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养老服务 > 养老纠纷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

养老纠纷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5-04-25 17:12:06

Ⅰ 辽宁大连瓦房店男60周岁交五万养老保险每月开1100元怎么回事

大连瓦房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红头文件屁护日本老赖

这是由辽宁省大连市招商引资引发的一起普通的涉外民事借贷案件,拖了10年仍是“悬案”,我旅日华侨记者王丽琦成了跨国上访“专业户,”在国家信访局、最高法院、国侨办、商务部、辽宁省等有关部门的关注督促下,欠债还钱的官司胜诉了,但由于一个漏洞百出的文件和一些站不住脚的借口,致使中国两级法院的判决成了一纸空文。

日本“投资商”加藤邦彦,以零注册成立的《大连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为担保,骗取了我日本有限会社阿库路斯公司 1亿6千万日元。

事件源于日本“投资商”加藤邦彦和他零注册成立的《大连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

加藤邦彦,日本国籍,1962年岐阜县出生,父母及妹妹家族曾在日本经营名为Japan Livex Country Club的高尔夫公司,于1998年3月公司破产。按照日本法律他们即不能保有财产,也不能在日本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所以他和妹妹都离婚后来全家到了大连。

2002年8月,在尚未开发的长兴岛认识了管委会主任徐学章,他找到了滋生的土壤,伪装成了日本“投资商,”蹦子皆无,却申请投资18亿日元成立高尔夫公司。得到批准后,又以注册资本7.2亿日元待缴即零注册的注册方式,成立了日本独资《大连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空手套白狼”得到了8千亩土地的40年租赁权。加藤摇身一变,成了大连长兴岛高尔夫球场投资人、外商独资企业的大老板。

2002年12月17日,加藤携带在中国大连得到的合法手续,胸有成竹地高调回到了日本,向日本阿库路斯公司借款。阿库路斯公司看到了中国大连政府7.2亿日元注册资本的批文,就毫不犹豫地将1亿6千万日元,拆借给了加藤。双方于2002年12月l8日共同在东京制作了“公证书”,同年12月20日,又在大连签订了“借款保证合同。”阿库路斯公司将其中7900万日元直接汇入加藤账户,其它8100万日元,加藤则在日本公证处从阿库路斯董事长手中拿走现金。此后加藤分两次汇入中国共计1、1亿日元,投入到《大连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成了他实有的注册资本。

由于到期无法偿还借款而违约,加藤邦彦被日本阿库鲁斯有限公司追讨到中国、诉讼到大连法院并胜诉。但由于“81号”文件横亘期间,法院至今无法执行。

由于到期不偿还借款而违约,2003年9月10日,日本阿库路斯有限公司追讨到中国,将加藤邦彦、长兴岛公司诉至大连市中级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偿还拖欠原告的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和各项费用。期间因诸多错综复杂的原因,致使诉讼一波三折。

2009年6月,我作为日本阿库路斯公司代理,开始处理此案,同年9月从新开庭。

2010年3月30日,大连市中级法院作出民事判决,确认加藤的债务及数额、长兴岛公司的担保责任,责令还款。但因只判决长兴岛承担一半的担保责任,我不服提出上诉。2010年9月,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判决,仍维持一审原判。

10月13日,我依法申请大连法院强制执行,却遇到了大麻烦。法院在执行期间查明了在2004年7月2日的诉讼期间,加藤伪造虚假协议,将自己全部投资的1、1亿日元股份转让给他自己在日本设立的秋田高尔夫公司,以逃避债务,并骗取瓦房店外经贸委2004年81号《关于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转让股份的批复》的文件(以下简称81号文件)。

在此,我们简要回顾一下“81号文件”出笼的背景和一些时间节点:

2003年9月10日,日本阿库路斯公司在大连起诉加藤邦彦,28日,大连法院以(2003)大民外初字38号立案。

2004年3~4月间,加藤向大连中级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但被法院裁定驳回。加藤上诉到辽宁高院又被驳回。

2004年7月1日,加藤抛出了《大连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所有股东签字全部造假。

7月2日,加藤邦彦以患病为由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同日,加藤邦彦“带病”与秋田高尔夫花园株式会社董事长神林正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神林正明的签字,与本人提供给大连法院经过日本法务省公证和中国驻日本大使馆认证的签字完全不符。

