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企職工被除名後養老保險問題
你這個企業就不可能再給你交那養老保險的。那你這個接下來的養老保險如果沒有繳納夠15年,那你就必須要自己進行繳納的。否則會影響你的退休工資。
㈡ 職工被單位辭退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在職工辭職之後,員工的養老保險是先中止,但是勞動者可以進行養老保險的轉移。而養老保險辦理轉移,需要當事人先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再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辦理基金轉移手續,辦理接續保險手續。如果勞動者辭職後暫時沒有找到工作進行續接的,那麼失業期間養老保險的費用就需要由自己承擔,否則的話就會中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㈢ 被單位辭退後的員工養老保險如何交
養老保險有個人賬戶,身份證號就是帳號,辭職後可以有三種處理方悉坦姿式(一)停止交費,形成繳費年限中斷,個人賬戶積累停止,但只要時間不長對今後影響不大。(二)由個人全額繳納,即不中斷繳費把過去連同企業繳納的部分一並自己繳納,但這樣個人負擔較重不太合算。(三)如果到外地謀職可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到新的就業地區。不管信咐哪種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按原帳號繼續睜絕繳費即可,不用補交,但就是不能退。
㈣ 職工被除名後的社保
法律分析:1、要看有沒有實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如果有,而且單位參加了養老保險,就屬於實際繳費,社保的繳費年限要計算。
2、如果沒有實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只是記載你的工齡,那麼你在行政事業單位工作期間的年限應該稱為視同繳費年限,而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被開除、除名的連續工齡是不能計算的,也就是說你在行政機關工作這些年不算社保。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三十一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後,事業單位應當及時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具體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者被事業單位開除,那麼要拿到開除通知、社保手冊,才能到勞動局辦理失業證,申請失業金。然後,再到社保局辦理個人轉接手續,自己按期繳納社保。
㈤ 事業單位職工被開除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為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被開除公職的,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計算,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可以和之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1、如果該事業單位屬於繳納企業養老保險的范疇,開除公職後,原單位辦理減員手續,即停繳。2、如果該事業單位屬於不繳納企業養老保險的范疇,且未開始養老金並軌工作,開除公職後,原單位辦理視同繳納養老保險的手續。新單位辦理企業養老保險的繳納手續,或自行繳納即可。3、如果該事業單位屬於不繳納企業養老保險的范疇,已開始養老金並軌,開除公職後,原單位自進入事業單位至並軌前的這段時間辦理視同繳納養老保險的手續,並軌後繳納的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做減員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關於參加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人員被判刑後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第一條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在勞動教養或服刑(含緩刑)期間,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
第二條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若刑滿釋放後被機關事業單位重新錄用,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若刑滿釋放後被企業錄用或自謀職業、以及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改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刑滿釋放人員,其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不含視同繳費年限)可與刑滿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判刑前的個人實際繳費可按規定計入刑滿後參保的個人賬戶。改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人員,其原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予以計發補貼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