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基礎養老金是多少
上海基礎養老金是1300元,主要包含三部分如下:
1、上海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300元,其中包含了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
2、2022年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的范圍是:2021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
3、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12日前已按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其基礎養老金按每人每月1300元同步調整。
目前上海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主要分為10個檔次,從500元/年至5300元/年,其中對應政府補貼標准為200元/年至675元/年。
如果上海市城鄉居民每年繳費500元補貼200元,逐年繳費15年,個人賬戶養老金約10500元,對應每月可以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約76元,合計每月可以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約1376元。
繳費15年合計需要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7500元,預計在退休後第6個月,就可以通過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拿回所繳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
如果上海市城鄉居民每年繳費500元補貼200元,逐年繳費40年,個人賬戶養老金約28000元,對應每月可以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約202元,合計每月可以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約1502元。
繳費40年合計需要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20000元,預計在退休後第14個月,就可以通過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拿回所繳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
如果上海市城鄉居民每年繳費5300元補貼675元,逐年繳費15年,個人賬戶養老金約89625元,對應每月可以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約645元,合計每月可以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約1945元。
繳費15年合計需要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79500元,預計在退休後第41個月,就可以通過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拿回所繳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
如果上海市城鄉居民每年繳費5300元補貼675元,逐年繳費40年,個人賬戶養老金約239000元,對應每月可以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約1720元,合計每月可以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約3020元。
繳費40年合計需要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212000元,預計在退休後第71個月,就可以通過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拿回所繳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8〕21號)規定
(一)完善待遇確定機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基礎養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確定標准並全額支付給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系數確定。明確各級人民政府、集體經濟組織和參保居民等各方面的責任。中央根據全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財力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地方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應適當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各地提高基礎養老金和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標准所需資金由地方負擔。引導激勵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早參保、多繳費,增加個人賬戶資金積累,優化養老保險待遇結構,提高待遇水平。
(二)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統籌考慮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障標准調整情況,適時提出城鄉居民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調整方案,報請黨中央和國務院確定。地方基礎養老金的調整,應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提出方案,報請同級黨委和政府確定。
(三)建立個人繳費檔次標准調整機制。各地要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情況,合理確定和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標准,供城鄉居民選擇。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可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檔次標准。
(四)建立繳費補貼調整機制。各地要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個人繳費標准提高和財力狀況,合理調整繳費補貼水平,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人員可適當增加繳費補貼,引導城鄉居民選擇高檔次標准繳費。鼓勵集體經濟組織提高繳費補助,鼓勵其他社會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加大資助。
(五)實現個人賬戶基金保值增值。各地要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發〔2015〕48號)要求和規定,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託投資,實現基金保值增值,提高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2. 基礎養老金一般多少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一、基礎養老金:
2022年1月1日起,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基礎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1300元(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累計繳費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每超過1年,其基礎養老金增加20元。
1、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城鎮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新農保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
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
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三、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按照人社部、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要求,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三)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多少
一、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是多少
1、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辦理流程是什麼:
1、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
2、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3、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4、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復審;
5、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4. 全國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是多少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准。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辦理流程是什麼:
1、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
2、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3、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4、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復審;
5、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5. 農村老人的基礎養老金是多少
國家沒有規定農村老人月 養老金 應該為多少,只是對新農保規定了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為55元。新農保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當地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滿60周歲的老人,不需要交費,可以直接領基礎養老金。至於基礎養老金的標准,各地不一樣,多少跟地方財力有關,只要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標准即可。 參見《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 養老保險 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 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彎宏臘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 繼承 ;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 退休年齡 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絕肢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埋滑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