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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院的老人有什麼優惠嗎

發布時間:2022-01-26 16:29:53

❶ 私人辦養老院國家會有哪些優惠政策

國家對於民營養老院相關補助有:一次性建築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內。

1.設立方面:

建設補貼(一次容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zd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2.經營方面:

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後給予200-50元每月版的補貼,

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1)養老院的老人有什麼優惠嗎擴展閱讀:

1.養老服務補貼制度是指對於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等養老困難老年人,經過評估,

採取政府補貼的形式,為他們入住養老機構或者接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支持的一種制度。

2.根據國務院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養老服務業主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為主,

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權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❷ 家庭養老院的優惠政策

這位知友,私人辦養老院國家有優惠政策:

第一、改革和完善養老服務機構收費制度。

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開展的對外養老服務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准。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數或實際入住老年人數、土地、車船的房產稅,並免收相應的配套費、加大財政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

各級政府要將養老服務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但該《意見》大部分都是原則性的規定,具體的優惠政策要看各地的具體規定;減免其行政事業性收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光榮院,給予面向老年人服務的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開辦補助、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報經主管部門批准,予以減免。

第二、優先安排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用地:

符合規劃要求並具備劃撥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優先予以保證;不具備劃撥用地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按照相關規定加快審批,但要加強監督,根據其設施條件,暫免徵收社會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企業所得稅、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福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收費優惠、敬老院,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按規定予以扣除。

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按國家扶持發展服務業的相關政策執行;免收養老服務機構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一次性接入費。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發生的生活垃圾、糞便清運和排污等費用、養老院;對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福利性、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養老服務機構自用房產、服務項目和標准自行確定。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捐贈。其中用水、用電。以河南省為例,介紹如下。

第三、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力度:

認真落實國家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扶持政策,經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保部門核准後免繳排污費,確保批准用地真正用於養老事業。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利用閑置的房屋資產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第四、福利性、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供暖、用氣(燃料)等價格與居民用戶實行同價,可在達標排放污染物的情況下。

第五、鼓勵金融部門充分發揮信貸支持作用
金融機構要支持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增加對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的信貸投入,應報同級價格部門核定,並建立公示制度。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准。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接收農村五保人員和城鎮「三無」人員,其費用由當地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享受低保的老人和其他困難老人入住養老服務機構的,其費用應適當減免。

敬老院(geracomium),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的非營利性組織,又稱養老院。西方國家的養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機構與企業合作開辦,能接收有各種各樣需求的老人。

中國的敬老院是在農村實行「五保」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服務內容:

1.全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老人吃葯,提供可以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

2.半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並幫助老人吃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幫助他們健身以恢復他們的肢體功能。

3.完全不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喂老人吃飯吃葯,每天最少3次幫助肢體活動,按摩、翻身等。為老人洗衣服,提供老人用防褥瘡床墊,每月擦洗一次身體。對於一些特殊的老人經家屬同意會增加一些服務項目。