7月3日,加藤邦彦以双方纠纷在日本法院进行诉讼为由,提出中止诉讼请求并被驳回。

7月5日,大连中院通知双方当事人,举证期限定为7月22日。7月13日,大连瓦房店外经贸委主任王庆新批复了2004年81号《关于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转让股份的批复》即81号文件签发。

7月16日,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传票,定于2004年7月23日开庭审理。

7月17日,加藤邦彦伪造了一个委派书,原地未动,以日本秋

田公司名义又把自己派回到大连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担任董事长,继续经营。

7月21日,法院接到大连市人大李永金主任、白玉祥副主任批转的、被告加藤邦彦要求暂缓审理的信件,7月23日的开庭审理遂被取消

以上无需评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其中的蹊跷。

时隔六年,2010年3月,法院一审判决下达前几天,大连市商务局又以大连市政府名义,为加藤非法转让股权后的长兴岛公司换发了企业批准证书,确认了瓦房店的批准行为。

十年官司胜诉却无法执行,症结就在于“81号文件”为加藤的虚假转移,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我反复多次向大连市政府反映情况,要求行政机关主动纠正错误的批复,维护法律的尊严。而瓦房店和大连市的外资主管部门,认为在诉讼中没有对股权进行诉讼保全,也未通知政府,审核时“材料要件完整,内容符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审批的各项要求,”批准转让没有问题等等,拒绝纠正明显错误的批件。有人还话里有话地说:“人大李主任都知道啊!”

一个虚假的事实、一份假造的协议,一系列缺失的手续和要件,一个没有时间再加上混淆日元和美元的文件,加藤将长兴岛公司的全部股份又全部转让给了自己。

加藤转让长兴岛公司股权的协议,其转让程序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以及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

“81号文件”批复,加藤只提交了5份材料。不仅这5份材料有4份是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还缺少很多关键材料,如:没有企业转让申请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没有验资报告;没有股权接收方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等。受让方神林正明本人签字与本人提交给大连法院的签字完全不符,明显是造假,也没经过日本法务省公证和中国驻日本大使馆认证。

转让协议没有按照中国法定格式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法律规定书写,协议残缺不全:协议中没有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没有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的内容;没有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没有违约责任等等。

协议中的第四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股份不得再度转让”的规定,表明股权权属并未发生变化,加藤所谓股权转让后,仍然担任长兴岛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这不符合中国公司法,等于自己转让给自己,假转移真逃债的目的再清楚不过。

尽管“81号”文件批准了该协议,但由于加藤本人根本没有投资资金,在大连工商局不能年检,加藤又施“缓兵之计,”继续欺骗政府,瓦房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05年2月又以瓦外经贸(2005)15号《关于大连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修改章程条款的批复》文件,将2004年第二期4亿日元的投资,2005年第三期2、1亿日元投资,改为2008年6日和2009年9日。拖延时间还是拿不出钱,于是,有关部门又将原定的18亿日元投资,降低为6亿日元。到记者发稿时,只到位3亿多日元, 3亿多日元合人民币2千多万,竟能换来数千亩土地的40年租赁权,盖了一栋别墅,还以此为抵押,得到辽宁省农业信用社长兴岛分社的294万元人民币的贷款。中国人也太好糊弄了。

还有“创新:”堂而皇之的政府批文,写成2008年6日和2009年9日,没有月份。大连市工商局外资处的备案,还把日元混淆成了美元!

这么多明显的不足和瑕疵,这么大明显的纰漏和残缺,稍有常识便可识别。瓦房店和大连市的外资主管部门,素质再低,也不会如此“小儿科。”而“奇迹”就这样发生了,这到底能说明什么?他们之所以坚持有错不纠,是否可以从中窥视到一些蛛丝马迹,找到答案?

2010年10月13日,大连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加藤邦彦百般干扰,如此高尔夫球场,法院查封了8个账户仅有2200元,更不可思议的是在执行期间2011年3月,日本人加藤又和中国人孟祥宇合谋,竟然将名为秋田公司实为他自己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一个叫孟祥宇的人开办的大连和元泰投资公司,并且将被执行人长兴岛公司由外商独资企业改为中外合资企业。在法院查证的大连工商局企业登记卡上,长兴岛公司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期间,摇身一变成为中外合资企业了。

