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金每月多少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分為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由單位和個人分別按照相應繳費基數比例,劃入兩個賬戶中,但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則根據20%的繳納比例,其中12%劃入統籌賬戶,8%劃入個人賬戶。而統籌賬戶的資金即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的資金即個人養老金,退休後領取到的養老金也就是這兩個賬戶養老金的總和。其計算公式分別為:基礎賬戶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儲存額÷計發月數。其中個人賬戶中的計發月數一般分:50歲為195個月,55歲為170個月,60歲為139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Ⅱ 養老金每月領多少
法律分析:社保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具體多少錢視繳費基數而定。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 三、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在理順分配關系,加快個人收入工資化、工資貨幣化進程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個人繳費比例。提高個人繳費比例的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職工工資增長等情況確定。為適應各地區的不同情況,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提出兩個實施辦法,由地、市(不含縣級市)提出選擇意見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直轄市由市人民政府選擇,均報勞動部備案。各地區還可以結合本地實際,對兩個實施辦法進行修改完善。
Ⅲ 退休金最高每個月可以有多少為什麼會這么高呢
我們退休之後,要想有一份退休金維持原來的生活水平,拿到的退休金應當是退休前收入的70—80%。因為退休前我們上班的話,要考慮到上班個人費用的消耗,比如交通費、午餐費、交際費、服裝費等等。因此,退休後收入降低20—30%還是相對合理的。
隨著國家對養老金的16連漲,做好有傾斜的調整,調低防高,達到一個均衡的水平。也讓退休人員能夠更好地生活,保持一個健康的心態,都有一個知足常樂的好心態,健健康康的,身體才是最好的養老方式,不要考慮太多,保持良好的心態,人才能長壽,幸福的生活。
Ⅳ 養老保險每月交700元,20年後大約每個月領到多少錢
根據國家相關的規定來看養老保險必須要累計繳納滿15年以後,才能夠在申請退休之後按月領取養老金。如果說在退休之前你每個月支付的養老金金額是700元,按照相應的比例來計算,繳納20年以後,每個月可以領取1000塊錢左右的養老金。
其實我覺得養老金還是很有必要繳納的,因為繳納了養老金之後,也是為我們未來買了一個保障,當我們退休之後自己的生活能夠得到充分的保障,這其實就是養老金的優點。另外就是養老金也是政府給我們所有人的一個福利,如果是在企業裡面上班,那其實我們個人只需要承擔很小的一部分比例,大部分都是由公司來幫我們繳納的,所以按照這個來進行計算的話,其實我們繳納養老金是很劃算的。
Ⅳ 養老保險每月交多少
養老保險每月交多少是根據當事人具體情況決定。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分別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6%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Ⅵ 社保養老金每月領多少
法律分析:1. 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發給1個月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並終止養老保險關系。2. 1998年10月1日及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十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繳費年限) ×1%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3. 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及其以上者,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繳費年限×1.4%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保障社會保險金的發放,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繳納,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范圍,並可以規定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以及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納入失業保險的范圍。
社會保險費的費基、費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