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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政策是哪個機構提出的

發布時間:2024-02-28 01:16:09

㈠ 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在哪個部門辦理

農村養老金去哪裡領取給付工作以縣鄉兩級管理機構負責為主。一、個人
保險對象在到達領取養老金年齡時,應向所在行政村或所在企事業單位的代辦員申請辦理領取手續。本人的戶口薄或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應做為申報的證明材料,在代辦員的指示下,填寫領取申請表,交回繳費證。待繳費單位和鄉鎮保險管理機構辦理完有關手續後,領取人會接到通知,到村或鄉領取養老金。
二、村級及鄉鎮辦企事業單位
1.繳費單位填寫「領取養老金申報單」
2.收回保險對象的「繳費證」
3.上報鄉鎮保險管理機構進行審核
三、鄉鎮級保險管理機構
1.對保險對象進行領取資格的審查
2.確認領取資格後,將「領取養老金申報名單」、「繳費證」和個人的「繳費記錄卡」上報區縣保險機構
四、區縣級養老保險機構
對保險對象領取資格進行審核,確定養老金領取標准,填寫「領取證」和「養老金發放記錄卡」將領取證下發領取人,個人的發放記錄卡存鄉保險管理機構
五、鄉鎮級保險管理機構
發放養老金,鄉鎮領取人需在領取人的領取證蓋章,領取人必須在「養老金發放記錄卡」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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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民政對養老的最新政策