加藤蔑视中国法律,挑战中国政府,影响恶劣;瓦房店商务局以违法保护非法,为大连抹黑,损害了中国国家形象。

加藤无视中国法律,把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玩于掌股之间,是对我们泱泱大国的极大蔑视和侮辱,本应受到中国法律的严惩。但是,他的一系列十分拙劣而又漏洞百出的非法行径,不仅没有在大连受到抵制和揭露,反而一路绿灯,得到了行政手段的保护和支持,也使他胆子越来越大,蓄意违法,肆无忌惮。而寻求中国法律保护和中国政府支持的正义力量,却在大连一步一个坎,被百般折腾。

这么一个简单的借钱还钱的涉外民事官司,反反复复,在大连打了十年,这其中的况味以及各色人等的表演难以尽述。这期间,国家信访局、最高法院、国侨办、商务部、辽宁省、大连市有关领导都被惊动了,日本政府、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日中经济协会,日中东北开发协会也对此案件极为关注,日本国驻沈阳领事馆大连代办处代表日本政府照会了大连政府,许多日本和中国的企业家也议论纷纷,这无疑会对两国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不利影响,对中国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是一个损害,对中国依法治国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中国法院早已经限制了这个日本老赖出境,这场官司也早该该结束了,可是由于大连政府的百般保护,现在案件仍然在继续,这其中的问题令人深思!


Ⅱ 夫妻一方或双方参加社会保险,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养老保险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案情介绍
原被告2003年相识恋爱,2006年登记结婚,婚内剩余一女,后双方因缺乏沟通。2014年原告诉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解除婚姻关系、原告抚养女儿被告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依法分割共同财产、依法分配共同债务。被告接到江北法院应诉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等文书后委托重庆睿渝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潭代理。
2、法律分析
本案属于离婚纠纷案件,离婚诉讼是混合性纠纷,既要处理是否支持离婚的请求,又要处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及共同财产的范围及如何分割问题,同时要处理债务及子女抚养事务。在本案中,原告在提起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时候没有举示相应证据来确定财产、债务的范围及性质。

诉讼是博弈,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为了维护被告合法权益,孙潭律师在离婚事由、财产范围及性质、子女抚养问题上提出了抗辩。鉴于被告也同意离婚,双方就离婚事由问题达成一致,可不作细的类型划分。在子女抚养问题上,通过征询被告的意见,被告考虑目前的经济状况和生活稳定等因素也希望由原告来抚养,孙潭律师提出被告抚养女儿原告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的方式迫使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将抚养费标准降低为500元每月。

在共同财产分割上,鉴于房屋登记等特定因素要另外处理外,孙潭律师经过在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社会保险局)查询发现原告在婚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及个人缴费金额,于是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出就此部分进行依法分割。
3、判决结果
第一,准予原被告离婚;

第二,婚生女原告抚养并同意将抚养费标准由600元每月降低为500元每月;

第三,原告社保养老个人账户中个人实缴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律师建议

诉讼是博弈的过程,有些是零和博弈非赢即输,有些可以双赢,但必须掌握一个原则:博弈时必须审时度势,要用维权的攻防法律意识去维护自身的权益。在本案中,鉴于原告隐藏财产、债务分割上的观点,孙潭律师通过调查取证将社保养老账户个人缴纳部分纳入庭审范围,打乱了原告预定的诉讼策略,进而为原告争取到了法定权益。

孙律师建议,社保养老账户个人实际缴纳部分的资金来源由于是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切不可大意,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限较长、缴费年限较长、这一部分共同财产的金额也是非常可观的。同时,通过财产类型的区分及攻击会让当事人获得意想不到的财产收益,请本文阅读者慎重考虑。


阅读全文

与养老纠纷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养老保险滞纳金算法 浏览:584
老年人常看电视 浏览:82
安徽的养老金是多少 浏览:76
从书香大地到云南省老年公寓经开区 浏览:465
长寿花为什么有红色的花蕊 浏览:136
养老金开心 浏览:681
老年人印斑疮怎样治疗 浏览:68
孝顺父母演讲稿300字 浏览:348
以孝敬心事夫 浏览:193
养生桶多少度为宜 浏览:586
女士怎么养生最好 浏览:904
平顶山市爱馨老年公寓 浏览:896
80岁老人美国 浏览:324
补齐养老金选择哪个档次补齐 浏览:670
老人机与电脑怎么连接 浏览:3
异地领养老金 浏览:990
杭州万年青老年公寓 浏览:26
高原地区体检重点查什么项目 浏览:43
为什么皇帝都不会长寿 浏览:907
养老保险不在户口所在地怎么办 浏览: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