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州市退休人员年审方式
(一)本市户籍人员实行信息比对的月度认证方式。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每月通过本市相关户籍信息比对等方式,核查本市户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月度领取资格,通过资格认证的,继续发放养老金;未通过的,从次月起停发养老金。本市户籍离退休人员无须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办理领取资格认证。
(二)非本市户籍人员实行远程或者书面的年度认证方式。非本市户籍离退休人员,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社保”APP等方式进行远程认证;也可以由离退休人员填写《广州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表》(附件2),携带《资格认证协办函》(附件3)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证后,邮寄或者委托的方式送达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受托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验。每12个月至少有一次年度资格认证。
(三)出国(境)定居人员实行远程的年度认证方式。出国(境)定居的离退休人员,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社保”APP等方式进行远程认证。确实无法进行远程认证的,可将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或委托的方式送达各区社保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办理资格认证,受托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验。每12个月至少有一次年度资格认证。相关材料如下:
1.国外定居人员:提供“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2.从国外或港、澳、台等地区回国探亲的离退休人员,提供相应的居住或入境凭证,如《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八周岁,女年满五八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八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㈡ 养老认证网上认证
北京市的单位可以通过登录政务网,点击部分企业退休人员资格认定及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的“我要申报”选项,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申报,之后到现场窗口领取《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广州市提供了三种在线认证方式。首先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认证平台,使用智能手机(支持主流安卓4.0以上操作系统和iOS版操作系统)在微信上搜索“粤省事”小程序,通过个人身份认证后,选择“服务”中的“社保板块”下的“养老保险”进行认证。其次,可以通过“广东人社”手机APP认证,下载该应用程序并按照指引完成账号注册、登录后,在“常办事项”中选择“待遇资格认证”进行认证。第三种方式是通过“广东社保”手机APP认证,下载该应用程序并登录后,在首页选择“年度资格认证(企业职工)”或“年度资格认证(城乡居保)”,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个人资格认证。
湖南省提供了在线认证服务,退休人员或家庭成员可以通过下载“老来网”APP,注册登陆后绑定社保信息。然后点击“养老金身份验证”功能,让老人面对摄像头拍照完成认证。认证时请注意,老人应摘下帽子和眼镜,避免反光干扰认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