一、國家政策動態
1.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
《意見》包括8項24條內容,從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撐體系、促進老年人社會參與、著力構建老年友好型社會、積極培育銀發經濟、強化老齡工作保障6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意見》指出2022年年底前,建立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制度,評估結果在全國范圍內實現跨部門互認;2025年,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60%以上,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居住區建設補短板行動等補建一批養老服務設施,「一刻鍾」居家養老服務圈逐步完善;2025年年底前,每個縣(市、區、旗)有1所以上具有醫養結合功能的縣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
2.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開展老年醫療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1〕560號)
《通知》明確山東省、北京市、上海市、廣東省等15個省份參加試點,試點時間從2022年1月-12月,試點任務有6項:(1)增加提供老年醫療護理服務的醫療機構和床位數量;(2)加強老年醫療護理從業人員培養培訓旅頌猛;(3)增加多層次老年醫療護理服務供給;(4)創新多元化老年醫療護理服務模式;(5)開展老年人居家醫療護理服務試點;(6)探索完善老年醫療護理服務價格和支付機制。
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關於開展2021年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範遴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電子函〔2021〕270號)
《通知》要求從拆橋企業類、園區類、街道(鄉鎮)類、基地類等4類遴選產業基礎雄厚、區域特色鮮明的示範基地,並提出具體申報條件。明確將面向家庭健康管理、基層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促進、康復輔助訓練、互聯網+醫療健康等智慧健康場景,創建一批社會參與廣泛、應用效果明顯的示範街道(鄉鎮)及產業基礎雄厚、區域特色鮮明的示範基地。
二、地方政策動態
1.山東省民政廳 省委組織部等12部門《關於加強農村養老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民〔2021〕82號)
《意見》從加強黨的領導、完善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健全農村養老服務網路、強化家庭養老基礎作用、大力發展互助養老服務、提升養老機構照護服務能力、提升醫養康養結合水平、健全發展要素保障機制等8個方面,提出推進農村養老的27條具體措施。要求2022年底前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養率達到並保持在60%以上,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有1處以提供失能特困老年人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敬老院;2025年底前,實現城鄉失能特困老年人日間照料服務全覆蓋,16市全面建立實施城鄉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2.山東省民政廳 自然環境廳 住建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城鎮居住區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移交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民〔2021〕83 號)
《辦法》共6章23條,包括總則、規劃、建設、移交、使用、監管等內容,明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是為社區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上門服務、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的場所。統籌配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應參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准》(GB50180—2018)、《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准(試行)》(建科規〔2020〕7號)、《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築設計標准》(JGJ450-2018)、《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准》(建標143-2010)、《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等標准規范,且與城鎮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3.北京市老齡工作櫻絕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十四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規劃》包括規劃背景、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主要任務3部分內容和9項任務,即:(1)完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2)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3)構建老年健康服務體系;(4)鼓勵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5)加強老齡人才隊伍建設;(6)著力推進老齡產業;(7)推進老年友好型社會建設;(8)強化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科技支撐;(9)推動京津冀老齡事業協同發展。要求到2025年,建成並運營街道(鄉鎮)養老照料中心280個、社區養老服務驛站不少於1200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規范化達標率不低於80%。
4.上海市民政局關於本市推行「養老服務時間銀行」項目的通知(滬民養老發〔2021〕28號)
《通知》鼓勵和支持社會成員為老年人提供非專業性的養老服務,按照一定的規則記錄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時間,儲入其時間銀行個人賬戶,以便將來兌換相同時長的服務。《項目》通過統一名稱、統一平台、統一網路標識、統一兌換規則等制度設計,從服務提供者、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場所、服務時間5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5.上海市民政局 財政局關於進一步擴大本市老年人應急呼叫項目受益面的通知(滬民養老發〔2021〕30號)
《通知》對經濟困難的高齡獨居本市戶籍老年人進行政府補貼。補貼范圍包括「一鍵通」設備費、電話機初裝費、通信月租費、通信費,以及緊急救援、主動關愛等費用。對非經濟困難的高齡獨居老年人,政府補貼范圍包括緊急救援服務費(每月10元標准),同時鼓勵各區採取發動基金會、企業資助等方式解決「一鍵通」設備及通信等費用。對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引導鼓勵老年人或子女向符合規范要求的服務商(政府指導收費)購買服務。
6.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公共服務「十四五」規劃》的通知(粵府辦〔2021〕37號)
《規劃》有發展環境、總體要求、制度框架、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5部分,設置20個專欄內容。要求到2025年,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5%,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縣級以上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學,50%以上鄉鎮(街道)建有老年大學分校;30%以上行政村(社區)建有老年大學學習點。
7.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於公布《第一批廣東省醫養結合示範機構名單》的通知(粵衛辦老齡函〔2021〕6號)
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於開展廣東省醫養結合示範機構創建活動的通知》,廣州市老人院、廣東嶺南養老院有限公司、廣州天河珠吉護理院等10家機構為第一批廣東省醫養結合示範機構。
8.廣東省民政廳辦公室關於《參加旅居養老合作框架協議簽約儀式》的通知(粵民辦函〔2021〕137號)
《通知》指出廣東省和湖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陝西省6個省市共同簽署旅居養老合作框架協議。6個省市利用在養老、文化、生態、環境、資源等方面優勢,以提高養老服務供給質量為核心,以健康旅居康養為重點,以市場化運作為手段民政部養老政策,推動養老服務業高質量融合發展。
9.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21〕57號)
《方案》指出加快推進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推動設立「家庭照護床位」,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務機制。提升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功能,構建居家社區15分鍾養老服務圈。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務體系,加強農村老年餐桌建設。鼓勵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社會組織參加普惠養老服務,支持機構專業化、品牌化、連鎖化發展。到2025年,護理型養老床位佔比達到55%以上。
10.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瓊府辦函〔2021〕413號)
《方案》指出到2022年底,每個市縣(區)至少建成並運營1所老年大學, 至少建有一個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和一個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全面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探訪制度。到2025年底,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佔比不低於60%,養老護理人員培訓達到1.5萬人次,鄉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機構達到60%, 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70%以上。
11. 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養老服務條例》的通知
