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養老機構存在的問題,都有哪些呢
如果說我們不能達到智慧養老的話,那麼對於這些在養老機構進行養老的老年人來說的話,就可能會存在一些不安全的問題,尤其是對於財務系統的監控更是存在著非常多的爭議。還有就是對於老年人身體健康,以及生活福利方面的一些問題,許多的養老機構因為護理基礎沒有專業的知識人才,而且許多的工作人員也並沒有對這些老年人過多的關心,可能只是一些單方面的為了工資,所以說這些許多原因都造成了我們國家養老機構變得問題很多。
❷ 養老問題是什麼樣的社會問題
養老問題的本質和核心還是養老觀念的問題。
前段時間參加了某居家養老公司來我們學院的講座,因為我這個專業的學長在這個公司里有很多,回來給我們介紹目前有關養老方面的國家政策還有相關企業的發展。我們國家現在也是面臨老齡化這么一個問題,可以說是非常嚴重的,可是現年輕人面臨的是什麼,大部分是一個孩子需要照顧兩方的父母,現在工作壓力這么大,可以說現在的年輕人真的很難有充裕的時間去照顧父母。
現在也出現了一些居家養老的企業,包括政府也在進行相關的社區養老方面的項目,可是現在大部分人是不願意花錢去請這樣的養老機構來進行相關的服務的,可能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也可能是覺得花這么一部分錢不值得,大部分人還是希望是自己的孩子來照顧自己。
這樣就出現了一些矛盾,孩子沒有時間,老年人還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多照顧自己。其實,找到一個平衡點是很重要的,但是面臨一些身體不好、有相關疾病的老年人的話,我認為還是請專業的養老護理人員為好,因為普通人很難有處理相關緊急情況的能力。
說到這里就必須要談一下我國目前的養老產業,今年四月份的時候參加了大連的老年產業博覽會,裡面很多相關的老年產品,不過說實話。。。雖然是處在發展之中,但是。。。。裡面大部分是賣一些產品,真正介紹相關的養老理念,介紹國家養老政策還有為老年人提供福利的有多少?大部分參加這個博覽會的是老年人,我一個二十多歲的帶著女朋友在裡面逛。。確實很多的違和感啊。。。不過,我覺得這樣的博覽會應該是讓年輕人去參加,尤其是家中有需要照顧的老年人的年輕人。
老年產業不發達,相關政策沒有很好的出台和落實,老齡化的嚴重,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現在的養老問題。
其實這些問題也是在不斷得到改善的,畢竟什麼都是需要時間的,老年產業現在也是得到國家的重視,現在很多居家養老,養老院等包括一些從事相關產業的企業都是和政府在進行合作項目,很多服務內容都是福利性質的。
另外,人們養老觀念太過陳舊,年輕人不重視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也很大程度上影響老年人的生活質量。
很多人現在物質生活水平較高,現在市面上也有很多便利老年人的產品,於是就只是給自己的父母或者爺爺奶奶買那些東西,希望能夠讓老人的生活很好。但是,更應該重視的是老年人的心理問題,包括如果僅僅是給老人請一個照護員,那麼老人的身體是得到保證了,那麼老人的心理健康是不是也是正常的呢?
我認為,解決養老問題是社會和家庭兩方面的責任,甚至還有從事養老產業的企業。對家庭來說,不能把養老的責任推脫,這需要的是良好的責任和道德教育,不能僅僅以物質上的好壞評判老年人的生活狀態,老人也應該改變傳統的養老思想,孩子孝敬父母,父母也應該體諒孩子;對於社會來說,發展養老產業,什麼是好的養老產業?對照護員的責任監督制度,對老年人健康的保障制度,這里的健康包括心理和生理,當然這些只是最基本的。國家在這方面應該更加重視,出台相關政策,加強對老年產業的監督和投入,盡快建立系統的老年人養老服務制度。
最後,其實,最重要的是作為孩子的我們,是否真正的關心了自己的父母,工作再忙,也應該和父母聊一聊,畢竟心裡的快樂會有非常強大的力量。
❸ 養老產業面臨哪些問題
我國是「跑步」進入老齡化的。從目前我國養老產業的發展看,還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表現在五個方面。
養老產業尚處於起步階段。我國的養老產業才剛起步,發展還處在初級階段。以養老床位測算,按照國際通行的5%老年人需要進入機構養老標准,我國至少需要800多萬張床位,而現在只有約250萬張,缺口達550多萬張。特別是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目標,養老產業發展空間廣闊。
供給不足,產業化程度較低。近10年來,中國80歲以上高齡老人已超過2000萬,居家和社區養老產品供給不足,遠遠不能滿足需要。2013年年底,我國共有養老床位500萬張,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25張,不僅低於發達國家5%~7%的比例,也低於一些發展中國家2%~3%的水平。
發展不平衡,供需不匹配。養老產業區域、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特別是農村養老機構基礎差、起步晚,面臨問題更為突出。由於缺乏科學的規劃布局,養老機構一床難求和床位閑置現象並存,結構性矛盾突出。一方面大量老人無床位養老,另一方面許多高端床位被空置。尤其是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人,養老需求更加得不到滿足,提供一站式養老服務的機構更加少。
政策支持力度較大,但落實不到位。近幾年來,國家為了扶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或參與養老產業的發展,在土地供應、資金補助、稅費減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但由於一些地方未將國家政策具體化,缺少相應的配套實施機制,土地供應、規劃建設、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在一些地方難以落實,未能充分發揮優惠政策對社會力量發展養老產業興辦養老機構的激勵扶持作用。
專業人才缺乏,服務標准化水平不高。老齡人口的增多對醫療衛生、休閑保健、託管托養、家政服務專業服務人員的需求大幅增長,潛在需求在1000萬左右。但目前一些養老機構的專業護理、管理人才缺乏,從業人員素質和服務管理水平不高。全國從業人員不足百萬,取得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的僅有幾萬人,大部分養老機構缺乏醫生、護士、營養師、康復師等專業人員,尚不能適應社會不同收入群體的不同養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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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未來社會的養老問題會有哪些解決方案