❸ 建敬老院有哪些優惠條件

烏魯木齊市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
(已經2009年10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烏政辦[2009]325)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老齡委辦公室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6號)和自治區民政廳等13個廳局《關於支持社會力量興辦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的意見》(新民發〔2009〕52號)精神,加快推進我市養老服務業的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貫徹「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方針,從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實際出發,堅持政策引導、政府扶持、社會興辦、市場推動的原則,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投資主體多元化、服務內容多樣化、監督管理規范化、適宜老年人需求的養老服務體系。
(二)主要目標。
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發展養老服務業政策法規,落實相關優惠政策;大力發展各類養老福利機構,到2015年,全市養老福利機構床位數實現每千名老人有12張床;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進一步健全,老年人的生活照顧、家政服務、心理咨詢、康復保健等居家養老環境和條件明顯改善;老年護理、家政服務、臨終關懷等服務有效開展,老年用品市場逐步完善,使全市養老服務業初步形成規模,從而滿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老年人生活質量不斷提高。
二、主要任務
(一)發展養老福利機構。
養老福利機構是指為老年人提供住養、生活護理等綜合性服務的機構。政府通過增加財力,申請國家和自治區資金支持,鼓勵、引導民營資本投資等多渠道籌集資金,增加養老福利機構床位數。到2015年,實現每個區(縣)建有一所60張以上床位的示範性、綜合性養老福利機構。
(二)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
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是指建在社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醫療保健、文化娛樂等服務的設施。完善現有社區服務中心和社區 「星光老年之家」等為老服務功能,不斷拓展服務項目。到2015年,全市新建示範性區老年日間照料服務中心(托老站)30個。整合資源,各部門、各單位設在街道、鄉(鎮)和社區的各類生活服務和文化體育設施要向老年人開放,滿足老年人需求。
(三)拓展居家養老服務。
居家養老是指在社會保障制度下,老年人仍然生活在自己的家中,由社區向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專業化的服務。根據我市實際,要把做好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精神慰藉、康復保健等作為居家養老服務的重點內容,以社會孤老、空巢老人、80歲以上高齡老人、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人和經濟困難老人作為居家養老服務重點。充分利用社區老年生活服務設施,為老年人提供便利、優質、高效服務。發揮志願者隊伍和老年人協會等群眾組織作用,為老年人提供鄰里關照、協議包戶、親情陪伴、自助互助等服務。積極實踐政府為特困老人購買服務、服務機構提供服務、老年群眾組織或中介組織監督評估服務質量的新型服務模式。逐步建立志願者公益服務、政府購買服務和市場化有償服務相結合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三、扶持措施
(一)加大養老福利機構建設資金投入。
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建設所需資金,列入市、區(縣)兩級財政預算。新增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床位所需資金,分別由市、區(縣)兩級財政預算、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落實。區(縣)按標准建設、依規定運營的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凡收養「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和城市低保老年人佔床位總數50%以上的,給予每張床位1000元一次性補貼。對規模較小、房屋破舊、布局不合理的農村「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供養服務機構,進行拆、改、並。凡收養「五保」和農村低保老年人佔床位總數70%以上的,並按規定運營的敬老院,給予每張床位1000元一次性補貼。
(二)加大養老福利機構的政策支持力度。
大力支持發展各類養老福利機構,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等形式,興建、擴建或在原有其他設施基礎上改建適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護理的養老福利機構。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多方面服務的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以下簡稱養老福利機構),主要包括:老年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福利服務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護理院、康復中心、托老所等),經民政部門審批,符合國家民政部頒發的《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MZ008-2001),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依法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或社會力量採取承包、租賃、合營等方式與政府合作經營並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可享受有關政策優惠和資金支持。在工商部門注冊的、營利性養老機構,不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規劃立項方面:
(1)對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市國土資源部門根據《劃撥用地目錄》的規定,以劃撥方式供地、並減半徵收城鎮國有土地補償費。對非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市國土資源部門按照土地有償使用原則,以協議方式供地,並逐步實行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地。
(2)市規劃部門給予減免5%—10%規劃設計費用的優惠。
(3)市建設部門對敬老院、社會福利院免徵城市公用基礎設施配套費、供熱配套費。
2.資質審批方面:
(1)養老福利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免交登記費、年檢費,其它費用減半交納。
(2)養老福利機構辦理衛生許可證申領及年檢手續,按收費標準的80%交納公共場所衛生審查費和年檢費。辦理從業人員健康證,按收費標準的80%交納體檢費。
3.稅收規費方面:
(1)對老年社會福利機構自用的房產和土地,暫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向老年人提供育養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老年福利機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四條規定的,及從事非營利性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公辦養老福利機構、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按照稅法規定予以扣除。
(2)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殘疾人保障金。
(3)免徵新建房屋產權登記費。
(4)養老福利機構用電按當地居民電價收取,用水費用按當地居民生活類標准收取。
(5)安裝、使用電話等電信業務,執行住宅電話資費標准。
(6)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按照先征後返的原則,即全額征繳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後,按80%比例予以退付。
(7)免收地下水資源費、治安聯防費。
(8)立足社區和面向社區的養老福利機構可減免物業管理費。
(9)新建養老福利機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給予當期貸款利息50%的貼息補助。
4.培訓用工方面:
對從事養老護理、服務工作的人員,凡屬再就業培訓補貼范圍的,可在市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職業培訓機構進行免費培訓,培訓後經職業技能鑒定合格的頒發相應的資格證書。職業培訓機構按照現行規定,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培訓工作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民政部門組織實施。養老福利機構吸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事業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社會保險補貼標准按養老福利機構應為所招用人員繳納的養老、醫療和事業保險三項費用之和計算,個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仍由本人負擔。
5.社會捐贈方面:
