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可以轉給直系親屬嗎
養老保險關系和養老保險待遇是不可以轉移或繼承的。參保人死亡,其親屬可以繼承其賬戶余額並領取喪葬費和撫養恤金。
⑵ 養老保險可以轉讓自己家人嗎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是不可以轉給家人的。如果是商業保險,可以把受益人定為你的親戚,那麼他就可以把你賬戶里剩下的余額轉換成年金按月領按年領都可以了,但是養老保險不能進行轉移,保險金只能本人領取。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金不是社保,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養老保險單指職工的養老保險金,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⑶ 老人過世之後養老金還可以領
【法律分析】:養老金分為兩個賬戶: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養老金的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是分開的,通常老人去世後養老金 就不可以領取了。也就是說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由法定繼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繼承人只能領取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如果繼續領取而沒有上報死亡,兄塌就會形成騙取養老金的行為。但是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猛告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羨知圓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⑷ 退休前去世交的養老保險怎麼辦
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個人賬戶的養老金,是可以繼承的,到時候到社保中心提取就可以了。可以領取喪葬費4對於符合條件的未成年人、年邁父母,有每月的補助。
退休前死亡的繼承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1、申請
亡者最後1個繳費單位攜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1)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繼承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村居委會出具的亡者與繼承人的關系證明;
5)《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及個人賬戶金額繼承資格證明》一式2份;
6)繼承人委託繳費單位辦理手續的委託書。
2、核對及領取
社保險經辦機構對以上材料進行核對,符合規定的辦理繼承手續,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遺屬繼承審批表》。相關信息進行確認後,由繳費單位攜此表至社保經辦機構復核並出具《財務收據》至社保經辦機構財務部門辦理領取手續。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1、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2、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參保人員在職死亡的,應由法定繼承人提供死亡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火化證明或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繼承關系證明資料(如戶口簿、結婚證等)、法定繼承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參保社保經辦機構窗口辦理,即時辦結。
⑸ 親人去世,養老保險和社保如何處理
養老保險是一種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模式
我們繳納養老保險,相應的費用分為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
(一)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按照繳費基數的8%記入的。每年會根據國家統一公布的養老金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計算利息。2016年以來有人社部和財政部統一公布相應的記賬利率,高達7%~8%以上。從這個角度講,養老金可比個人理財要強得多。
畢竟在企業參加社保的情況下,職工繳納的部分就是繳費基數的8%,相當於自己給自己存錢了,還有這樣高的記賬利率非常劃算。
養老金個人賬戶什麼時候可以領取?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只有三種情況可以領取個人賬戶。第一,是到達退休年齡按照計發月數按月領取;第二,參保人死亡時可以由繼承人一次性繼承;第三,參保人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可以在離境時或者離境後申請終止社會保險關系,將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這種情況相當於企業職工個人繳納的部分,肯定不會虧本。有的職工還惦記企業負擔部分,但是我們要記住企業繳納社保並不是跟職工有關系的,而是跟法律要求有關系,所以不給職工返還也是應當的。
不過,如果是沒有用人單位的靈活就業人員或者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需要按照20%的繳費比例自己承擔基本養老保險,記入個人賬戶的比例仍然是繳費基數的8%,因此有可能虧本。
(二)統籌賬戶,主要是用於支付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每年增加的各項養老金部分、退休職工的各種補貼補助、養老金領取完畢後的個人賬戶,以及去世職工的喪葬費、撫恤金等待遇。統籌賬戶里的錢,並不僅僅是企業繳納的單位繳費基數的16%部分,還包括大量的國家補貼等。2017年各級財政補貼養老保險基金高達8004億元,2019年中央財政安排養老保險基金補貼就達到億元。另外還有歷年養老保險基金的結餘利息等等,2019年末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高達50869億元。
關於因病非因工去世職工的待遇,實際上最初源於1951年的《勞動保險條例》。最初國家規定因病非因工去世的職工喪葬補助費是兩個月的企業平均工資,一次性救濟金的標準是根據供養親屬的不同,發放6~12個月的本人工資或養老金。
經歷了七十多年的變遷,相應的待遇一直保留了下來。1969年勞動保險制度已經終止,但是相應的福利待遇有用人單位承擔,畢竟當時都是國有集體企業不存在倒閉的可能。1986年我國開始重新建立社會保險制度,但是相應的待遇都是沿承下來了。
相對而言,各地的標准產生了很大的變化。比如說關於喪葬費山東省是1000元,陝西省是1500元,重慶市是2000元,黑龍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上海、福建、天津等一些地區則是2~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一次性救濟金,北京市是20個月的最低工資標准,山東省是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標准,河北省是最高20個月的省平養老金,寧夏自治區是2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另外,山東、上海、陝西等一些地區還有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目前只有300~500元每月的標准,但也是一份待遇啊。
所以,參加養老保險國家的各項待遇是非常優厚的,基本上可以說95%的人不會吃虧。還是建議年輕人好好思考一下,趁年輕參加養老保險更劃算。
⑹ 剛退休,領了兩個月養老金,人卻突然去世了,剩下的養老金該怎麼辦
已經交的錢會被家屬繼承,還可以領到一筆撫恤金。如果養老金在兩個月內突然去世,養老金的個人賬戶將無法交付,因此可以依法繼承個人賬戶中的錢以及喪葬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