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转业退役军人退休政策
退伍军人在退役后,其服役期间的军龄可视为缴费年限,无需额外缴纳养老金。具体政策实施时,退伍军人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对于企业职工而言,养老保险的缴纳基数通常是按照职工的工资来计算,企业需承担20%的费用,个人则需承担8%,个人缴纳的部分会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若职工的工资水平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300%的标准来缴纳;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60%的标准缴纳。
退伍军人如果未找到工作,可以选择以个体户或灵活就业者的身份参加养老保险。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在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档次,需缴纳20%的费用,其中8%的部分会计入个人账户。这样的安排既保障了退伍军人的基本生活,也为其未来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退伍军人在选择缴费档次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的经济状况和未来的养老需求。在缴纳养老保险的同时,也可以适当关注其他形式的社会保障,以构建更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以更好地服务退伍军人。
此外,各地政府还为退伍军人提供了多样化的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障、住房补贴、创业扶持等,以帮助退伍军人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实现平稳过渡。
对于退伍军人来说,合理规划养老保险的缴纳方式,不仅能够有效保障自己的退休生活质量,还能为未来的生活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贰』 军人转业后自谋职业的养老保险是怎么接续上
退伍军人的社会保险接续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由退役军人持退役时由军队财务部门提供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的电子数据、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地提出申请后,县社保局查询台帐信息,确认资金到账并核对无误的,进行转入业务操作。
2、办理续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完善之后,如果在单位就业,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并以单位员工身份续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退役后属自谋职业人员,由自己到县社保局完善接续缴纳养老保险手续,并按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一、提供相关手续:
军人退役后需要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续保时,应提供所在部队出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这两份表可由部队寄给我所,也可由当事人直接提供给我所。并且我所收到部队通过银行转入的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程序:
军人退役后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续保分三种情况:
(一)军人退役后实现就业的:
由当事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该单位到我所办理续保手续,并缴交相应的养老保险费。
(二)退役军人属于非农业户口的:
当事人可以向我所提出申请办理续保手续,并缴交相应的养老保险费。办理续保手续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
(三)退役军人属于农业户口的:
1、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农业户口的退役军人,可持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向我所提出申请办理续保手续,并缴交相应的养老保险费。
2、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农业户口退役军人,建议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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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转业军人养老保险可以取出来吗
转业军人养老保险是不可以取出来的,只能跟随移转。在我国的社会保险的缴纳中,退伍军人购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相关政策规定,并非与其他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一样。在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工作中有法律规定的五大具体问题需要予以明确。
不可以,转业军人退伍之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地方,按照地方的管理规定,是不可以取出来的,只能是保留账户,等转业军人接续缴纳,满15年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如果到退休年龄,依然不缴费,或者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把个人账户的存储额,一次性返还给本人。
退伍军人购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相关政策规定,并非与其他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一样。在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工作中有以下五大具体问题需要予以明确。
一是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连续工龄计算问题。
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期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待分配时间,是指《安置条例》规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今后,凡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待分配时间延长的,经当地安置部门出具证明,其待分配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对因本人原因导致待分配期限延长的,其延长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是离退休人员变更相关信息后其待遇问题。
属历史遗留原因,离退休人员要求变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出生年龄及身份等信息的,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重新确认。确认后原养老待遇不变,从次月起按新确认的年限、年龄等享受相关待遇,过去的不予补发。
三是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够15年的问题。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按月领取养老金;不满15年的,可顺延缴费至满15年时,再按月享受养老金。顺延时间不受年龄的限制。
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相关问题。
在全国及自治区关系转续网上办理软件尚未使用之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采取手工操作的办法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五是参保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后其待遇计算问题。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应及时退出工作岗位,办理退休手续。对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并继续缴费的,其缴费年限可予以承认,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式审批退休的次月起享受。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保护军人的利益的,因此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有着自己的相关政策规定,退伍军人在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需要对政策进行全面了解,以实现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肆』 军人转业之后养老保险怎么算
我和大家一样非常关心我国转业军人的安置问题,以及所需要的基本养老保养补助的出台。所以,转业军人养老保险怎么办理转移接续呢?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可以通过本文的介绍可以来获悉。我搜集笑洞前整理了有关政策,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伍』 军人转业以后养老保险
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第九条规定:“军官、文职干部退出现役自主择业的,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退出现役时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参加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费之日算起”。
这一条与“[2001]国转联8号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相一致。
即第五条:“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养老、失业保险问题。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
所以,目前而言,按照文件精神还是完全可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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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部队转业干部失业怎样交养老保险
部队转业干部面临失业时,需关注养老保险问题。
从1980年到1993年,这期间的工龄和视同缴了12年的养老保险,为转业干部的养老保险积累提供基础。自2006年开始,若个人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其积累年限将延续至今。以此可计算出,转业干部总共已缴纳了若干年的养老保险。
女性通常在50岁时可以领取退休金,男性则需到60岁。若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大病规定范围,亦可提前退休。面对其他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中心以获取更详细信息。
转业干部在失业后,应尽快了解并办理养老保险,确保退休生活得到保障。同时,结合自身情况,合理规划养老保险缴纳,以实现更好的退休福利。
关注当地社保政策,确保个人权益得到妥善维护。通过合理规划与咨询专业人士,转业干部能够更好地处理失业与养老保险问题,确保未来生活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