養老福利機構可按規定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但不得接受任何帶有政治性等附加條件的捐贈。對受贈款物的使用,應當尊重捐贈人的意願;捐贈人沒有明確使用意願的,應當用於改善設施設備和服務對象的生活,捐贈款物的使用情況應當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6.政府資助方面:
養老福利機構可享受政府補貼,補貼資金包括開辦經費、運營經費、特困供養補貼等,從市、區(縣)兩級財政、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會捐助款項中解決。
(1)開辦經費補貼。對按標准建設、依規定運營的新增養老福利機構床位,給予每張床位300元一次性開辦補貼,分3年撥付。加大對自建、購置房產用於開辦養老福利機構的扶持力度。自建養老福利機構運營滿三年後,按照實際入住床位數,給予每張床位1000元的一次性自建資助。資助金必須用於機構內部設施條件的改善,房屋修繕,老年人健身康復、文體活動器材以及生活用品用具的購置。
(2)運營經費補貼。開業滿6個月以上,且床位利用率達到80%以上(含80%)的養老福利機構,可以申請運營經費補貼。民政部門根據養老福利機構在院老人實際入住人數、實際在院天數,按照每人每天1.4元的標准,給予養老福利機構運營經費補貼。
(3)特困供養補貼。安置城市「三無」對象、農村「五保」對象的民辦養老福利機構,可以申請特困供養補貼。經區(縣)民政部門確認供養城市「三無」對象、農村「五保」對象身份後,財政部門將補助給上述人員的生活費轉入該機構,用於支付其生活、照料服務等所需費用。特困供養補貼,按照民辦機構內安置的特困老人護理等級和人數進行補貼: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補貼50元;介助(半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補貼70元;介護(不能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補貼100元。養老福利機構在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同時,仍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意見》(國辦發〔2000〕19號)規定,享受國家給予的優惠政策。
(4)補貼申請程序。符合下列條件的養老福利機構可以申請資金資助:持有《烏魯木齊市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書》和法人登記證書的復印件;開業滿6個月以上的;入住老人及親屬滿意率達95%以上;各項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服務規范;養老服務管理運營工作正常的。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資助:未經批准,擅自變更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的;未經批准,擅自合並,或改為他用的;年度驗審不合格或逾期不申請辦理驗審手續的;財務帳目混亂,不按規定要求報表或報表弄虛作假的;管理服務質量差,入住老人及親屬滿意率達不到95%,或一年內有效投訴3次以上的;違反《烏魯木齊市養老福利機構基本規范》、養老服務行業規定和職業道德,經批評教育不改正的。
(5)申報審批程序。養老福利機構於每年1月向民政部門提出開辦、運營經費補貼的書面申請。民政部門對養老福利機構申請開辦、運營經費補貼的書面申請進行審批。對同意給予補貼的,民政部門應當與提出申請的養老福利機構簽訂補貼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監督與處罰。申請機構在申請資助、接受審查、評審時,必須提供真實、有效、完備的數據、資料和憑證,如有弄虛作假、騙取資助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被資助資格,對已經撥付的資助金予以追回。對擅自改變福利機構的使用性質,或利用福利機構房產從事核准服務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的,對已經撥付的資助金予以追回,並終止其享受資助的資格,違反法律的,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加大對非法養老福利機構的打擊力度,保護合法老年公寓的權益,未經批准,擅自開辦養老福利機構的,由民政、工商等部門聯合查處。對在養老福利機構申辦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鼓勵扶持居家養老服務。
通過政策引導和資金支持,鼓勵社會力量開展老年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精神慰藉、康復保健等居家養老服務,為居家老人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1.市、區(縣)兩級財政設立「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專項經費,按1:1配比出資,為本市戶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特困救助、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購買服務。隨著市、區(縣)財力的不斷增加,逐步擴大服務對象范圍,提高購買服務補貼標准。
2.對政府購買服務的對象,根據老年人身體情況、家庭困難程度和養老服務需求,分別給予不同的養老服務補貼。享有補貼的困難老人,如入住養老福利機構,其享有的補貼可在養老福利機構使用。
3.對公益性公司招用的養老服務人員,符合養老福利機構用工補貼條件的,同等享受養老福利機構用工補貼政策,所需資金從市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4.對新建、符合標準的示範型老年人日間照料服務中心(托老站),由市、區(縣)兩級財政各給予5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
5.烏昌財政局根據工作需要,為市民政部門撥付一定數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專項經費,用於居家養老服務的組織、服務對象的評估、服務質量的監督和考評等支出。區(縣)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經費,根據實際需要列入本區(縣)財政預算。
四、切實加強領導,推進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
(一)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發展養老服務業納入議事日程,進一步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工作責任,提高服務意識,改進服務方式,促進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民政、老齡等部門要制定養老服務行業有關設施建設、服務規范的標准和分類管理的政策和措施,不斷提高養老服務業的規范化、標准化水平。
(二)嚴格養老服務業的社會福利機構行業認定工作。由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公辦養老福利機構、非營利性養老福利機構和居家養老組織的審核驗收工作,並向社會進行公示,符合規定條件的,方可認定為社會福利養老福利機構。
(三)建立健全年檢年審制度。按照國務院《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民政部《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由民政部門依法對各類養老福利機構和居家養老服務組織進行年檢年審工作。對達不到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對不執行整改或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或享受扶持政策後改變功能設置的,停止其享受社會福利機構的各項扶持政策,並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對盜用社會福利機構名義騙取各種扶持政策的,或非營利性福利機構變更性質、用途的,應中止並追回相應的減免資金和資助經費。違反法律法規的,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加快公辦養老福利機構等社會福利機構的改革。公辦養老福利機構要繼續履行現有職能,為城鄉特困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服務,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可以利用空餘的床位接收社會老年人入住,也可以利用空餘場地興建老年公寓等養老服務設施,向社會老年人開放。公辦社會福利機構在向社會老年人開放時,不改變其性質,不削弱其社會福利的職能,不降低對優撫對象、特困老年人等供養服務質量。同時,要積極探索養老福利機構公辦民營的路子,加快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內部管理方式、用人用工和分配三項制度改革,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運行機制。鼓勵非公有制經濟參與社會福利養老機構的產權制度和經營方式的改革,可以依法將經營權以承包、租賃、出讓、委託經營、參股等方式轉給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以及外資等市場主體,由市場主體按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原則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
(五)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民政和勞動部門要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國家養老護理員職業標准(試行)》,開展對各類養老福利機構和居家養老服務組織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實行持證上崗。鼓勵有條件的職業教育培|訓機構設立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培養老年學、管理學、心理學等方面的專業人員,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服務水平。各區(縣)要加大投入,積極開發養老服務公益性崗位,為安置下崗職工尤其是「4050」人員再就業創造條件此意見由市民政局負責解釋。在此意見發布前有關養老服務政策的相關規定,如與本意見有沖突之處,以此意見為准。
你要根據地方的不同去看政策