《條例》包括城鄉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醫養康養結合、養老服務人員、扶持保障、監督管理等10章內容,共有80條具體規定。其中,城鄉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有6類21項具體內容,機構養老服務有4類16項具體內容,條例將於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12.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市政辦發〔2021〕47號)
《方案》制定7方面34條扶持政策,包括5個重點行動和20項重點任務。要求到2025年,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全覆蓋,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佔比不低於60%,鎮街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覆蓋率達70%。在人才隊伍建設方面,打造5家養老服務產教融和基地和10家養老服務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將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技能培訓納入西安市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大規模培訓養老護理員、養老院院長、老年社會工作者、家庭照護者。推動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均擁有1名社會工作者。
13.西安市民政局 發展改革委 財政局關於印發《西安市養老機構公建民營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西規〔2021〕014-民政局002)
《辦法》包括總則、組織實施、運營管理、監督管理、附章5章34條內容,以保障基本、規范管理為出發點,理順了養老機構相關體制機制。適用於政府擁有所有權(使用權)的養老設施,公建民營是指政府將其擁有所有權(使用權)的養老設施委託社會力量運營的模式,自2021年12月3日起施行。
14.合肥市民政局 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合肥市「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合民〔2021〕106號)
《規劃》共分為4章,設置2個指標專欄和8個重大事項專欄,突出設置指標專欄,圍繞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方面提出20項主要指標。要求分類發展居家型、醫養型、護養型、療養型、結伴互助型等養老服務,構建具有合肥特色的現代智慧養老服務體系,形成以「家門口養老」為主、以活力頤養為輔的多元融合的養老新模式,推進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
15.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發布《安寧療護機構服務規范》等4項太原市地方標準的公告(2021年第2號)
《公告》指出《安寧療護機構服務規范》、《居家安寧療護服務規范》、《機構醫養結合服務規范》、《居家醫養結合服務規范》4項規范為地方標准,標准明確了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服務內容、服務流程、評價與改進等內容,規范將於2022年1月1日實施。
三、行業動態
1.民政部:公開徵求《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國家標准意見
《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在現行《老年人能力評估》行業標準的基礎上申請國家標准立項民政部養老政策,由民政部養老服務司組織編寫形成徵求意見稿。《規范》對評估指標、等級劃分方法等進行調整,特別是在精準刻畫認知功能方面更為完整和科學,可以為認知功能障礙老年人提供功能評估。
2.吳玉韶副會長出席國際老齡聯合會第十五屆全球老齡大會並發言
11月11日上午,中國老齡協會副會長吳玉韶以視頻方式出席了國際老齡聯合會第十五屆全球老齡大會,並進行題為《中國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發言。他介紹了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中有關我國人口老齡化的現狀,闡述了中國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上升為國家戰略的各項舉措,分享了中國在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中國方案」。
3.山東省完成2021年度養老服務與管理人員系列專題培訓任務
圍繞現代養老服務人才需求,山東省民政廳組織了高質量發展研討、養老機構院長、老年人能力評估等12類專題培訓班,通過制定《山東省省級養老服務與管理人員培訓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對培訓班的課程設置、師資配備、場地要求、考核制度等進行了全面細化的要求。培訓共分55期,目前已累計培訓5700餘人,圓滿完成2021年度培訓任務。
4.青島:發布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地圖
養老地圖涵蓋全市284家養老機構、197處鎮街級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的地理位置、門牌及內部設施照片、星級評定結果、收費標准等信息, 內容全面、信息權威、便捷實用。通過微信小程序查看養老服務機構的地理位置、類別性質、備案床位數、等級評定結果、詳情介紹、最新養老服務政策和資訊等信息。養老地圖公布了青島10個區(市)的養老服務熱線, 在購買和使用養老服務過程中的問題,均可撥打熱線反映給當地民政部門。
5.濟寧:舉行「辦好高水平有特色老年大學推動老年教育高質量發展」新聞發布會
11月22日,濟寧市委老幹部局副局長李玉國表示,目前全市已建成基層老年大學近50所。未來要打造「一核四極、全網覆蓋」老年大學辦學格局,推進老年大學與街道社區、職業院校、部門單位、養老機構等合作辦學,兩年內建立100所基層老年學校,著力構建覆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的四級老年教育網路。
6.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召開加快推進社會適老化改造對口協商座談會
11月18日,全國政協社法委圍繞加快推進社會適老化改造召開對口協商座談會,並圍繞專項民主監督議題開展交流協商。全國政協社法委副主任黃樹賢建議明確分工協作,重點抓好適老化規劃落實、技術和資金投入的統籌使用。交通運輸部原安全總監成平建議制定適老化改造的產品的質量安全標准,制定適老化服務標准,制定智能產品及服務平台(系統)適老化應用的國家標准。原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黃浩濤建議需要在適老化改造方面建立和優化准入機制,對進行適老化改造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國務院參事甄貞建議健全完善財政投入機制,完善適老化改造的政策體系,鼓勵和引導各種社會力量共同參與適老化改造。
7.中國衛生經濟學會老年健康經濟專業委員會舉辦2021學術年會暨第六屆論壇倡導健康老齡化論壇
11月20日,老年健康專委會在線上組織召開學術年會暨第六屆「醫養結合與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學術論壇。20位政產學研界的專家學者圍繞「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理論與實踐當下與未來」主題,聚焦醫養康養結合模式、老齡健康理論、康養理論與實踐創新新成果等內容,北京大學教授王紅漫作2020-2021年度老年健康經濟專委會工作總結,提出「康壽之鄉」理念,並發布中、英、俄文3個版本的《康壽之鄉認定準則和方法》。
8.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高德地圖聯合發布《老年人數字化出行服務指南》
《服務指南》旨在幫助老年人學習使用互聯網進行助老出行服務。相關負責人介紹高德地圖上線了長輩地圖、一鍵叫車等系列助老服務,界面字體大,功能簡潔,操作簡單,可以提示老年人設置家庭住址,可以一鍵查詢回家路線,方便老年人使用。
9.北京: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和同方全球人壽聯合發布2021年《中國居民退休准備指數調研報告》
11月10日,2021中國居民退休准備指數調研報告發布會在北京「2021卓越競爭力金融峰會」舉行,報告為政府制定和完善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與政策、企業了解員工的退休生活需求並據此制定和完善員工福利計劃、個人制定和完善科學合理的退休養老計劃提供參考。報告同時指出2021年中國居民退休准備指數是6.78,是9年來的最高水平。
10.北京: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發布養老金融藍皮書
11月6日,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簡稱「CAFF50」)在北京正式發布《中國養老金融發展報告(2021)》(又稱「養老金融藍皮書」,簡稱「藍皮書」)。藍皮書包括總報告、分報告、產品篇、專題篇、借鑒篇等16章內容,約30萬字,探討了中國養老金融發展的現狀、挑戰和趨勢,探索我國養老金融發展的有效路徑。
11.北京:老年人刷卡亮碼成為疫情防控標配
採用「健康寶」AI應用賦能,北京市老年人只需養老助殘卡、身份證,實現1秒鍾驗碼,實現疫情防控查詢,為公共治理的高效化和公共服務的便捷化提供了範例。目前,全市412處公共場所及1922個居民小區實現健康狀態便捷查詢,平均每天約150萬人次通過刷卡等方式「亮碼」。
12.上海:發布第一本老年醫學研究生教材《老年醫學新概念》
11月24日,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主編的教材《老年醫學新概念》舉行首發儀式。教材分為上、下兩篇,共25章,以「老年」、「新概念」為關鍵詞,凸顯老年疾病特點、重點,緊貼老年醫學領域發展前沿,緊扣老年病臨床診治實際,突出老年期獨有疾病的診療要點。上篇重點闡述老年醫學新知識、新技能與新進展,涵蓋老年醫學基本概念、老年病臨床特點與應對策略、健康老齡化、老年綜合評估、老年綜合征、老年人文關愛、慢病與共病管理、老年人合理用葯、護理的特殊需求與醫養結合等內容,下篇重點闡述老年各系統常見多發病的定義、臨床和實驗室診斷、疾病特點與有效應對策略等內容。
13.上海:抖音短視頻幫助老年人構建數字自信
11月10日,由中國人口學會和抖音聯合主辦的「善用短視頻,助老在行動」研討會在上海舉行,來自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等高校和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加入「銀色閃耀專家顧問團」,共同討論如何發揮短視頻作用,構建老年友好型數字社會,服務老年人享受數字生活。
14.廣州:舉辦第八屆中國國際老齡產業博覽會啟幕
11月15日-18日,由中國老齡產業協會、中國保利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老齡工作委員會共同主辦,第八屆中國國際老齡產業博覽會(SIC老博會)在廣州保利世貿博覽館盛大舉辦。博覽會展出面積達2.2萬平方米,有7大主題展區,包括無障礙生活、智慧養老、養老服務、特色老年服務、康復護理、保健養生、國際展區,繼續設立長壽之鄉專區、聽力語言康復展區、旅居養老等特色專區。
15.廣州:創新養老新方式,成立和諧社會監護服務中心
11月24日,在廣州市荔灣區民政局指導下,廣州市荔灣區和諧社會監護服務中心揭牌成立,該中心根據失獨老人、獨居老人等被監護人的授權,負責照管其日常生活,協助其進行醫療決定和監管財產等,通過意定監護,使養老有了新方式。意定監護是意思自

