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金缺口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缺口是指養老保險基金收不抵支的狀況,分三種情況:
1、當期(年)出現的收支缺口;
2、歷史留下的收支缺口,即所謂歷史欠賬;
3、未來收支缺口,即預測在若干年後可能出現的收不抵支現象。
個人養老金繳費方式如下:
1、繳費一般都採取銀行卡劃帳的方式,可以在當地建一張銀行卡,在自身工作地按月往卡里存錢就行,銀行同一地區不算異地存款;如果參加的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則企業單位將在每月工資中扣除相應費用。
2、單位繳納,養老金繳納的金額與繳費工資有關,個人需要繳納8%,單位需要繳納20%,個人的8%公司會從每月工資中自動扣除,然後再統一由單位的財務繳納當月的養老保險。
個人養老金的領取條件:
1、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3、出國(境)定居;
4、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 養老保險金的缺口原因
養老保險金出現缺口的原因 如下:
第一個現實原因就是,老齡化加劇。我國是一個回人口大國,老齡答化的逼近,讓養老保險支出日益增加。
第二就是參保繳費標准難以提高,而退休人士的養老金標准也難以降低。
第三個原因就是養老金本身的增值問題。目前我們的市場在法制和法規方面有不是十分健全所以風險的防範成為最大的難題。
雖然養老金出現缺口,但是各方專家已經在積極想辦法應對,相信通過大家的努力,完善養老制度體系,問題可以迎刃而解。
3. 養老金缺口
養老金缺口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不足而形成的養老基金缺口,收支不平衡。養老金缺口也體現了我國的人口老齡化的趨勢,對於形成的養老基金缺口的解決,多政策推進。開放二胎政策、延遲退休、對於不足的由政府給予補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三條規定: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4. 為什麼會出現社會養老金缺口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是由於社會對於養老金關注度不高,再加上沒有發布這樣的政策,所以才會導致這樣的缺口。原因就是人們沒有購買養老金,沒有購買養老保險,沒有關注這樣的問題,沒有關注這樣的政策,沒有發布這樣的問題。
5. 如何解決養老保險缺口問題
近年來,中國養老金缺口問題已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熱議,對於中國養老之困的討論由來已久,如今形勢更加嚴峻,改革更加迫切。本文通過對中國養老金缺口的分析,指出當前中國養老金缺口主要來自人口老齡化和轉軌成本兩方面因素,並結合中國養老保險的基本情況分析進行了國際比較,提出了如何在繳存比例、單一支柱、國資劃撥、退休年齡這四個方面深化改革的政策建議。
中國養老:已非遠慮,而是近憂
「老齡化」是現在進行時。根據中國統計洞慶局數據,中國勞動年齡人口(15~64歲)已經在2013年見頂。2015年中國老年人(65歲以上)撫養比為13%,之後人口老齡化的速度和老年人撫養比將陡峭化上升,2035年中國老年人撫養比將達到33%,超過當前西歐的水平,2040年中國老年人撫養比將超過同期的美國。考慮到中國當前的就業和退休年齡,2050年時中國退休年齡人口占就業年齡人口比例將達到103%,而目前這一比例為35%,也就是說目前三個就業年齡人口撫養一個退休年齡老人將轉變為一個就業年齡人口撫養一個退休年齡老人,形勢十分嚴峻。
僅從人口年齡中值比較來看,中國目前人口37歲的年齡中值已經超過了發展中國家和中高收入國家,向發達國家和高收入國家靠近,但從人均收入來看,卻遠遠達不到這一水平。目前中國人口年齡中值已經大幅高於同處發展中國家和金磚四國行列的巴西和印度。根據聯合國數據,2015年中國人口年齡的中值已經37歲。2035年時中國人口年齡中值將升至46歲,相當於現在年齡最大的日本、德國和義大利。2050年時這一數值將達到50歲。
中國養老之困已是擺在眼前的「近憂」。中國社保制度歷經多年改革,確已取得長足的進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存逐年增加,1989年以來的年均增長率達到了28.5%,參保人數也快速提升,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率從1989年的5%提升至2014年的62%。今年《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及《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的先後頒布,標志著我國養老金雙軌制改革和投資運營改革的重大突破。但是,截至2014年年底,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3.18萬億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0.38萬億元,合計約3.56萬億元,僅佔2014年GDP的5.6%。不考慮財政補貼,2014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經收不抵支,收支缺口為1300億元段謹,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顯示,2015年的收支缺口將擴大至3000億元。這樣的結存和收支現狀如何應對人口老齡化以及過去改革沒有補繳的歷史成握顫基本呢?
