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個人繳納那部分能退嗎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只有在參保人參保期間死亡的,才可以退掉個人部分的養老保險費,其他情況,只能轉移,不可以退
㈡ 養老保險退保個人交的部分可以全額退回嗎
養老來保險退保個人交的部分是自可以全額退回的。
可以退保退費的情況:
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
2、參保人因故死亡(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3、參保人出國定居(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4、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退保所需資料:
1、養老保險手冊;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退保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退保辦理程序:
1、以上資料齊全,由養老、失業、工傷基金管理中心按有關政策規定列印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審批表;
2、由主管局長簽字後到中心財務室核報。服務承諾:對企業和個人辦理撫恤金、喪葬費、個人帳戶支付,手續齊全,即時辦理。承辦機構: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退個人賬戶人員范圍。在職死亡;家住農村的參保人員;退休後死亡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沒有領完的人員;重復參保的人員。
㈢ 個人交的社會養老保險能退嗎
不能退的,養老保險不可以提前支取,如果繳納人死亡了,可以內由親屬繼承,具體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3)職工個人養老金什麼時候可以全退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和養老金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㈣ 個人全額繳納的養老保險可以全額退出來么
自己交的是不能中途申請退的。
只有死亡、出國定居以及到法定退休年齡交費不滿15年才可以申請退的,並且只能退個人帳戶部分的錢,自己交的話,只有40%進入個人帳戶,其餘60%進入統籌帳戶,相當於自己承擔單位交費部分了,這些是不能退的。
退保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1、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累計額可一次性清算出來。此部分可繼承,即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2、出國定居,不再屬於中國國籍。
3、農民工返鄉。
4、達到退休年齡,繳費未滿15年的。
(4)職工個人養老金什麼時候可以全退擴展閱讀
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職工本人按繳費基數的8%繳納養老保險費,企業按其繳納基數3%劃入個人賬戶,共11%計入個人賬戶。但從2006年一月起,國家規定企業不再將3%劃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完全是個人繳費部分。
參加養老保險的員工,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員工個人養老,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得提前支取.個人賬戶余額個人繳費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繼承。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規定,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個人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佔地農轉工人員除外),退休後不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同時給予一次性養老補償金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賬戶養老金(本人賬戶儲存額的1/120)組成。
㈤ 職工養老保險可以退養老金嗎
職工養老保險可以退嗎?
公司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達到退休年齡後,如累計繳費年齡不足十五年,並且沒有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書面申請終止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以後,應當書面告知用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後果,經過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且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個人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其賬戶予以保留,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如果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可在離境前或者離境以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㈥ 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能退嗎
向當地社保繳納的抄養老保險襲金,退保通常有以下兩種情況:
1. 農村戶口如果離職時選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算,可將個人帳戶累計額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本人,同時繳費記錄清零,以後按新參保處理,繳費年限重新計算。
2. 城鎮戶口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清算出來的。只有如下四種特殊情況可以清算:
① 達法定退休年齡,未達到累計繳費15年,可申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額一次性清算退還本人。② 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累計額可一次性清算出來。此部分可繼承,即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③ 若退休去世,其個人賬戶金額未領取完畢,余額可一次性清算出來,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④ 出國定居,失去中國國籍的。
如果是因為工作變動居住地變更,需要退保的話,則可以申請社保轉移,具體流程如下:
1、到前公司辦理離職手續。從人事部門領取社保轉移單,將此單交到新公司。
2、在辦理入司手續時,新公司的人事部門將社保轉移單和勞動合同之類的材料一起交相關部門時,社保就相應地轉到新公司了。
3、注意在社保轉移辦理前後要注意及時查詢。因為如果前後有時間差時,要注意補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拖延和麻煩。
㈦ 個人養老保險能全額退嗎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個人工作期間為退休後養老積蓄的資金,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強制提取的,退休前個人不得提前支取。因此,一般情況下,要想退掉職工養老保險,則需等到年滿法定退休年齡後才能執行,具體的職工養老保險退保條件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退掉職工養老保險:
1、出國定居國籍變動的人,帶有「IMMIGRANT」(移民)字樣的因私護照簽證或居住地政府部門出具的移民手續,以及戶口簿注銷頁。返還企業繳費期間的個人繳費本息,在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期間的個人賬戶本息及個人賬戶外個人繳費本金。
2、在職死亡的人,其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額為在企業繳費期間的個人繳費本、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期間的個人賬戶本息及個人賬戶外個人繳費本金。
3、重復繳費,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與企業繳費重復時,退付的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部分;若銀行代扣繳費與企業繳費重復,退付重復期的企業繳費部分;如事業單位繳費與靈活就業人員繳費信息重復,退付重復期的靈活就業人員繳費部分。
㈧ 退養老保險多久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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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內就可以享容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所謂法定退休年齡,就是指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並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㈨ 自己全額繳的職工養老保險可以退嗎
個人全額繳納的養老保險是不能也不可以全額退回的。沒有滿足15年的養老保險中途辦理停止繳費的,只能退回屬於個人賬戶部分的金額。
1.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2.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指繳費達到法定期限且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國家和社會提供物質幫助以保證年老者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的社會保險制度,其目標是實現「老有所養」。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三部分組成,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3. 由個人全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是屬於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4. 從《社會保險法》規定的自由職業者的繳費和比例來看,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願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保險費由個人全部承擔。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
㈩ 機關事業單位退養老金什麼時候退的
(一)「老人」待遇標准計發。符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單位中2014年9月30日(含)前已退休且原屬於編制內的人員(即「老人」),繼續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中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二)「新人」待遇標准計發。2014年10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即「新人」),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計算公式為: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中人」待遇標准計發。2014年9月30日(含)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後退休的人員(即「中人」),其2014年9月30日前按國家和自治區政策規定計算為工作年限的時間視同繳費年限,與其2014年10月1日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為本人繳費年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為確保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新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平穩銜接,對「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1.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
計算公式為: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A×M+B+C)×∏ Nn=2015(1+Gn-1)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
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的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全區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2.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
計算公式為: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月計發標准
(1)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①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繳費年限,下同)×1%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Xn-1/Cn-2+……+X2016/C2015 +X2015/C2014+X2014/C2013)÷N實繳
Xn、Xn-1、…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全區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②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4%
③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2)職業年金月計發標准=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