㈢ 2019養老保險最新政策規定本文件出制哪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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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部署和要求,以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中心,努力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切實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為促進改革、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和城市化的發展,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個人賬戶沒有做實、計發辦法不盡合理、覆蓋范圍不夠廣泛等不適應的問題,需要加以改革和完善。為此,在充分調查研究和總結東北三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對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作出如下決定:
一、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統籌考慮當前和長遠的關系,堅持覆蓋廣泛、水平適當、結構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則,完善政策,健全機制,加強管理,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主要任務是: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保障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制度;統一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政策,擴大覆蓋范圍;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基本養老金水平;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劃清中央與地方、政府與企業及個人的責任;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和監管,完善多渠道籌資機制;進一步做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提高服務水平。
二、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要繼續把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作為首要任務,進一步完善各項政策和工作機制,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基本養老金拖欠,切實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對過去拖欠的基本養老金,各地要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補發拖欠基本養老金和企業調整工資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加以解決。
三、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要以非公有制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作為重點,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要進一步落實國家有關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參保繳費。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四、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做實個人賬戶,積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要繼續抓好東北三省做實個人賬戶試點工作,抓緊研究制訂其他地區擴大做實個人賬戶試點的具體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國家制訂個人賬戶基金管理和投資運營辦法,實現保值增值。
五、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與監管。要全面落實《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各項規定,嚴格執行社會保險登記和繳費申報制度,強化社會保險稽核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努力提高征繳率。凡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對拒繳、瞞報少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要依法處理;對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要採取各種措施,加大追繳力度,確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應收盡收。各地要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保障的資金投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要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擠占挪用。要制定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實現依法監督。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完善工作機制,保證基金監管制度的順利實施。要繼續發揮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共同維護基金安全。
六、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同時,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決定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的原則,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訂具體的過渡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本決定實施後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七、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工資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國務院適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幅度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地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增長率的一定比例。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調整方案,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實施。
八、加快提高統籌層次。進一步加強省級基金預算管理,明確省、市、縣各級人民政府的責任,建立健全省級基金調劑制度,加大基金調劑力度。在完善市級統籌的基礎上,盡快提高統籌層次,實現省級統籌,為構建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促進人員合理流動創造條件。
九、發展企業年金。為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增強企業的人才競爭能力,更好地保障企業職工退休後的生活,具備條件的企業可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完全積累,採取市場化的方式進行管理和運營。要切實做好企業年金基金監管工作,實現規范運作,切實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利益。
十、做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要按照建立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之外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繼續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要加強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建設,加快公共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路建設,條件具備的地方,可開展老年護理服務,興建退休人員公寓,為退休人員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不斷提高退休人員的生活質量。
十一、不斷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水平。要高度重視社會保險經辦能力建設,加快社會保障信息服務網路建設步伐,建立高效運轉的經辦管理服務體系,把社會保險的政策落到實處。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術標准,規范業務流程,實現規范化、信息化和專業化管理。同時,要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研究制訂具體的實施意見和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備案。勞動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本決定的貫徹實施。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已有規定與本決定不一致的,按本決定執行。
國務院
二00五年十二月三日

