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沒有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公司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辦法如下: 1、如果與用人單位主動溝通無果的,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勞動局進行投訴,反應情況,讓勞動監察部門、勞動局找用人單位談話,責令用人單位繳納養老保險或者處罰用人單位; 2、如果用人單位依舊沒有為自己繳納養老保險,則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機構提起勞動爭議仲裁申請,要求仲裁庭裁決決定用人單位繳納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㈡ 養老保險企業那部分沒給交,只交個人的那部分怎麼辦
養老保險企業那部分沒給交,只交個人的部分,可以向社會保障部門投訴,要求企業繳納企業應當繳納的部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2)養老保險單位的部分沒交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