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乡村医生退休新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八、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
(十六)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十七)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确有需要的,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
乡村医生,最初名字叫“赤脚医生”,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由于当时农村卫生条件极其恶劣,各种疾病肆意流行,在严重缺少药品的情况下,政府部门提出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赤脚医生,他们半农半医,一根针、一把草治病,曾和农村**卫生网、合作医疗制度并称为中国农村卫生的“三大支柱”。
(1)村医养老保障实施存在哪些风险扩展阅读:
四川省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第一项,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中,明确要求对乡村医生给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省财政拨款、基本医疗服务补贴、实施基本药物补助等多渠道补偿;
第二项,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中,要求各地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
同时,乡村医生可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领取养老金。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
网络-乡村医生养老保险
Ⅱ 乡村医生待遇新政策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
作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意见》明确了基层医生,尤其乡村医生最为关心的养老、待遇等问题。乡村医生的养老难题,终于有解了!
《意见》明确,要分类落实村医养老保障、医保等社会保障待遇。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较为复杂,长年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十分打击村医的工作积极性。乡村医生辛辛苦苦工作一生,到龄退出后理应获得应有的待遇保障。
为了提升乡村医生养老待遇,逐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乡村振兴政策早已明确解决各类村医养老难题:
1、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不管是在岗在编的乡村医生,还是非一体化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的村医,都期盼着能够参与养老保险,在退出后能够做到老有所养。
因此,在村医的养老保险政策上,要做到应保尽保,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并在缴纳保险时给予足额的补助。
2、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Ⅲ 关于村医养老保险的报告
日前,本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财政部门建立起保障机制,改善乡村医生生活和工作条件。
据了解,本市目前有乡村卫生室2500多所,在岗乡村医生6000多人,他们大多数是“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服务人员。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医改的深入推进,乡村医生队伍遇到年龄偏大、社会保障跟不上、医药卫生场所陈旧等突出问题。为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现状,市委、市政府专门就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和有关区县,建立完善了乡村医生和乡村卫生室保障机制。
一是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项目发放补助经费。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合理补偿。
二是将乡村医生纳入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乡村医生可根据个人缴费能力和参保意愿,按规定自行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岁的乡村医生,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其养老待遇。乡村医生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以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和全民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
三是对村卫生室投保的医疗责任保险费用给予财政补贴。村卫生室统一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其费用由财政给予保障。
四是建立村卫生室运行保障机制。按照每年每所1万元标准给予运行补助,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确定的村卫生室所在及服务辐射的行政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纳入市和区县财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年集体经济收入不足50万元的,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由区县财政安排专项补助经费。目前补助资金和运行费用已拨付到位。
都是根据条文规定来的,在没有出条文之前谁都无法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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