㈣ 養老服務體系

養老服務體系

參考資料一:

養老服務體系是指老年人在生活中獲得的全方位服務支持的系統。

家庭和社會養老體系比較

一:家庭養老服務體系

是延續數千年的傳統養老服務支持系統。服務帶給者主要是由老年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親朋好友。最大的優勢是能夠得到家庭的溫暖和親情的關懷,家庭養老功能正在弱化,僅僅依靠家庭養老服務系統難以滿足老年人養老需求。

二: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定義:是指 *** 、社會對養老服務有支持好處的各種制度、政策、機構等方面所構成的系統。該系是在家庭養老服務功能日趨弱化的背景下產生並發展。

類型:

1:基本養老服務體系

2009年由國家民政部、發改委提出,並選取黑龍江、江蘇、湖北、重慶、甘肅五個省份進行試點,今年起將在全國正式實施。

定義:是指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以滿足老年人基本服務銀滾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為目標,面向所有老年群體,帶給基本生活照料、護理康復、精神關愛、緊急救援和社會參與等設施、組織、人才和技術要素構成的網路,以及配套的服務標准、運行機制和監督制度。(正能量故事)

性質:福利 *** ,是 *** 對生活個性困難的老年人最起碼保障型服務。

實施:應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支撐,帶給具有適宜技術的基本養老服務。

重點:保障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低收入老年人的基本服務需求。

2:非基本養老服務體系

定義:是指 *** 、社會對非營利性養老服務和市場性(贏利性)養老服務有鋒數余支持好處的各種形式、制度、政策、機構等方面所構成的系統。非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為老年人帶給具有必須和較高快樂指數的享受服務。

帶給者:社會團體、個人和民營與外資機構。

性質:非贏利性機構——非贏利 *** 。贏利性機構——贏利 *** 。

構建養老服務體系基本要求

體系的完整性:老年期時刻跨度大,從60歲到百歲以上,需要經過「低齡老年期(60-74歲)」、「老年期(75-89歲)」和「長壽期(90歲及以上)」。完整性要求該體系能覆蓋所有老年人群,並能為他們帶給全方位的服務。

體系的多樣性:是指同一種養老需求,能夠有多種多樣服務方式可供選取,以便老年人根據自己的意願、條件選取養老服務方式。(微信名字)

體系的持續性:照顧長者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完善的體系應當為畢帆不一樣年齡、不一樣健康狀況、不一樣經濟狀況和不一樣意願的老年人帶給持續照料服務。

體系的實效性:完善的體系應能破解養老照料的難題,減輕家庭、社會和 *** 的壓力,為長者帶給舒適的環境,高品質生活。

體系的經濟性:構建養老服務體系是 *** 的職責,需要投入。如何構建既經濟又有高效的養老服務體系,需要 *** 統籌規劃。 *** 既要履行自己的職責,又不能大包大攬,應遵循「 *** 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原則,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構建養老服務體系。[1]

基於上述要求, *** 解放思想、大膽改革,用心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構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

參考資料二: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社會養老

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國辦發〔2011〕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傑出的反義詞)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

為用心應對人口老齡化,建立起與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實現黨的 *** 確立的「老有所養」的方法目標和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優先發展社會養老服務」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現狀和問題。

自1999年我國步入老齡化社會以來,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老年人口基數大、增長快並日益呈現高齡化、空巢化趨勢,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數量劇增。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78億,占總人口的13。26%,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任務十分繁重。

近年來,在黨和 *** 的高度重視下,各地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使我國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取得了長足發展。養老機構數量不斷增加,服務規模不斷擴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豐富。截至2010年底,全國各類收養性養老機構已達4萬個,養老床位達314。9萬張。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進一步改善,社區日間照料服務逐步拓展,已建成含日間照料功能的綜合性社區服務中心1。2萬個,留宿照料床位1。2萬張,日間照料床位4。7萬張。以保障三無、五保、高齡、獨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為重點,藉助專業化養老服務組織,帶給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等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網路初步構成。養老服務的運作模式、服務資料、操作規范等也不斷探索創新,積累了有益的經驗。