未來社會養老問題,國家會出台一些人性化的政策,比如養老機構,社區養老等。
❺ 以房養老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以房養老存在問題: 法律制度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政府層面的「以房養老」就很難推行。「以房養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險機構等多個部門一起制定具體的政策和細則才可能得到推展。 「以房養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環境。「以房養老」牽涉到房地產業、金融業、社會保障、保險以及相關政府部門,對這些領域的運作質量要求相當高。 如何保證這些行業、部門公平、公正地經營、管理和執法,在當前法治不健全的條件下是個極大的挑戰。就拿房地產評估來說,由於起步較晚,中國房地產評估機構還極不規范,不但整體素質偏低,而且市場存在惡性競爭,有爭議的評估結果,尤其對於弱勢群體來說,更難以得到及時、公正、合理的處理。有相關人士表示,在將來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時,應設立對老年人居住權的優先保護原則。 養老觀念 「養兒防老」的觀念一直還在影響著這一代老人。將自己居住多年的房產抵押給養老院,不給子女,許多老人和年輕人還難以接受。在當前經濟還不怎麼發達、貧富差距還比較大的情況下,許多老百姓辛苦一輩子也難以攢下一套房子,到老了,卻又不得不將房子抵押給銀行,以貸款養老,這怎麼都讓人感覺銀行似乎在「搶錢」。有評論者指出,「以房養老」折射出的是中低收入群體深深的無奈,養兒就是防老,我認為主要是社會的大環境的重壓,每個人可能都不能應付這個社會,但是我們的專家學者總是讓新一代適應社會,沒有辦法。 金融機構 「以房養老」金融產品推出的較大阻力來自於金融機構,其中擔心房價下行是主要原因。一位保險從業者說,這項工作的「難度在於,對國內房地產市場價格中長期走勢、人均預期壽命等關鍵因素的難以預測。對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來說,倒按揭與正按揭恰恰相反,時間越長風險越大。 養老機構 老人不願意離開自己的房子到養老機構,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養老機構不夠完善。好點的養老院收費太高,還要找關系;差的服務又不到位。 產權制約 我國推行的住宅用地70年年限也是保險公司和銀行等機構普遍擔憂的問題。當老人年邁將房產抵押時,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經不多,而當老人身故後,房子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無幾。保險公司或銀行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來補償已支付的養老金成本,一方面所能承受的給付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風險也較大。 適用人群 按照現有情況分析,符合條件的最有可能是獨居或孤寡老人,或膝下無子女、子女定居國外的老人,這些老人沒有繼承等問題。但即使這類老人也擔心,一旦簽訂協議,即失去了對房屋的所有權,落入「沒房也沒錢」境況
❻ 目前農村養老服務現狀及突出問題有哪些
一、農村養老現狀
農村老人的養老金來源一部分是家庭供給。家庭供給部分與家庭經濟收入、子女狀況等密切相關。中東部發達地區、發達鄉鎮農村老人家庭供給相對充足,西部及少數民族欠發達地區老年人家庭經濟狀況不容樂觀。一部分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3)農村老人精神慰藉少。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農村青壯年勞動力轉移到城市,不留在農村的老人身邊,並且回家探望也多是短暫的。所以農村老年人就在干農活和盼兒孫中度日,大部分農村老年人並沒有太多的娛樂活動,精神生活狀況不容樂觀。
(4)農村老年人預防意識差。一方面,農村老人疾病預防意識差。大部分農村老人都做過繁重的農業勞動,身體不舒服或者拖延不治或者在家自己吃葯醫治,這往往延誤病情,由小病轉變為重病,從而導致因病返貧。另一方面,農村老人安全預防意識相對較差。一些詐騙分子通過現場演示引誘、虛標價格等手段向農村老人兜假冒售偽劣產品。還有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的心理,向其宣傳不良觀點,引誘農村老人信奉非法邪教等。
❼ 我國 養老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存在的問題有以下方面,一政府養老的功能占市場比例比較小,二私人開為辦養老機構的數量不多,三養老服務開展的不平衡。
❽ 社區養老服務的問題有哪些
社區養老的問題第一就是定價,第二就是老人情況各不相同,如果能夠做到讓每一個人滿意,還有從業人員的培訓。
❾ 中國養老社會保險存在哪些問題
存在問題:
1、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碎片化問題,且繳費標准和支付待遇相差較大,給歸並和統一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帶來很大困難。
2、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滯後,影響城鎮職工就業和養老保險的公平性。
3、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配套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基本養老保險結余資金投資運營機制建立嚴重滯後。
4、補充養老保險和商業人壽保險發展緩慢,還沒有成為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有力支持力量。在已取得成就的基礎上健全我國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應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採取一些有力舉措。