❹ 辦理養老院國家有什麼優惠政策資料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用地,對養老院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增值稅及附加;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興辦養老機構或養老服務組織的,可優先安排小額擔保貸款資金,並享受財政貼息政策。同時,哈市鼓勵支持金融機構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業務。

在規劃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的前提下,可以參照工業地價辦理出讓、租賃或劃撥方式供地。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用地,鄉鎮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營利性養老機構使用國有建設用地,可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優先保障供應。

對養老院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增值稅和附加稅。對符合條件的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養老院自由房產和土地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養老院佔用耕地的,免徵耕地佔用稅。工商部門登記養老服務組織和機構,按規定享受國家對中小企業、小微企業和家庭服務業的相應稅費優惠政策。

對養老機構及其建設項目提供融資便利,並提供優惠利率。同時,開發為老服務金融衍生產品,適時發行養老服務債券。鼓勵支持金融機構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業務。

在達標排放污染物並經環保部門核準的前提下,免繳排污費,適當減免環境監測服務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按照40%徵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

(4)養老院的老人有什麼優惠嗎擴展閱讀

養老院的服務內容

1、全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老人吃葯,提供可以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

2、半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並幫助老人吃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幫助他們健身以恢復他們的肢體功能。

3、完全不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喂老人吃飯吃葯,每天最少3次幫助肢體活動,按摩、翻身、擦洗污漬等。為老人洗衣服,提供老人用防褥瘡床墊,每月擦洗一次身體。對於一些特殊的老人經家屬同意會增加一些服務項目。

❺ 敬老院裡面的老人有什麼待遇

你交多少錢?你交1500,享受1500的待遇,你交了交2000,享受2000的待遇,再看你按交錢的多少來享受什麼樣的待遇

❻ 養老院國家有什麼優惠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民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

銀發〔2016〕65號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於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4號文轉發)等有關要求,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大力推動金融組織、產品和服務創新,改進完善養老領域金融服務,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養老領域金融服務的重要意義

