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養老保險賬戶里的金額為啥跟實際繳費不一樣
社保養老個人賬戶中的混亂數據是存在的,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全面建立後才會徹底改變這一現象。
目前體現出來的問題:
1、個人養老金賬戶記錄顯示金額遠遠低於實際繳費金額。
2、未向個人養老金賬戶足額劃轉應從企業劃轉的金額。
3、數據不完整,計算不準確。
4、未按規定計息,賬目亂,核對困難。
建議還是到當地或企業主管部門及時查對為好,及時截斷錯誤。
(1)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怎麼顯示不一樣擴展閱讀:
個人賬戶記入的資金包括三部分:
(1)當年繳費本金,含個人全部繳費以及用人單位繳費中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2)當年本金生成的利息;
(3)歷年累計儲存額生成的利息。
當職工辦理退休時,用其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即是該職工退休當月的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改革模式中的基本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個人賬戶養老金與基礎養老金以及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一起,共同構成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建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體現了社會保險費用共同負擔的原則,增加了養老保險費的來源,同時也有利於建立激勵和約束機制,調動職工關心和支持養老保險的積極性。是我國具有特色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成果的具體體現。
按國發(1997)26號文件規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記賬基數為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記賬比例全國統一為11%。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 5%左右。
其餘部分由單位繳費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最終到8%),單位劃入部分逐漸降低。職工退休時,其個人賬戶的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即為該職工退休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是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成果的具體體現。
2. 個人養老保險賬戶里的金額為啥跟實際繳費不一樣
養老保險參保者所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分兩部分記賬。
一部分記入統籌賬戶,一部分記入個人賬戶,無論職工參保者還是靈活就業參保者,都是如此。
記入國家統籌賬戶的金額,是不在個人賬戶中體現的,所以參保者在個人賬戶里是看不到自己的全部繳費金額的。
3. 養老保險今年怎麼有兩個交費清單
養老保險顯示有兩個繳費記錄,是因為你有兩個社保賬號。
一個是之前交的個人的社保賬號,還有一個是在現在上班的單位交的社保賬號,所以你必須立刻讓自己的單位勞動人事科的相關人員去給你辦理兩個社保的賬號的合並手續,如果不辦理的話,到退休的時候也只會認你一個賬號的社保繳費記錄。
資料擴展
兩個養老保險帳號,是可以合並的。但是分兩種:一種是金額的合並,另一種是金額和工作年限的合並(即是工齡)。前者以合並地的工作年限作為工齡的計算依據。後者把兩分社保不重復的工齡合並到一起,但是後者只有調工和調幹才有資格辦理。
個人如果在一個城市有兩個養老保險帳戶,合並要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社保賬戶跨省轉接,取決於省際社保機構的合作、協調機制是否已建立。在同一城市內,在不同時期,參保人有兩個養老金賬戶的,依法應當可以合並計算繳費年限,但是不一定會合並賬戶。如果是同一城市內,在同一時期,參保人有兩個養老金賬戶的,依法只能按其中一個賬戶計算繳費年限,另一個賬戶應當注銷。參保人注銷某個養老金賬戶後,可以要求社保機構退回個人賬戶內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