6. 社會養老保險的資金越來越緊張,出現缺口的原因是什麼
社會養老保險資金出現缺口,主要原因還是源於勞動力越來越少,而需要領退休金的老人卻越來越多,供給跟不上需求,所以導致缺口不斷的加大。
總結所以在老齡化越發嚴重,勞動力越來越少,以及通貨膨脹越來越嚴重的今天,養老金缺口也隨著這些問題逐漸變大,未來養老金可能會成為國家嚴重的負擔。
7. 貴州省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二、近年來養老保險中出現的問題
經過多年改革,一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具有中國特色的養老保險制度已具雛形。但是,由於國力所限,加之我國的政治、經濟體制改革正處於不斷深化的過程,我國現在的養老保險制度還面臨著許多問題。表現在如下方面;人口老齡化的壓力日益加劇,人口老齡化對於我國未來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構成了越來越重的壓力。西方發達國家通常在步入工業社會後才會出現老齡化,且老齡化速度較慢,我國則在工業化中期的起始階段、經濟建設資金需求集中的情況下便進入老齡化,使資源配置陷入困境。據世界銀行的統計,1990年60以上的人口比例,亞洲平均為6.8%,我國為8.9%。我國已進入老齡化時期,到2026年這一比重將達18%,屆時全世界將有四分之一的老人集中在中國。而目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部分平衡方式在我國人口老齡化到來時,會造成資金需求的積聚增長,社會負擔加重,對國家財政的穩定非常不利。
1、養老保險覆蓋范圍明顯過窄,社會保險的基本定律之一是大致法則,只有當覆蓋范圍最大時才會最強,目前,就全國而言,除國有,集體企業基本覆蓋外,還有部分事業單位,外資企業大多數私營企業以及個體經濟從業人員尚游離在養老保險范圍外,還有政府機關的公務人員至今沒有納入社會養老保險范疇,佔全國總人口80%的農村人口的老年保障問題也尚未解決,這一問題不解決,社會保障關於權利保障、普遍性、平等性等基本原則就沒落實,部分公民仍未享有相應的養老保險權益。
難題之一:個人帳戶出現「老人」無帳戶,「中人」帳戶資金嚴重不足,而「新人」帳戶給了「老人」,出現了空帳現象。
在總結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踐,借鑒外國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我國政府選擇了適合我國國情的部分積累式籌資模式,對於剛參加工作的新人是理想的。國家規定,個人帳戶按照職工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建立,且企業繳費比例最高不超過20%。個人繳費年不得低於4%,最高不得高於8%,到達退休年齡後,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標准為當地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養老金的月標准為本人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除以120(月),然而,目前轉軌面臨的尷尬局面,卻是「老人」無帳戶,更無資金積累:「中人」個人帳戶上資金嚴重不足,個人帳戶建立之前的工作年限,僅僅是視作個人繳費的年限而沒有資金累積,「新人」帳戶實際運作中現付給了現在的老人,帳戶實際上是個「空帳」。顯而易見,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偏差帶來的空帳,使得養老保險的運作仍然停留在現收現付上,目前全國三分之二的省 (區)養老保險的確保發放面臨困難,「統帳結合」的改革目標模式面臨十分嚴峻的考驗。
難題之二:養老保險基金單一的來源渠道和單一的投資渠道,使目前基金的籌集與增值方式在日益增長的養老金支付面前顯得無能為力。
目前,養老保險的籌資渠道主要是企業繳費,而企業繳費的大頭又來源於國有企業,而國有企業包袱沉重,停產、半停產和破產企業增多,相當於一部分企業在交納養老保險時。同時承擔著「新人」退休費的支付,在這重負之下效益較好的企業繳納積極性也受到嚴重挫傷,使養老保險基金籌集上面臨如下態勢。
1、參加養老保險繳費職工人數連年下降,且降幅逐年增加,而離退休人員人數連年上升,且升速加快。
2、根據有關規定,養老保險基金目前只限於投資於國債和存入銀行,表面上看,這種投資是安全的,而實際上卻存在著貶值的風險。一是從1997年以來,我國連續多次下調利率,使存入銀行的養老保險基金已經很難保值,更談不上增值。二是國債現券的收益率也在逐漸降低,養老基金投資於國債也會面臨虧損。
難題之三:養老保險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不完善使現實的養老保險運作面臨困難境地。
1、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市地社會保險機構目標利益的非一致性,使得省級統籌的運作蒼白無力。
