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名職工在兩個地方交了兩份職工養老保險,退休時應該怎麼算
交兩份養老保險的事情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的國家 社會 養老保險是統一上當備案的。也就是說全國聯網的,如果說個人信息相同,名字相同,籍貫相同,這些一調就會出現你交養老保險的數據。人家就會讓你按照原來教的基礎上再進行補交。如果說是你工作崗位發生了變化,你的工作的區域也發生了變化的話,那麼你先前交的養老保險的記錄就會轉移到這個新的工作單位。你的養老保險自然而然的就會接續上。我還記得兩千年的時候,我的檔案關系在商業局,後來商業解散以後,我又到了企業當工人。當這個企業給我交養老金的時候,我以為這商業局的我也可以交,這企業再給我交一份,我豈不是雙份的養老保險都要比別人高一些,這樣的話,到老了豈不是高枕無憂。這如意的算盤想的是對的,可是等我去交的時候,我工作的這個企業當時就對我說你之前在商業局交過保險,你馬上把你的保險關系轉過來不然這邊沒法給你交。你看這都是有檔案的是全國聯網的,所以說別有那種僥幸的心理,什麼情況都不會發生,不會讓你占這個便宜的,所以說還是查到原檔案,然後繼續交吧。
樓主你好,一名職工在兩個地方交了兩份職工養老保險,那麼退休時應該怎麼。這個交了兩份職工養老保險,如果說沒有出現重復交費,也就是所謂的同一時間交費的情形的話,那麼這兩份養老保險是可以轉移合並的,轉移合並之後那麼就可以累計計算你自身的一個繳費年限了。
如果說你的這個兩份養老保險是同時交費的,也就是說是同一時間段內交費的,那麼這種情況就屬於重復消費,重復交費是不能夠累計合並年限的,所以說只能夠將你重復多交的這一份費用退還給你本人,選擇其中的一份養老保險來計算你的這個繳費年限,最終來確定你退休金的待遇,所以說最主要的原因是看你是不是重復交費,如果不是重復交費,那麼就要轉移合並到一起來計算退休金的待遇。
一般情況下,你最後這份參保的社保待遇是你最終選擇退休所在地的一個社保,所以說你需要將前面那一份的社保關系轉移到後面來,然後把它合並到一起來計算自己的一個累計繳費年限,因為只有轉移合並到一起之後,累計繳費年限才會相應的增加,對於自己退休金的待遇才會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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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如果你在兩個地方交了兩份職工養老保險,那麼這個職工養老保險是只能交一份,但是這兩份職工養老保險如果沒有重復交費的現象的話,那麼這兩份職工養老保險是可以轉移到一起的,轉移到一起之後,然後你就可以累積計算你的繳費年限了。
當然如果出現了重復繳費的現象,那重復交費的這部分的累計繳費年限就需要退還給你本人了,但是退還的部分只是退還你個人賬戶當中的錢,統籌賬戶當中的錢是不會退還給你,所以說僅僅只退還一小部分的費用。然後將重復參保的這部分費用退還給你本人之後,那麼你的這個養老保險,就可以轉移合並累計計算年限了。
最終就可以辦理退休,享受基本養老金的待遇,當然你一定要保證自己的這個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年限達到15周年以上,才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如果不足15周年的話,那麼是不能夠辦理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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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不能重復繳納,在不同地區交了兩份養老保險,退休後也無法享受雙份退休待遇。有兩個養老關系的參保人員,需要清理掉其中一個,只能保留一個養老關系,清理掉的養老保險關系中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給參保人。
《人力資源 社會 保障部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5號)》
第五條規定:關於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處理。《暫行辦法》實施之後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員,由本人與 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養老保險關系並繼續領取待遇,其他的養老保險關系應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
(京悅所 袁康迪)
一名職工在兩個地方交了兩份 社會 保險,這個在大家看來可能是不存在的,因為全國社保聯網了,就不會存在這種同時交兩份社保的現象。
雖然說全國社保聯網,但是現在還沒有實現徹底的完全聯網,信息並沒有互通,全國還沒有實現用同一個社保系統,所以說就會出現交兩份職工養老保險的現象,如果這種情況一旦發生的話,也要分情況去說。
如果說這兩份社保是在同一個時間段內繳納的,那麼將來退休的時候,只能辦理一份社保的退休,另一份社保只能做個人部分的清退。如果說這兩份社保是在不同的時間內繳納的,那麼這個是比較可觀的一種現象,兩份社保可以累計繳費年限,辦理退休的時候可以多領取一些養老金。
在同一個時間段內繳納兩份社保一般都是跨省才可以實現的,比如說一份交在北京,一份交在甘肅,那麼在全國徹底實現聯網之前是可以這么操作的,但是全國社保徹底聯網之後,信息數據打通了就不可能存在同時繳納兩份社保的現象了。
基數合並,工齡不重復計算。一般以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機構辦理並享受退休待遇。之前重復繳納的社保,最好在辦理退休之前銜接好。
一名職工在兩個地方交了兩份職工養老保險,退休時應該怎麼算?
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基本是一個賬戶,那來的二個養老保險賬戶。就是你在不同城市都交了養老保險,到了退休也只能領取一份養老金。另一份基本就清退。
你個人繳了兩份,也就是一個法定名下在不同地方上了養老保險。社保機構只能允許一個賬戶領取退休金。做法,將兩份合並,重疊外部分個人部分可以返還,集體部分再多也是留給國家做貢獻,轉入 社會 統籌基金。
為什麼社保還不能全國統籌,拿著國家的工資,怎麼不為人民辦點事呢?現在互聯網那麼發達,這事難嗎?
去勞保事業處查詢一下你帳戶的養老金。
Ⅱ 在兩地交了社保退休後在哪領養老金
法律分析:
1、社保在戶籍地的退休後當地領取;
2、余者在累計繳費滿10年地區領取;
3、年限不夠,轉上一繳滿年限地領取;
4、多地年限均不夠,資金歸集戶籍地;
5、多地繳滿10年,在最後一個繳滿年限地領取。
根據社保部、財政部有關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皮檔人員達到領取條件時,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燃毀亂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在當地的社保局領退休金
在異地繳費的,合計滿15年,在異地繳費滿10年,並且在到達退休年齡時辦理了社保轉移手續的,可以在當地領取養老金。找法網提醒您,根據法律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Ⅲ 同時擁有兩份社保退休時候怎麼辦
在兩個不同的地區,交納了兩份社保,那麼實際上這個社保,如果都祥茄晌是同一類職工養老保險的話,這個職工養老保險,謹鋒是可以自由轉移的,而且轉移到一起之後,是可以合並累計計算繳費年限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二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納談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第五十二條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Ⅳ 繳交了農村養老保險,但是又買了社保,退休時可以領取兩面的退休金嗎
退休的時候是可以領取兩面的退休金的,因為你兩面都繳納了。
Ⅳ 繳納2份養老保險,退休後能領兩份養老金么
不可以,同時在兩個地方繳納社保本身就是違反《勞動法》的,如果內被查到是需要將其容中之一報停的。如果沒有被發現在退休後也是可以發現的,那時不能領取兩份退休金。
退休待遇核算時要把不同時間、不同地域繳納的社保進行合並計算,同一時間段內重復繳費的,要退掉一處社保。
兩個地方參保的,繳費時間沒有重復的,累計計算繳費年限;參保期間繳費時間有重復的,個人賬戶合並,單位繳費部分納入統籌,重復繳費期間不重復計算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