變的過程中需要國家統籌,以解決經濟發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齡化等問題。
(1)以企業繳費為主建立社會統籌基金;
(2)由職工和企業繳費為主建立個人帳戶;
(3)政府負擔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費用。這種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半基金制有利於應付中國人口老齡化危機,逐漸分散舊制度到新制度的轉軌成本,逐步實現由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到個人養老保險制度的轉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
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④ 個人社會養老保險都有哪些
個人養老保險種類如下:
1、社保養老:是國家統一的法規政策強制建立和實施的社會保險制度,只有繳滿15年之後,即可在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並辦理退休手續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退休職工支付基本養老保險金(也稱「退休金」),具體包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2、企業年金: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由企業完全承擔,或由企業和員工雙方共同承擔,單位交工資總額8%,個人交工資4%,退休後按月領取或一次性領取。
⑤ 個人繳納的社會性養老保險都包含什麼內容
1、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的形式,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能夠獲得國家和社會補償和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險是國家根據憲法所制定的基本社會政策,社會保險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濟性、福利性、社會性。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2、社會保險包括以下五項內容(五險):
——養老保險:即勞動者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在養老期間發給生活費,以及生活方面給以照顧。
——失業保險:即勞動者在失業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的給付以及轉業培訓、生產自救及職業介紹等保障措施。
——工傷保險:即勞動者因工負傷,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後的工資收入補償,也是對因工負傷勞動者的醫療護理和生活照顧措施。
——醫療保險:即勞動者在患病期間的收入補助和在醫療護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生育保險:即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收入補助和保障措施。
3、社會保險的作用有以下五項:
——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安定社會。
——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增進勞動者體質。
——促進生產發展,保證經濟正常運行。
——為社會、為基層服務,方便群眾生活。
——實行收入再分配,適當調節勞動分配,保護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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