但是,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仍然處於起步階段,還存在著與新形勢、新任務、新需求不相適應的問題,主要表此刻:缺乏統籌規劃,體系建設缺乏整體性和連續性;社區養老服務和養老機構床位嚴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設施簡陋、功能單一,難以帶給照料護理、醫療康復、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務;布局不合理,區域之間、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 *** 投入不足,民間投資規模有限;服務隊伍專業化程度不高,行業發展缺乏後勁;國家出台的優惠政策落實不到位;服務規范、行業自律和市場監管有待加強等。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國的人口老齡化是在「未富先老」、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歷史欠賬較多、城鄉和區域發展不平衡、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的形勢下發生的,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任務十分繁重。

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國是世界上唯一一個老年人口超過1億的國家,且正在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長,是同期人口增速的五倍多。預計到2015年,老年人口將到達2。21億,約占總人口的16%;2020年到達2。43億,約占總人口的18%。隨著人口老齡化、高齡化的加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數量還將持續增長,照料和護理問題日益突出,人民群眾的養老服務需求日益增長,加快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已刻不容緩。

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適應傳統養老模式轉變、滿足人民群眾養老服務需求的必由之路。長期以來,我國實行以家庭養老為主的養老模式,但隨著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實施,以及經濟社會的轉型,家庭規模日趨小型化,「4-2-1」家庭結構日益普遍,空巢家庭不斷增多。家庭規模的縮小和結構變化使其養老功能不斷弱化,對專業化養老機構和社區服務的需求與日俱增。

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解決失能、半失能老年群體養老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當務之急。目前,我國城鄉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約3300萬,占老年人口總數的19%。由於現代社會競爭激烈和生活節奏加快,中青年一代正面臨著工作和生活的雙重壓力,照護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力不從心,迫切需要透過發展社會養老服務來解決。

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擴大消費和促進就業的有效途徑。龐大的老年人群體對照料和護理的需求,有利於養老服務消費市場的構成。據推算,2015年我國老年人護理服務和生活照料的潛在市場規模將超過4500億元,養老服務就業崗位潛在需求將超過500萬個。

在應對挑戰的同時,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已越來越成為各級黨委 *** 關心、社會廣泛關注、群眾迫切期盼解決的重大民生問題。同時,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城鄉居民收入的持續增多,公共財政更多地投向民生領域,以及人民群眾自我保障潛質的提高,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已具備了堅實的社會基礎。

二、內涵和定位

(一)內涵。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是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以滿足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為目標,面向所有老年人,帶給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和社會參與等設施、組織、人才和技術要素構成的網路,以及配套的服務標准、運行機制和監管制度。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應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著眼於老年人的實際需求,優先保障孤老優撫對象及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等困難老年人的服務需求,兼顧全體老年人改善和提高養老服務條件的要求。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長期方法任務,是堅持 *** 主導,鼓勵社會參與,不斷完善管理制度,豐富服務資料,健全服務標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的持續發展過程。本建設規劃僅著眼於構建體系建設的基本框架。

(二)功能定位。

我國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主要由居家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等三個有機部分組成。

居家養老服務涵蓋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慰藉等,以上門服務為主要形式。對身體狀況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帶給家庭服務、老年食堂、法律服務等服務;對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齡、獨居、失能等老年人帶給家務勞動、家庭保健、輔具配置、送飯上門、無障礙改造、緊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務。有條件的地方能夠探索對居家養老的失能老年人給予專項補貼,鼓勵他們配置必要的康復輔具,提高生活自理潛質和生活質量。

社區養老服務是居家養老服務的重要支撐,具有社區日間照料和居家養老支持兩類功能,主要面向家庭日間暫時無人或者無力照護的社區老年人帶給服務。在城市,結合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增加養老設施網點,增強社區養老服務潛質,打造居家養老服務平台。倡議、引導多種形式的志願活動及老年人互助服務,動員各類人群參與社區養老服務。在農村,結合城鎮化發展和新農村建設,以鄉鎮敬老院為基礎,建設日間照料和短期托養的養老床位,逐步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轉變,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帶給日間照料、短期托養、配餐等服務;以建制村和較大自然村為基點,依託村民自治和群眾經濟,用心探索農村互助養老新模式。

機構養老服務以設施建設為重點,透過設施建設,實現其基本養老服務功能。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重點包括老年養護機構和其他類型的養老機構。老年養護機構主要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帶給專門服務,重點實現以下功能:1。生活照料。設施應貼合無障礙建設要求,配置必要的附屬功能用房,滿足老年人的穿衣、吃飯、如廁、洗澡、室內外活動等日常生活需求。2。康復護理。具備開展康復、護理和應急處置工作的設施條件,並配備相應的康復器材,幫忙老年人在必須程度上恢復生理功能或減緩部分生理功能的衰退。3。緊急救援。具備為老年人帶給突發性疾病和其他緊急狀況的應急處置救援服務潛質,使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援。鼓勵在老年養護機構中內設醫療機構。貼合條件的老年養護機構還應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培訓和指導社區養老服務組織和人員,帶給居家養老服務,實現示範、輻射、帶動作用。其他類型的養老機構根據自身特點,為不一樣類型的老年人帶給集中照料等服務。