按照國家規定,全國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了省級統籌,但是運轉的效果卻十分不理想,由於目前市地以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仍然隸屬於地方管理,地方政府的利益必然是市地以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首選目標,而省級統籌的目標則是綜合平衡全省各地方、各行業部門之間利益,這就出現了地方社會保險機構目標利益的一致性,出現了省級統籌應承擔責任與其應具有權利相脫節,出現了地方和行業一致對付省級統籌的困難局面。
2、日益膨脹的社會保險工作業務,使現實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難以承載。
隨著行業統籌下放到地方和地方企業實行省級統籌,加上失業保險的重新定位,醫療保險改革啟動,以及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五保合一,省以下各級社會保險業務與現實弱小的社會保險機構載體形成的矛盾愈來愈突出,機構設置,人員編制上形成小馬拉大車。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費不能及時到位;使養老保險在運作中缺乏必要的激勵機制。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所需經費改由財政核撥,這無疑是正確的。但是,運行的結果是一頭卡死了,經辦機構不再提取管理費。而另一頭財政撥付給經辦機構的經費卻嚴重不足,這一現象嚴重挫傷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積極性。
4、現行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嚴重滯後,使養老保險在運作中缺乏科學的決策基礎。
養老保險的深化改革,特別是社會統籌和職工個人帳戶、以及省級統籌的實際運轉。使養老保險的信息量急劇膨脹。客觀上要求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更加科學化、規范化。而實施更高一級管理需要擁有數據完備,信息共享、反應快速、計算科學的管理手段和輔助決策手段;從目前情況看,基本養老保險的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進展,但是,信息系統的建設遠遠難以滿足養老保險業務處理與管理決策的要求。一套完整的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不僅需要大量的財力投入,更需要人才的准備。
三、根本問題是做出什麼樣的制度安排
(一)建立一個以基金制計劃為核心的多層次養老金制度
在上述思路下,我國的養老金制度將主要由兩大層次組成:基本層次是面向「老人」的基本養老金計劃,以現收現付的方式進行融資,按規定發放。現階段,由於「老人」還是退休者中的大多數,因此這個計劃還要佔據較大的比重,但長期看,只要這個計劃的覆蓋面不再擴大,那麼它必將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步萎縮,從而把養老金制度的主幹部分置於第二個層次的基金制計劃;在這個過程中,基金制計劃可以適時引入更多的子計劃,如旨在增加投資回報的增值投資計劃,旨在進行有限的收入再分配的填補計劃,等等。在第二個層次之上,也可以再建立第三個層次的自願儲蓄養老金計劃,以及鼓勵個人購買商業性的養老保險等等,作為以上兩個層次的主要計劃的補充。
在統一制度中,對於制度實施時已經退休的職工已有一定工齡的職工和實施後新加入養老保險的職工有不同給付規定;體現「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和「中人」過度辦法。年支出的估計需要分別估計「老人」支出,「新人」支出和「中人」支出。「新人」支出在1998年新參加工作並加入個人帳戶養老保險的職工退休後才會發生,「中人」支出分為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和過度性養老金三部分。其中,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新人」同,過度性養老金體現「中人」在新制度實施前積累的養老金權利的兌現。
1、「老人」支出
在新制度實施時已退休的職工,以過去制度的規定給付退休金。過去制度以一定的養老金替代宰規定給付水平,同時根據工資和物價作指數化調整。某年某一年齡上「老人」的人均支出等於該年這一年齡上「老人」在退休當年的年工資與制度規定的養老金替代宰之積,並在規定的退休金調整指數下調整。加總所有年齡上的老人支出就是「老人」總支出。
2、「中人」支出