(9)和養老相關的問題有哪些擴展閱讀
解決方法
加快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公平、統一的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應加快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可採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模式,以便逐步過渡到統一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為了減少改革阻力,可在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同時,建立職業年金制度,確保行政事業單位職工養老金待遇與改革前基本持平或略有提高。
解決農民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問題。對長期居留城市的農民工應視同城鎮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於短期流動和不願意在城市居留的農民工,應允許其回鄉參加當地農村養老保險。
對流動就業的農民工,應建立社會保障號碼和個人賬戶,讓賬戶隨人走,方便其就業和遷徙。
❿ 關於養老的話題
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有關「以房養老」內容,引發輿論關注。發展養老服務就是只發展「以房養老」嗎?政府對發展養老服務不管了嗎?《意見》對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有無系統安排和全面部署?就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民政部有關負責人。
今後只發展「以房養老」嗎?
【回應】我國發展社區、機構等多種養老服務模式,「以房養老」試點只是其中部分內容
《意見》引發熱議。有觀點認為,「以房養老」就是政府不管養老,要老百姓拿自己房子養老。如何看待「以房養老」問題?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解釋,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旨在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不斷滿足老年人持續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但「以房養老」問題出現了誤讀、以偏概全等問題,需要加以澄清。
國務院《意見》中明確提出發展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醫養結合等多種養老服務模式。在投融資、土地供應、稅費優惠、補貼支持、人才培養和公益慈善等方面採取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利好舉措。在健全工作機制、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強化行業監管、加強督促檢查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而「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即所謂「以房養老」,只是「完善投融資政策」中的一句話,而且明確是開展試點。在隨國務院《意見》同時下發的重點任務分工中,也只是45項重點任務分工中第二十七項有關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中的一個子項目。
開展「以房養老」在一些國家已有成熟的做法。這次國務院《意見》借鑒國際經驗,提出開展這方面的試點,是積極慎重穩妥的,目的是探索符合國情、滿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選擇的養老保險產品,擴大養老服務供給方式,進而構建多樣化、多層次、以需求為導向的養老服務模式。
因此,對國務院《意見》要全面理解、准確把握,不能以偏概全、誤導公眾。
政府不管養老了嗎?
【回應】養老服務是重大民生問題,政府是保障基本養老的主導力量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發展迅速,態勢嚴峻,解決廣大老年人的養老服務問題成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問題,堅持保障基本是《意見》的重要指導思想。《意見》兼顧養老服務的事業和產業屬性,既對建立健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拓展養老服務內容提出了要求,也對開發老年產品用品、培育養老產業集群提出了要求。
該負責人表示,要全面准確地理解和把握《意見》提出的指導思想,確保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正確方向。《意見》提出,要從國情出發,把不斷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政府作用,通過簡政放權,激發社會活力,努力使養老服務業成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成為擴大內需、增加就業、促進服務業發展、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
政府將採取哪些措施實現「保基本」?
一是辦好公辦保障性養老機構。《意見》要求各地公辦養老機構要充分發揮托底作用,重點為「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
二是完善農村養老服務托底的措施。《意見》提出要將所有農村「三無」老人全部納入五保供養范圍,適時提高五保供養標准,健全農村五保供養機構功能,使農村五保老人老有所養。
三是完善公共財政補貼支持政策。《意見》提出要加快建立養老服務評估機制,認真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
此外,逐步提高養老保障水平。《意見》提出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進一步完善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