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圳交滿15年社保,養老金每月多少呢深戶和非深戶有多大差別
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2018年度深圳市社會保險信息披露通告》,「通告」中顯示2018年度深圳月人均基本養老金達3764元。3764元是平均水平,精確到個人則發放水平千差萬別,因為決定養老金發放水平的因素即包括繳費基數、累計繳費年限等,在事退和企退人員上也有較大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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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深圳養老金每月基本領多少
深圳每個月養老金的情況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具體如下:
1、拿到深圳戶口不足8年,每個月322元;
2、拿到深圳戶口滿8年的次月起,每個月483元。
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社會保險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貫徹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原則,為使離退休人員的生活隨著經濟與社會發展不斷得到改善,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和地區發展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的差異,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同時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叄』 現在深圳社保繳滿十五年後每月最低能領多少養老金
這些工資是根據繳納社保的年限和當地的社平工資來計算的,最低年限15年的養老保險,每個月退休金大概可以拿到1000多塊錢的
『肆』 現在深圳社保繳滿十五年後每月最低能領多少養老金
摘要 最低養老金計算方式:
『伍』 深圳養老保險退休後每月可以領多少
養老金計算公式:每月到手的養老金=月基礎養老金+月個人賬戶養老金。
(1)月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所有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的余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舉個例子:小明,男,2015年滿60歲退休,退休前他剛好交了15年的社保,共繳費119340元,其中個人賬戶的余額是:47736元。(此處省略計算過程一萬字...)假如2015年小明所處地區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525元,他在當地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選擇了60%作為繳費基數,所以他第一次領到的養老金是:(1)月基礎養老金:(5525+5525×0.6)÷2×15%=663元(2)個人賬戶養老金:47736÷139=343.42元。合計:663元+343.42元=1006.42元。
『陸』 在深圳交社保15年後能拿到多少養老金
深圳繳滿15年社保退休可以領一千四百左右,我們在東莞交滿15年領一千二左右。
『柒』 在深圳買滿15年一檔的社保能夠拿到多少養老金
沒法答復。
養老金計算需要使用的是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每年繳費基數、每年當專地社會平均屬工資、退休年齡等。甚至每筆繳費時間不同,養老金標准都不同。所以除了當地社會保險在退休時計算之外,其它人和其它時間均不能計算。
『捌』 在深圳交一檔社保十五年後每月能領多少養老金
摘要 您好,退休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玖』 在深圳買滿15年三檔的社保可以拿到多少養老金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01
『拾』 深圳養老金每月基本領多少
養老金包含統籌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幾部分,其中統籌養老金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照繳費每滿一年發給百分之一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統籌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的具體計發辦法如下:
(一)統籌養老金: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照繳費每滿一年發給百分之一計算;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退休時個人賬戶積累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計算;
(三)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以享受比例。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未超過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乘以百分之一點二;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超過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減去二十五後乘以百分之一,再加上百分之三十。
(四)調節金:每月三百元;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指職工參加工作至退休時,繳費年限的每月繳費指數之和,除以繳費年限的月數,乘以職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每月繳費指數的計算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