「中人」支出分為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和過度性養老金三部分。職工死亡時個人帳戶的累計額一次性退還其受益人,其中,基礎養老金是退休時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的20%。根據1996年社會平均工資,在假設的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卑下,可以估計出今後各年的社會平均工資年隔熱買帳。年個人帳戶養老會個人帳戶的累計額根據一定的繳費率和繳費工資基數,在假設的個人帳戶累計利率下估計。
「中人」過度性養老金採用調整替代宰和指數化調整,指數化調整為原勞動部推薦使用。
指數化調整方法
過度性養老金: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發系數
「中人」臨界點之前的本人繳費年限
指數化月繳費工資:「中人」退休時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繳費工資指數
繳費工資指數:退休前各年繳費工資在社會平均工資中的比值之和/繳費和視同繳費年數
3、「新人」支出
按照統一方案,「新人」退休金支出分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養老金測算方法與「中人」相同。「新人」人數根據人口預測,參考世界銀行的預測結果估計。
(二)養老基金要成為資本市場中的機構投資者
擁有足夠的投資工具,是這樣的養老基金會能夠存在和發展下去的一個重要條件,即使基金的投資組合完全是由基金董事會自主決定的,那麼,國債也將是二個基本的投資工具,因此。更具意義的將是討論養老基金應該持有何種股票以及如何持有。
在進一步討論國有股轉化這種辦法之前,我們還是先來探討一下基金是否可以通過直接入市的方式來增加融資,這本來不應稱其為問題,但事實上,以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滾存節余,即使全部投資於股票市場,那麼恐怕要有數倍的回報率才能彌補現在的養老金負債。在這樣的壓力下,實際上很難保證基金會自覺地成為一個穩健的機構投資者。所以,在入市之前,養老金基金還是要有一個能夠承擔起一定風險的資本規模,而增加其資本規模的途徑是增持國有股。所以;我們為養老金基金持股所設計的步驟是,首先以增持的國有股實現基金資本的擴充,使其具有足夠的風險承受能力,爾後通過國有股上市流通,帶動保險基金入市。
第二個主要的條件是,養老金基金要有專業的託管機構去管理其投資。因此,社會保障管理機構和金融機構要指定一批託管人,使他們具備託管養老託管基金的法定資格,由於在基金會和託管人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所以,政府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和金融監管機構通常要對基金託管人實行嚴密的監管,這種監管通常是以託管法為法律依據的,在我國現在還沒有這樣一部基金託管法,因此需要制定和實施這樣一部法律。
接下來的問題是現在有哪些機構將來可以成為養老基金的投資託管人,在目前的基本養老制度中,政府規定基金要以財政專戶存於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商業銀行,所以,這四家銀行在擔當著與託管機構類似的角色,但他們並不是真正的託管機構。如果銀行要成為真正的基金託管機構的話,那麼,他們首先要解決的一個問題就是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法所規定的商業銀行只能分業經營的原則。
其他有條件成為託管機構的還有保險公司、證券機構以及目前仍處於幼稚狀態的本土投資銀行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當然,如果我們不把目光局限於中資金融機構的話,那麼中外合資的投資銀行或投資公司來託管養老基金,也可以列入考慮范圍之內。我們認為,上述各類金融機構,將會成為孕育未來養老基金託管人的母體。
(三)市場化導向:競爭性和價格機制
從完全市場化的角度出發,我們自然會想到讓養老基金會自行決定養老金的繳費率。從原理上講,當養老金制度達到一種穩定的狀態時,是能夠形成一個均衡價格的。
為了保證實現這樣一個均衡價格,基金會的制度必須是競爭性的。在現實條件下。建立這樣一個競爭性的基金制度的真正困難恐怕不在於能否建立起多個基金會——這個問題的答案應當是肯定的——而是在於繳費和收益能否在不同的基金會之間自由的流動,流動性不足將會成為建立競爭性的養老金制度的最大障礙,而且,這個障礙在短期內恐怕難以克服。
上段論述的現實依據是,目前的基本養老金制度應當是實現了省級社會統籌的,假如我們以養老金基金會的建立成本最小化作為首要的選擇的話。那麼,在省級層次上成立基金會,應當說是選擇了新舊制度之間距離最近的兩個點架起對接的橋梁。然而,依附於行政架構的養老金基金會還不是真正的市場競爭者。如果這個問題放在一個省的內部來解決,理論上難度會稍微變得小一點,但又有兩個新的問題卻會隨之而來:一個是,實際上或許沒有幾個省能夠在很短的時間內建立起嚴格符合相關規范的競爭性養老基金會;另一個是,迄今為止已經實現了的省級統籌將會前功盡棄。兩相對比,基金會還是要在省級規模上建立更為合適。這樣問題就集中在如何把現有省級統籌的基本養老基金改造為最終能夠導致基金的競爭模式。
