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保險不在一個地方交怎麼合並
養老保險的合並的方法如下:第一種是保管好各地的繳費憑證,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到當地社保申請辦理遷移養老保險至戶籍地合並,將享受的是戶籍地的養老保險待遇。第二種情況是在某地繳納了10年或以上的養老保險,即使養老保險沒有遷移回戶籍,也可以享受該地的養老保險待遇。
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流程
根據政策規定養老保險是可以異地轉移的,轉移具體流程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參保人員停止繳費時,由就業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參保人員開具《參保繳費憑證》;
2、建立新的基本養老保險之後,參保人員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向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申請;
3、轉移接續關系的申請將在15個工作日內受理,符合規定條件的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向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4、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在接到文件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轉移關系的各項手續;
5、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在受到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將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手續的辦理並通知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異地轉移合並的其他方法
除了在轉移工作的時候就辦理遷移合並手續之外,還有兩種方法可以轉移合並異地養老保險。
第一種是保管好各地的繳費憑證,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到當地社保申請辦理遷移養老保險至戶籍地合並,將享受的是戶籍地的養老保險待遇。第二種情況是在某地繳納了10年或以上的養老保險,即使養老保險沒有遷移回戶籍,也可以享受該地的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貳』 兩個省的社保怎麼合並
社保不可以合並,但可以轉移。參保人員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應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後,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另一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即按照先清後轉原則來處理擁有兩地社保參保人員的社保合並問題。
這是因為養老保險並沒有實現全國統籌,不過對於這種情況,弊悉可以去社保局提出社保轉移,然後合並在一起辦理退休,也就是說不管之前在哪個省份交過社保,交了多長時間社保,都會有繳費記錄,社保轉移在一起,如果符合退休條件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了。如果在多個地方都交社保,注意三種情況。在多個省市地區交社保非常不容易,在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我們要選擇一個退休地,也就是我們需要在哪裡辦理退休。一般選擇退休地的時候,我們都會選擇退休金待遇比較高的城市。實際上並非大家想像的那樣,退休地的選擇是有要求,第一要滿足的條件就是在退休地區養老保險實際橡卜燃繳費年限滿10年,才有機會辦理退休。比如說我戶籍是遼寧省大連市,之前在山東省交9年社保,想在山東辦理退休手續是不符合規定的。如果在所有地區交社保都不滿10年,那最後只能回戶籍地辦理退休手續。
法律依據
《關於印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具體問題意見的通知》
五、關於戶籍所在地參保人員在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期間遷入戶藉的,從遷入的次月起將其1%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調整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來件、尚未辦理待遇領取手續期問,戶籍發生變動的,在確定戶籍所在地時,以其達到待遇領取條件的年齡時點為准。
十、關於多重養老保險關系參保人員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梁虛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