三、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 *** 理論和「 *** 」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滿足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為目標,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堅持 *** 主導、政策扶持、多方參與、統籌規劃,在「十二五」期間,初步建立起與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讓老年人安享晚年,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一項長期的方法任務,各級 *** 對養老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建設和發展統籌思考、整體規劃。中央制定全國總體規劃,確定建設目標和主要任務,制定優惠政策,支持重點領域建設;地方制定本地規劃,承擔主要建設任務,落實優惠政策,推動構成基層網路,保障其可持續發展。

2。 *** 主導、多方參與。加強 *** 在制度、規劃、籌資、服務、監管等方面的職責,加快社會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打破行業界限,開放社會養老服務市場,採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 *** 購買服務、補助貼息等多種模式,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各類養老服務設施。鼓勵城鄉自治組織參與社會養老服務。充分發揮專業化社會組織的力量,不斷提高社會養老服務水平和效率,促進有序競爭機制的構成,實現合作共贏。

3。因地制宜、突出重點。根據區域內老年人口數量和養老服務發展水平,充分依託現有資源,合理安排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項目。以居家養老服務為導向,以長期照料、護理康復和社區日間照料為重點,分類完善不一樣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的功能,優先解決好需求最迫切的老年群體的養老問題。

4。深化改革、持續發展。按照管辦分離、政事政企分開的原則,統籌推進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改革。區分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加強對社會養老服務機構的登記和監管。盤活存量,改善管理。完善養老服務的投入機制、服務規范、建設標准、評價體系,促進信息化建設,加快養老服務專業隊伍建設,確保養老機構良性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四、目標和任務

(一)建設目標。

到2015年,基本構成制度完善、組織健全、規模適度、運營良好、服務優良、監管到位、可持續發展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到達30張。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網路基本健全。

(二)建設任務。

改善居家養老環境,健全居家養老服務支持體系。以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專業化養老機構為重點,透過新建、改擴建和購置,提升社會養老服務設施水平。充分思考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口老齡化發展程度,「十二五」期間,增加日間照料床位和機構養老床位340餘萬張,實現養老床位總數翻一番;改造30%現有床位,使之到達建設標准。

在居家養老層面,支持有需求的老年人實施家庭無障礙設施改造。扶持居家服務機構發展,進一步開發和完善服務資料和項目,為老年人居家養老帶給便利服務。

在城鄉社區養老層面,重點建設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動中心、互助式養老服務中心等社區養老設施,推進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增強養老服務功能,使日間照料服務基本覆蓋城市社區和半數以上的農村社區。

在機構養老層面,重點推進供養型、養護型、醫護型養老設施建設。縣級以上城市,至少建有一處以收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為主的老年養護設施。在國家和省級層面,建設若干具有實訓功能的養老服務設施。

提高社會養老服務裝備水平,鼓勵研發養老護理專業設備、輔具,用心推動養老服務專用車配備。

加強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依託現代技術手段,為老年人帶給高效便捷的服務,規范行業管理,不斷提高養老服務水平。

(三)建設方式。

透過新建、擴建、改建、購置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設養老服務設施。新建小區要統籌規劃,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公建配套實施方案。鼓勵透過整合、置換或轉變用途等方式,將閑置的醫院、企業、農村群眾閑置房屋以及各類公辦培訓中心、活動中心、療養院、小旅館、小招待所等設施資源改造用於養老服務。透過設備和康復輔具產品研發、養老服務專用車配備和信息化建設,全面提升社會養老服務潛質。

(四)運行機制。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為各類服務主體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環境,實現社會養老服務可持續發展。

公辦養老機構應充分發揮其基礎性、保障性作用。按照國家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思路,理順公辦養老機構的運行機制,建立職責制和績效評價制度,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鼓勵有條件或新建的公辦養老機構實行公建民營,透過公開招投標選定各類專業化的機構負責運營。負責運營的機構應堅持公益性質,透過服務收費、慈善捐贈、 *** 補貼等多種渠道籌集運營費用,確保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加強對非營利性社會辦養老機構的培育扶持,採取民辦公助等形式,給予相應的建設補貼或運營補貼,支持其發展。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專業化的服務設施,開展社會養老服務。

推動社會專業機構以輸出管理團隊、開展服務指導等方式參與養老服務設施運營,引導養老機構向規模化、專業化、連鎖化方向發展。鼓勵社會辦養老機構收養 *** 供養對象,共享資源,共擔職責。

(五)資金籌措。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資金需多方籌措,多渠道解決。

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基礎性作用,透過用地保障、信貸支持、補助貼息和 *** 采購等多種形式,用心引導和鼓勵企業、公益慈善組織及其他社會力量加大投入,參與養老服務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管理。