解決這個問題的第一個步驟是,各個基金會選擇自己的託管機構,進入資本市場,取得因會而異的投資回報率;第二個步驟是,政府的社會保障監管機構、金融監管機構以及法律部門對各個基金會的會計(特別是其中的管理會計、審計、信息披露以及個人帳戶的計帳等各個環節實施統一的規定;第三個步驟是,政府的社會保障監管機構制定規定繳費率(養老金價格)的上下限,但是把繳費率具體決定權交給基金會,這就引入了競爭機制;最後一個步驟是,任何一個基金會都對其他基金會的會員開放,最終啟動競爭。
在這樣一個架構的基礎上,養老金基金的繳費辜和收益率最終會穩定在某一個水平上,這將是由市場決定的競爭性價格和受益水平。當然,這里並沒有包括管理費用;決定管理費用水平的原理也是一樣的,即要有一個競爭性的託管人市場,政府只負責決定管理費用率的上限,認定託管人的託管資格,對託管人進行外部審計和監督,把對託管基金會的選擇權交給基金會,假如這個構想能夠實現的話,那麼養老金基金的繳費率(包括託管費用)將是由市場決定的競爭佐價格。如果養老金的受益水平與市場決定的繳費率是精算關聯的,那麼受益水平不足或過度的可能性在此也會消失。
如果把本文所設想的養老金制度和其他國家的作一個類比,我們的設想在制度整體上應該類似於智利,而基金這個層次上則要類似於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設想之可行性的關鍵在於這些基金會是否真的能夠建立起來,這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並不取決於組織架構本身,甚至不取決於養老金制度或社會保障制度本身,而是取決於這個制度以外的東西。這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因素:第一個方面是政府能不能根據市場經濟的原則處理好它和基金會的關系。這不僅是指政府機構是否具有處理好這種關系的思想和政策准備,現階段來說,更重要的恐怕已經是是否具有處理好這種關系的技術准備。第二個方面是涉及到養老金制度的各種既得利益能否大致達成一個平衡,第三個方面則是管理機構是否具有足夠的動力和能力,從整體上提高管理的組織效率和技術水平。
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是在理論准備嚴重不足,方案論證很不充分的情況下倉促啟動的。這個教訓告訴我們。關於養老金制度的改革,目前最為急迫的還是要設計一個綜合考慮長期效應和短期效應、實現收入再分配和支持經濟增長、培植制度本身發育和產生正的外部效應(至少是不產生負的外部效應),以及兼顧養老金制度改革與配套性制度成長的整體方案,切不可為了解決一時的燃眉之急,而使本已明確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正確目標變得模糊不清。
8. 社會養老保險出現缺口的原因是什麼
不交錢的領8.9千,交錢的職工領1.2千缺口能不大嗎?
行政、事業單位職工長期不繳納養老保險,且退休後拿高額工資
全國1 .2億多退休人員,9700萬企業工人養老金交得少領得少,3000多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以前沒交養老保險,退休金又高,一個蛋糕不夠分,當然會有很大缺口。
有的人不交社保,卻享受著超高的養老和醫療待遇!
一個上萬的養老金,需要幾個年輕人集資貢養,你說缺口大不大?
主要是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金太高,這些單位又不生產,又不創造價值,所以差錢是肯定的。
社會 的不公平造成的
養老保險出現缺口的根本原因是一部分人拿的太多了。
社會 財富就這么多,有人分得多了,就一定會有人拿得少,這是非常簡單的道理,古人都能說出酒肉臭和凍死骨的至理名言。
我們應該知道,國內企業的稅負是相當沉重的,為了生存,企業就會盡量壓縮成本,甚至偷稅漏稅。除了有定價權和不差錢的企業,剩下的多數企業都不會按照員工實際到手工資繳納社保,而是以非常低的基數。
就以中小企業為例,以2000元出頭的工資基數繳納社保,個人和公司部分總共也就400元左右, 這樣無疑就能降低人員成本。但是交的少,將來拿的就少,加上絕大多數人都沒有真正穩定的工作,能持續繳納15年就已經不容易了,退休時拿的養老金低就成為定局。
拿的多的群體工作穩定,收入穩定,旱澇保收,不用擔心企業效益,只要自己不辭職,幾乎都能安安穩穩工作30來年,並且可以按實際工資繳納社保。如此一來,將來拿的養老金一定更高。
養老保險之所以出現缺口,一方面是有人拿的太多,另一方面則是 歷史 欠賬,直白說就是現在拿的多的人相當比例根本沒繳納過社保,形成了退休人士消耗在職人員繳納的社保的現狀。
假如一個人每月領取8000元養老金,之前沒繳納過,個人賬戶是空的,就只能吃別人的。按2000元左右工資基數繳納社保的工人,就得有20個人才能湊夠一個人的份子。
一個人要20個人養,1000萬人就得1億人養,那麼,3000萬人呢,是不是就得6億人?
