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停保後要怎麼續保
社保停保,續保的方法如下:
1、自行補繳中斷期間的費用。如果個人辦理「五險一金」,那麼斷交期間其中的失業、生育、工傷就不存在了,因為這三項都由單位來承擔。當事人只需要補繳的是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注意:如果不是戶籍地繳納的社保,則不可以補繳);
2、不補繳,等待新單位進行續交。但要注意:中間斷了的社保,如果不補交而導致社保繳費年限少了,會直接影響到以後領取的退休金。可以選擇由公司續交。且社保規定最低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才可以到退休年齡領取退休金。
社保斷繳續交的情況:
單位中斷繳費(含未按時足額繳費),醫保暫停記入單位職工個人賬戶並封鎖賬戶,停保期間產生的醫療費不予報銷,由單位自籌資金按醫保政策規定報銷;
2、中斷繳費一年以內續保的,自續保生效之日起發生的住院費可以報銷,續保前產生住院費醫保基金不予支付;中斷繳費一年以上設有6個月的免付期。
醫療保險中斷不補交的後果如下:
1、新參保職工(含中斷繳費一年以上重新參保的)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連續繳納滿一年(不含補繳年限)的,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50%執行;
3、不滿六個月的,不予支付。
如果沒有間斷繳費,或間斷繳費沒有超過一年,在住院當月繳費的情況下,不影響醫療保險報銷。
社會保險中的養老保險是累積計算的,不會由於中間停止繳納而清零。在中斷之後有繳納的,則以前參保的年限以及個人繳納金額部分會累計的。而在一個醫療保險繳納年度內,社保停止繳納3個月,醫療保險的繳納年限清零,將重新計算。個人賬戶余額在重新繳納醫保後,將會激活並可以繼續使用,因此個人繳納的醫保金額不會清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B. 養老保險中斷後如何續保
社保知識早報:企業職工不得無故中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只有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可允許中斷繳費,其他中斷繳費期間按照欠費處帆姿理,必須予以補繳。對於個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者,因收入不穩定等其他個人原因中斷繳費,按照有關規定,按照間斷處理,不...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養老保險中斷後如何續保的知識,跟著一起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