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死亡後養老金還能領幾個月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塌山規定,從老人去世的下一個月起就停發養老保險了,如果隱瞞死亡時間,繼續領取養老保險,多領的工資會被要求退回。嚴重的話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1、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20個月的本人的工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公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3、退休公務員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與在職國家公務員去世後一樣對待。其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則衫蔽給予補助。喪葬費7000元,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最後一月工資標准計算20個月,遺屬無固定生活來源可以按月領取生活補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孫州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如果是企業單位的話
⑵ 老人死後社保領幾月
老人死後,按照規定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費2個月退休費,如果有供養人口,供養一人的,一次性發給6個月退休費,供養2人的,一次性發給9個月退休費,供養三人或者以上的,一次性發給12個月退休費。死亡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作為遺產,全部由繼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領取。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⑶ 農村老人死後可以領幾個月養老金
農村老人死亡後可以繼續領1個月的養老金老人去世,根據政策,可以領取下一個月的農保,以後就注銷不能接續領取了。去世後只可領當月的養老金,但遺屬可以一次性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農村老人去世後養老金就不可以領取了。也就是說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
如果隱瞞死亡時間,繼續領取養老保險,多領的工資會被要求退回,嚴重的話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1、如果老人去世,就應該及時去戶籍地派出所上報死亡,然後由繼承人一次性領取老人賬戶中的養老金資金,此後老人養老金將不會再發放,
2、如果沒有申報,老人養老金是一直會發放的,那麼這個時候就不能再領取了,再領取就屬於詐騙,要負有刑事責任,
3、如果在老人去世後,故意不銷戶,還惡意領取養老金,那麼一旦發現,是一種惡意騙保的行為,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並且有權將多領的養老金退回,但是國家會給予相應的喪葬費,也算是對死者的慰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履行社會保險法定職責的;
(二)未將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的;
(三)剋扣或者拒不按時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
(四)丟失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數據、個人權益記錄的;
(五)有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的。
⑷ 老人去世後社保能拿幾個月
1個月。
經確認死亡的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經辦窗口從退休人員死亡的次月起,停發養老保險待遇。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通過養老保險信息系統生成,進行一次性清退,並按政策規定計發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如有冒領養老金情況,從喪撫費中進行抵扣停發;不能抵扣的限期追回。
經確認死亡的退休人員,社保經辦機構養老保險經辦窗口將有關信息同步轉給工傷保險經辦窗口,涉及工傷保險待遇補差的,退休人員去世時,同步停發工傷保險基金補差金額;屬於「工亡」的,只能享受「工亡」喪撫待遇,告知養老保險經辦窗口停發養老喪撫待遇。
(4)過世老人社保養老費發放到哪個月擴展閱讀:
申報死亡的,參保死亡退休人員家屬、法定監護人員或死亡退休人員所在單位到退休人員生前所在社保經辦機構養老保險經辦窗口申報退休人員死亡情況,告知死亡退休人員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提供死亡證明。對不能提供死亡證明的,社保經辦機構通過各有關渠道落實退休人員死亡信息,不進行強制要求。社保經辦機構受理後,告知死亡退休人員申報方,留下聯絡電話,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業務。
退休人員去世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發放到去世者生前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社保卡或銀聯卡等賬戶。對於不能使用去世者社保卡或銀聯卡等賬戶的,暫按各地現行辦法執行。
⑸ 人死後還有養老金嗎
按照社保法的有關規定,領取養老金的人死亡之後,從次月開始將停止發放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