隨著房價上漲,人口出生率呈現下降趨勢,人口拐點即將到來,年輕人越來越少,老人越來越多,社保缺口必然越來越大。
財智成功說過,財富之道無非開源節流四個字,太高的變少點,再從其他渠道籌集資金,這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思路。可惜的是,習慣了拿高薪的人,不會同意降工資,口口聲聲講危難時刻能夠為國捐軀的人,不一定能接受養老金每月少兩三千。
當下國民中位數收入不過2000元,而養老金參照平均工資,高的太高,少的太少,已經成為拉大貧富差距的重要原因。
天之道,以有餘補不足,養老金,也應該如此。
應該把百分之百的人的個人養老金賬戶待遇領完後,立即三千元封頂,你個人養老金賬戶都沒錢了還憑什麼領一萬多一個月的養老保險金???
上世紀九十年代退休金改革之前,當時都是國有企業,國有企業不但要徵收正常的稅費外,還要上繳企業利潤給國家,上繳的利潤里就包括職工退休金,按道理,國家應該把其中的職工退休金留出來,存起來,以便以後好支付職工退休金。可惜的是,國家並沒有留出這筆錢,而是把這筆錢全部用於國有企業的投資,新建擴建一大批國有企業。
九十年代社保體制改革後,國家才建立社保基金,應該由國家支付的退休金,國家沒錢支付,只能用「拆東牆補西牆」的辦法,用新收繳的少量社保基金支付退休金,因此,企業退休金定的很低,退休金替代率只有50%左右(退休金佔在職工資的比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替代率是90%。
隨著企業退休金不斷提高,本來就有缺口的社保基金,缺口越來越大,為了補足社保基金,國家採取了一系列必要措施,第一,提高社保基金的徵收幅度,這樣會增加在職職工和企業負擔。第二,出讓國有企業股權(國有股減持),填補社保基金。第三,加大財政對社保基金的劃撥支持力度。
9. 養老基金缺口的產生原因是什麼
養老基金缺口即養老基金出現空賬問題,意味著如果不動用年輕人個人賬戶里的錢,現在的養老金就無法做到收支平衡。那麼養老基金缺口的產生原因是什麼呢?
1、 所謂養老金的空帳問題或者是缺口的問題。指的現在對應到每個個人賬戶的錢沒有做實,有很多賬戶雖然應該有這么多錢,實際上是空的,是因為中國現在實際養老金的運行模式是一種統賬結合的方式。
2、 個人賬戶空賬產生的原因「空賬」問題的產生有著深刻的歷史背景。1993年,在全國十四屆三中全會上相關代表提出,中國要建立「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個人賬戶制度由此確立。然而已退休的職工(即所謂的「老人」)和在實施個人賬戶制度以前較早參加工作的在職職工(即所謂的「中人」),在過去的工作年限里並沒有個人賬戶的積累,但養老金需要支付。
3、 因為中國自1997年開始就一直實行統籌賬戶與個人賬戶「混賬管理」的財務管理制度。也就是說將兩個賬戶混合管理,所以,這就給個人賬戶資金向社會統籌賬戶轉移提供了機會和可能。為了解決已退休職工(即所謂的「老人」)的養老金支付問題,社會保障機構就利用「混賬管理」的便利,直接挪用在職職工個人賬戶中的資金,長期以來,由於不斷地透支個人賬戶來填補社會統籌資金的不足,於是就導致了個人賬戶的空賬。
4、 個人賬戶「空賬」是一個嚴重的問題。直接影響了中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由現收先付制向積累制的轉變,並將養老金的支付風險轉移到了後代,影響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可持續發展,也降低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公信力。
5、 首先。個人賬戶的「空賬」直接影響了中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由現收先付制向完全積累制的轉變。這種轉變勢必會影響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完全積累制的實現,最終只能使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停留在表面,無法發揮根本性的作用。
6、 其次。個人賬戶「空賬」問題使得養老金支付風險被留給了下一代,影響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可持續發展,也影響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公信力。個人賬戶的無積累——「空賬」問題就是將養老金支付風險轉移給了後代,風險的轉移使得人們的繳費意識降低,由此各種顯性、隱性逃費的現象就會出現,而逃費又會引起低征繳率和高繳費率的惡性循環,影響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同時造成基金收入小於基金給付需求的狀況,給社會保障制度帶來了巨大的財務風險,也增加了基金增值的壓力,使得養老保險制度的公信力以及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得到影響。
以上的就是關於養老基金缺口的產生原因是什麼的內容介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