(一)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需要創新金融服務。

當前,我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發展養老服務業,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是適應傳統養老模式轉變、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緊迫任務。立足國情,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迫切要求改進和創新金融服務,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廣泛動員社會資本參與,增加社會養老財富儲備,提升養老服務支付能力,保障「老有所養」戰略目標順利實現。

(二)做好養老領域金融服務是金融業自身轉型升級的內在要求。

在金融市場化、國際化和多元化趨勢下,金融機構傳統業務和發展模式面臨挑戰,金融業進入轉型升級的重要發展階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滿足迅速增長的養老服務業發展和居民養老領域金融服務需求,是增加資本市場中長期資金供給,促進金融市場發展和金融結構優化的重要手段,是金融機構拓展新業務的重要機遇,是金融業轉型升級的重要途徑。各金融機構要增強戰略意識,加快養老領域業務發展規劃和市場布局,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實現支持養老服務業和自身轉型發展的良性互動。

二、總體要求

(三)指導思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決策部署,以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養老領域金融服務需求為出發點,以提高金融對養老服務業的資源配置效率為方向,統籌各類金融資源,持續推進改革創新,建立和完善有利於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金融組織、產品、服務和政策體系,切實改善和提升養老領域金融服務水平。

(四)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市場主導,政策扶持。以市場化為方向,以政府扶持為引導,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在實現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推動金融資源向養老服務領域配置和傾斜。二是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服務。立足區域養老服務業發展和居民養老需求實際,對居家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等不同養老服務形式,積極探索和創新與之相適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三是堅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加強金融支持與養老服務業發展各類規劃和政策的銜接,以滿足「老有所養」、推進醫養結合和建設社會養老服務體系需求為重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除制約金融服務的體制機制障礙,努力尋求重點領域突破。

(五)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蓋廣泛、種類齊全、功能完備、服務高效、安全穩健,與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符合小康社會要求的金融服務體系。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金融組織更加多層次,產品更加多元化,服務更加多樣化,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和滿足居民養老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

三、大力完善促進居民養老和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多層次金融組織體系

(六)創新專業金融組織形式。

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優化整合資源,提高養老領域金融服務水平。鼓勵金融機構將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個人養老相關的金融業務和戰略轉型相結合,探索建立養老金融事業部制。支持金融機構在符合條件的地區或分支機構組建服務養老的金融發展專業團隊、特色分(支)行等多種形式的金融服務專營機構,提升金融服務專業化水平。

(七)支持各類金融組織開展養老領域金融業務。

鼓勵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各類金融機構積極應對老齡化社會發展要求,優化內部組織架構和管理體制,增強養老領域金融服務能力。鼓勵金融租賃公司開發適合養老服務業特點、價格公允的產品,提供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鼓勵信託公司利用信託制度優勢,積極開發各類附帶養老保障的信託產品,滿足居民養老領域金融服務需求,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

(八)積極培育服務養老的金融中介體系。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與融資擔保機構合作模式,以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主,引導各類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支持力度。積極引導徵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面向養老服務業開展徵信、評級服務,鼓勵銀行與徵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合作,實施對養老服務機構的分類扶持。支持發展與養老領域金融創新相適應的法律、評估、會計等中介服務機構,鼓勵金融機構與養老信息和智慧服務平台合作,運用「互聯網+」大數據資源,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務。

四、積極創新適合養老服務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和服務

(九)完善養老服務業信貸管理機制。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養老服務業發展導向和經營特點,專門制定養老服務業信貸政策,開發針對養老服務業的特色信貸產品,建立適合養老服務業特點的授信審批、信用評級、客戶准入和利率定價制度,為養老服務業提供差異化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民政部門、行業協會等合作開展養老信貸專項培訓,提升信貸服務專業化水平。

(十)加快創新養老服務業貸款方式。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承貸主體,對企業或個人投資設立的養老服務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向投資企業或個人作為承貸主體發放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設立小型養老服務機構,或招用員工比例達到政策要求的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積極利用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給予支持。對建設周期長、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項目,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當延長貸款期限,靈活採取循環貸款、年審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種還款方式。

(十一)拓寬養老服務業貸款抵押擔保范圍。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以養老服務機構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產權明晰的房產等固定資產為抵押,提供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應收賬款、動產、知識產權、股權等抵質押貸款創新,滿足養老服務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有條件的地區在風險可控、不改變養老機構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可探索養老服務機構其他資產抵押貸款的可行模式。

