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疫情期间国家重大政策,部分公司免交社保了,作为员工的我们有损失吗
疫情闹的比较严重的时候,上半年的时候把湖南有部分的地区,针对部分公司推出了社保的减免政策,个人所交的那一部分不受影响,公司所交的那部分送到了减免,比如说养老金公司缴纳16%,但是这次政策之下减免不需要交了。
个人锁定来说普遍缴纳五险一金,要从你的工资里面扣出20%~百分之25万,不同地方政策可能不太一样,但是这里面有相当大一部分都是变个形式给了你,比如公积金你交了一半,公司交了一半,到时候你买房子这个钱全是你的,还有养老金,等你退休了之后,这笔钱会逐渐都返给你,像工伤保险之类的,它只占0.5%,很少很少那个比例的钱。
㈡ 疫情期间养老保险减免政策
法律分析: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范围,包括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减免的社保费范围是: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6月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收(个人缴费部分不免),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2020年2-4月上述三个险种的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减免政策执行期为费款所属期。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无需申请即可享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㈢ 疫情期间企业养老保险减免政策
法律分析:养老、工伤、失业保险阶段性减免。
阶段性减免的政策,是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这三项减免是为了减轻性关系型对企业的影响,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是普及性的,不需要做任何申请。
阶段性减免的工作由社保部门来做。国家规定,中小微企业2~6月份的上述三项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可以减免,国务院明确包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统筹部分。大型企业2~4月份,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可以减半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㈣ 杭州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杭州市政府为了帮助企业缓解经济压力,促进复工复产,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实施了一系列社保减免政策。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企业负担,确保职工的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具体来说,从2月份到6月份,中小微企业可以免除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而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则可以减半征收这四个月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此外,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企业也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这些减免措施不涉及个人缴费部分,确保了参保人员的权益。
对于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政策也作出了相应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则参照大型企业执行。减免政策的执行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国家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
这些政策的执行由属地负责,具体名单和标准由各地人力社保、医保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提出,并报当地政府批准。为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各地必须严格执行企业划分标准,不得自行调整范围。
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政策还提供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选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并且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3月份的社保费申报期也有所调整,以方便企业应对。
虽然减免和缓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但个人缴费部分依然保持不变,确保参保人员的权益不受影响。这些政策还对社保基金的运行进行了合理安排,确保基金的收支平衡。
为了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各地需要加强基金管理,不得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同时,各地政府要切实承担社会保险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政府部门还需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的公开、透明、有序实施。
为了提高企业对政策的了解和支持,政府还将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这些减免政策,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㈤ 疫情期间保险减免政策有哪些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 ,为纾解企业普遍遇到的生产经营困难 ,人社部等三部门今年2月份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施了减、免、缓三项措施。
7月21日 ,在人社部举行的2020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介绍 ,今年预计三项社会保险全年合计为企业减少成本1.6万亿元 ,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就有1.5万亿元 ,这意味着今年养老保险基金将少收1.5万亿元。
这会否影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针对社会的这一担忧 ,聂明隽强调 ,减免政策事先经过了反复研究、缜密评估和精确测算 ,“是以必须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为前提的”。他表示 ,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积累了比较可观的“家底” ,去年年底累计结余有5万亿元 ,“减免社保费不会影响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三项社保“免减缓”
全年将为企业减费1.6万亿
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介绍 ,实施社保助企“免减缓”行动以来 ,2-6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共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5769亿元 ,缓缴431亿元 ,预计全年将为企业减费1.6万亿元。
南都记者了解到 ,为给疫情期间的企业纾困 ,今年2月人社部等三部门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 ,其中明确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 ,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也就是说免征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
不过到今年6月25日 ,人社部等三部门再次发文 ,决定延长上述政策的实施期限 ,对中小微企业的三项社保免征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聂明隽表示 ,全年为企业减费1.6万亿元“规模空前”。“这里有一组对比数据 ,2015年以来国家先后六次下调社保费率 ,职工五项社会保险总费率从41%降至33.95% ,共为企业减费近万亿元。”他说。
他还说 ,这次减免政策除了1年释放出来的1.6万亿元“真金白银” ,若加上1-4月养老保险费率比去年同期降低的翘尾因素和全年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减费金额 ,今年三项社会保险总减费将达到1.9万亿元 ,“力度和规模都是空前的 ,将对助力企业走出困境、稳定和扩大就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家底”可观
不会影响退休人员“钱袋子”
据聂明隽介绍 ,在为企业减费的1.6万亿元成本中 ,有1.5万亿元是企业养老保险费 ,这意味着今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将少收1.5万亿元 ,会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钱袋子?
在发布会上 ,聂明隽回应了社会的这一担忧。他表示 ,得益于经济多年快速发展 ,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积累了比较可观的“家底” ,去年年底累计结余有5万亿元 ,“这里我想明确的是 ,减免社保费不会影响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他表示 ,减免政策事先经过了反复研究、缜密评估和精确测算 ,“是以必须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为前提的”。今年实施减免政策后 ,预计会有较多的省份出现当期收不抵支 ,但绝大部分省份都能通过动用历年结余确保发放。
“截至6月底 ,全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77万亿元 ,预计到年底还能保持3.8万亿元以上的结余 ,此外还有2万多亿元的全国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 ,整体支撑能力还是比较强的。”他说。
聂明隽表示 ,国家对各省确保发放的困难程度也进行了充分预判 ,对保发放困难省份将加大资金调剂和支持力度。
例如 ,今年基金中央调剂的比例提高到4% ,调剂金规模达7400亿元 ,跨省调剂1700多亿元。4月初下拨了一季度调剂金 ,6月中旬二季度的调剂金也全部下拨 ,有力支持了困难省份确保发放。对个别压力特别大的省份 ,在压实省级政府保发放主体责任的基础上 ,中央也将给予特别支持。
关注
不会影响今年基本养老金“16连涨”
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实现“16连涨” ,人社部、财政部4月17日联合下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要求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 ,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 ,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 ,近年来养老金上调幅度整体呈下降趋势 ,2008年到2015年 ,养老金每年上调幅度都保持在10%以上 ,2016开始下降 ,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3年保持5%的上调幅度。
对此有学者向南都记者表示 ,考虑到今年经济社会面临的不利因素 ,5%已经不算低。但在经济增长放缓、疫情不利影响的背景下大幅减收企业养老保险费 ,又增加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势必令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承受更大的收支压力 ,这种压力在个别当期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省份更加突出。
针对今年各省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 ,聂明隽强调 ,减免养老保险费不会影响今年各省的养老金调整。在制度建设上 ,长期确保发放已有根本性制度安排。目前 ,全国已经有26个省份实现了规范的省级统筹 ,剩下的省份也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规范的省级统筹 ,不仅能够进一步提高全省基金统一调度使用能力 ,确保全省养老金发放 ,还为下一步实施全国统筹打下良好基础。”他说。
南都记者发现 ,截至7月21日 ,全国已有25个省出台了本省具体的调整方案 ,多数省份已经明确要求新增养老金在本月底发放到位。“其余省份正在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争取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聂明隽说
㈥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
法律分析:1、根据2020社保减免优惠政策来看,新的延长政策实施减免的社保费包括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具体为: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延长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限,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底;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保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
3、湖北省以外省份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6月底;
4、湖北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执行到2020年6月底。
5、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限执行至2020年12月底,不得跨年。
6、湖北省以外省份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如果已经全额缴纳了5、6月份的三项社保费,那么在本地具体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后,社保机构和税务部门将根据参保单位意愿和选择,既可以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以退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