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姻期間一方轉賬給父母的錢,離婚算共同財產能要回嗎
在婚姻期間一方轉讓給父母的話,這個就不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了,肯定是不能要回去的,因為子女孝敬父母這個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如果你在離婚之後還要把這筆錢要回來的話,就只能說明你這個人他是不通情達理的。
② 結婚後妻子一直給岳父岳母養老費,這樣的婚姻該維持嗎
如果老人生活確實需要,是可以給的,但是你們要商量,不能擅自做主。
③ 結婚後孝敬我父母的錢,離婚時對方有權利追回嗎
不可以的,您孝敬父母的錢屬於正當的花銷,已經支出的,不能當作共同財產追回的,並且您們贍養孝敬老人是應盡的義務。她的這種要求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的。你的做法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