五、支持拓寬有利於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多元化融資渠道

(十二)推動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上市融資。

支持處於成熟期、經營較為穩定的養老服務企業在主板市場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已上市的養老服務企業通過發行股份等再融資方式進行並購和重組。探索建立民政部門與證券監管部門的項目信息合作機制,加強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的培育、篩選和儲備,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養老服務企業在中小板、創業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市融資。探索利用各類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為非上市養老服務企業提供股份轉讓渠道。

(十三)支持養老服務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

支持處於成熟期的優質養老服務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方式融資。鼓勵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積極發揮各類擔保增信機構作用,為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發債提供增信支持。對運作比較成熟、未來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項目,可以項目資產的未來現金流、收益權等為基礎,探索發行項目收益票據、資產支持證券等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通過發行金融債、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等方式,募集資金重點用於支持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發展。

(十四)鼓勵多元資金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

支持各地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設或發展養老機構,鼓勵銀行、證券等金融機構創新適合PPP項目的融資機制,為社會資本投資參與養老服務業提供融資支持,積極探索與政府購買基本健康養老服務配套的金融支持模式。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基金模式,探索運用股權投資、夾層投資、股東借款等多種形式,加大對養老服務企業、機構和項目的融資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養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通過階段參股、跟進投資等方式,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鼓勵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等投資者積極投資處於初創階段、市場前景廣闊的養老服務企業。

六、推動完善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優化保險資金使用

(十五)完善多層次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進一步完善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等組成的多層次、多支柱的養老保險體系。推進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發揮社會保險保障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大力拓展企業年金、商業團體養老保險等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促進企業補充養老保險進一步向中小企業覆蓋。推動商業養老保險逐步成為個人和家庭商業養老保障計劃的主要承擔者、企業發起的養老健康保障計劃的重要提供者、社會保險市場化運作的積極參與者,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健康保障計劃,促使商業保險成為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

(十六)加快保險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

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繼續推進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發展獨生子女家庭保障計劃,豐富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積極開發長期護理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產品,助推養老、康復、醫療、護理等服務有機結合。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由政府使用醫保基金賬戶結余統一為參保人購買護理保險產品,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積極探索多元化保險籌資模式,保障老年人長期護理服務需求。支持保險公司發展農民養老健康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大力發展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為養老機構運營提供風險保障。

(十七)創新保險資金運用方式。

積極借鑒國際經驗,在符合投向要求、有效分散風險的前提下,推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基金、職業年金基金委託市場化機構多種渠道開展投資,實現資金保值增值,提升服務能力。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以投資新建、參股、並購、租賃、託管等方式,興辦養老社區和養老服務機構。鼓勵保險公司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通過股權、債權、基金、資產支持計劃、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多種形式,為養老服務企業及項目提供中長期、低成本的資金支持。

七、著力提高居民養老領域的金融服務能力和水平

(十八)增強老年群體金融服務便利性。

鼓勵金融機構優化網點布局,進一步向養老社區、老年公寓等老年群體較為集中的區域延伸服務網點,提高金融服務的可得性。支持金融機構對營業網點進行親老適老化改造,加強助老設備、無障礙設施建設,開辟老年客戶服務專區,提供敬老服務專窗、綠色通道等便捷服務,為老年客戶營造便捷、安全、舒適的服務環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老年客戶電話銀行服務流程。

(十九)積極發展服務居民養老的專業化金融產品。

鼓勵銀行、證券、信託、基金、保險等各類金融機構針對不同年齡群體的養老保障需求,積極開發可提供長期穩定收益、符合養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異化金融產品。大力發展養老型基金產品,鼓勵個人通過各類專業化金融產品投資增加財產性收入,提高自我養老保障能力。加快老年醫療、健身、娛樂、旅遊等領域消費信貸、信託產品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業務。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探索代際養老、預防式養老、第三方付費養老等養老模式和產品,提高居民養老財富儲備和養老服務支付能力。

(二十)不斷擴展金融服務內容。

金融機構要積極介入社會保障、企業年金、養老保障與福利計劃等業務,做好支付結算、賬戶管理、託管和投資等基礎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為老年群體提供特定服務的銀行卡等非現金支付工具,適當減免開卡工本費、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等費用,探索提供商戶優惠、醫療健康、休閑娛樂、教育咨詢、法律援助等配套增值服務。加強老年金融消費者教育和權益保護,加大理財產品等新型金融業務的宣傳和普及力度,拓展老年人金融知識,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老年人辦理大額轉賬等業務應及時提醒查閱,在面向老年人銷售保險、理財產品時,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得誤導銷售或錯誤銷售。