地方各級 *** 要切實履行基本公共服務職能,強化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的支出職責,安排財政性專項資金,支持公益性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民政部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及地方各級彩票公益金要增加資金投入,優先保障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中央設立專項補助投資,依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老齡人口規模等,用心支持地方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發展,重點用於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老年養護機構設施建設。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統籌規劃,加強組織領導。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方法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好處,增強使命感、職責感和緊迫感,將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擺上各級 *** 的重要議事日程和目標職責考核范圍,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切實抓實抓好。各地要建立由民政、發展改革、老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協調溝通,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督促檢查,確保規劃目標的如期實現。鼓勵社會各界對規劃實施進行監督。

(二)加大資金投入,建立長效機制。對公辦養老機構保障所需經費,應列入財政預算並建立動態保障機制。採取公建民營、委託管理、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支持社會組織興辦或者運營的公益性養老機構。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改善和完善對社會養老服務產業的金融服務,增加對養老服務企業及其建設項目的信貸投入。用心探索拓展社會養老服務產業市場化融資渠道。用心探索採取直接補助或貼息的方式,支持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專業化的養老服務設施。

(三)加強制度建設,確保規范運營。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建立養老服務准入、退出、監管制度,加大執法力度,規范養老服務市場行為。制定和完善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服務和機構養老服務的相關標准,建立相應的認證體系,大力推動養老服務標准化,促進養老服務示範活動深入開展。建立養老機構等級評定製度。建立老年人入院評估、養老服務需求評估等評估制度。

(四)完善扶持政策,推動健康發展。各級 *** 應將社會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合理安排,科學布局,保障土地供應。貼合條件的,按照土地劃撥目錄依法劃撥。研究制定財政補助、社會保險、醫療等相關扶持政策,貫徹落實好有關稅收以及用水、用電、用氣等優惠政策。有條件的地方,能夠探索實施老年護理補貼、護理保險,增強老年人對護理照料的支付潛質。支持建立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制度,構建養老服務行業風險合理分擔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價格構成機制,規范服務收費項目和標准。

(五)加快人才培養,提升服務質量。加強養老服務職業教育培訓,有計劃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增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開辟養老服務培訓基地,加快培養老年醫學、護理、營養和心理等方面的專業人才,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服務水平。如養老機構具有醫療資質,能夠納入護理類專業實習基地范圍,鼓勵大專院校學生到各類養老機構實習。加強養老服務專業培訓教材開發,強化師資隊伍建設。推行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制度,五年內全面實現持證上崗。完善培訓政策和方法,加強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培訓。探索建立在養老服務中引入專業社會工作人才的機制,推動養老機構開發社工崗位。開展社會工作的學歷教育和資格認證。支持養老機構吸納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加快培育從事養老服務的志願者隊伍,實行志願者注冊制度,構成專業人員引領志願者的聯動工作機制。

(六)運用現代科技成果,提高服務管理水平。以社區居家老年人服務需求為導向,以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為依託,按照統籌規劃、實用高效的原則,採取便民信息網、熱線電話、愛心門鈴、健康檔案、服務手冊、社區呼叫系統、有線電視網路等多種形式,構建社區養老服務信息網路和服務平台,發揮社區綜合性信息網路平台的作用,為社區居家老年人帶給便捷高效的服務。在養老機構中,推廣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電子檔案,透過網上辦公實現對養老機構的日常管理,建成以網路為支撐的機構信息平台,實現居家、社區與機構養老服務的有效銜接,提高服務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強老年康復輔具產品研發。

各地可根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㈤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什麼時候提出的

二○○九年九月一日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

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09〕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新農保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五、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八、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十、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二、相關制度銜接

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相關政策並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試點地區也要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試點工作。

十四、制定具體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

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試點具體辦法,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周密測算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按要求選擇試點地區,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試點縣(市、區、旗)的試點實施方案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新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把好事辦好。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國務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

㈥ 國家關於養老的政策

一、國家對養老項目的扶持政策

1、200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11部委《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鎮行利社會化的意見》(國辦發〔2000〕19號)中規定社會辦福利機構在規劃、建設、稅費減免、用地、用水、用電等方面與政府辦社會福利機構一樣享受同等待遇。 

2、2011年出台《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使我國的社會養老服務體 系建設取得了長足發展。以養老服務設施為例,2011年共計投入37.9億元推進爛畝社會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3、2014年6月,國土資源部出台《賣旅做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指導意見》,《意見》明確要求,空閑廠房、學校、社區用房從事非營利性養老服務,連續經營一年以上,土地性質中衡可暫不變更、五年內可不增租。

4、2014年12月25日並薯召開的全國民政工作視頻會議上,民政部部長李立國表示:「2015年將繼續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扎實開展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公辦養老機構改制等試點工作,確保2015年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達到30張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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