八、加強組織實施與配套保障

(二十一)加強金融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

建立人民銀行、民政、金融監管等部門參加的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工作協調機制,加強政策協調和信息溝通,形成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金融政策合力。制定並定期完善養老服務業指導目錄,發布更新養老服務機構與企業信息,建立健全項目資料庫和推薦機制。對納入資料庫並獲得民政部門推薦的優質養老服務項目,金融機構應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給予積極支持。各級民政部門應指導養老機構建立規范的財務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提高承貸能力和償付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運用財政貼息、貸款風險補償、擔保增信等政策工具,加大對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激勵和扶持。

(二十二)綜合運用多種金融政策工具。

加強信貸政策引導,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業和醫養結合領域的支持力度。運用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的信貸支持。不斷完善金融監管政策,加強對銀行、證券、信託、基金、保險等金融機構開展養老領域金融組織、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監管,以利於金融創新穩妥有序開展。

(二十三)加強政策落實與效果監測。

各金融機構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專項統計制度,加強對養老領域金融業務發展的統計與監測分析。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會同民政、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監督管理部門等,根據本指導意見精神,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具體實施意見或辦法,切實抓好貫徹實施工作。

來源於:養老信息網-《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6〕65號)全文

❼ 對於困難家庭老人住養老院有沒有什麼優惠政策

看病有醫保,家庭困難找一找當地的民政和社保,進養老院你就別想了內,花錢一個月最便宜的在五容六千,有些只負責中午一頓飯,早晚飯不管,還有些便宜點的,但要幹活掙錢,我們周邊只有一個,每月一萬五千塊錢,如果沒錢可以抵押房產,國家才不管養老呢

❽ 國家對養老院的優惠政策

國家對養老院的優惠政策:
第一、改革和完善養老服務機構收費制度
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開展的對外養老服務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准,應報同級價格部門核定,並建立公示制度。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准,根據其設施條件、服務項目和標准自行確定。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接收農村五保人員和城鎮「三無」人員,其費用由當地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享受低保的老人和其他困難老人入住養老服務機構的,其費用應適當減免,減免部分由當地政府按接收此類對象的實際人數予以補助。
第二、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力度
暫免徵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光榮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企業所得稅、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養老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減免其行政事業性收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報經主管部門批准,予以減免。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福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收費優惠。其中用水、用電、供暖、用氣(燃料)等價格與居民用戶實行同價,並免收相應的配套費;免收養老服務機構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一次性接入費。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發生的生活垃圾、糞便清運等費用,可在達標排放污染物的情況下,經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保部門核准後免繳排污費。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救護與生活用車可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經核定後免徵養路費。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按規定予以扣除。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按國家扶持發展服務業的相關政策執行。
第三、加大財政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
各級政府要將居家養老服務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福利性養老服務設施項目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數或實際入住老年人數,給予面向老年人服務的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開辦補助。
第四、優先安排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用地
符合規劃要求並具備劃撥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優先予以保證;不具備劃撥用地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按照相關規定加快審批,但要加強監督,確保批准用地真正用於養老事業。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利用閑置的房屋資產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第五、鼓勵金融部門充分發揮信貸支持作用
金融機構要支持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增加對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的信貸投入,適當放寬貸款條件,並提供優惠利率。
當然,國家對養老院的政策規定還有很多,主要目的是為了促進養老機構的更快發展。通過對養老院政策的分析可以看出,國家對養老院的支持力度較大,養老院配套服務設施逐漸得到完善,讓老人安享幸福晚年。

❾ 建老年公寓有什麼免稅或是優惠政策

一、建老年公寓的免稅或是優惠政策:
1、暫免收社會福利院、版敬老院、養老院、老權年公寓等養老機構企業所得稅;
2、暫免養老服務收入增值稅;
3、老年服務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
4、營利性養老機構要照章納稅,如納稅確有困難的,按稅法管理許可權,報經稅務部門批准,可給予減免照顧;依法減免養老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
5、養老機構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可報經稅務部門批准,予以減免照顧。
二、老年公寓是專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體能心態特徵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備餐飲、清潔衛生、文化娛樂、醫療保健服務體系,是綜合管理的住宅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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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養老院的老人有什麼優惠嗎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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