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异地养老保险问题
异地养老保险政策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1、不同情况养老保险领取地不同
日前,人社部印发《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详细回答了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去哪里领取养老保险、如何计算在多地的视同缴费年限、重复领取养老金者如何处理等问题。
依据该通知,根据4种不同情况,规定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2、异地养老保险的转移
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离开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凭个人身份证可以到所在单位交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社会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在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
明确了退休办理地点确定原则,以厘清地方养老保险事权,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首先依据其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在最后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核发基本养老金;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如在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
4、关于退休年龄
对于年满5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跨地区转移就业,由于按现行退休年龄规定,一般已不可能再在新参保地连续缴费满10年并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因此规定对其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便于其继续参保缴费;待其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将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转移归集到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地。这样规定,既使年龄偏大人员异地就业参保不再有后顾之忧,保障他们的累计权益,也可适当减轻中心城市人口承载和养老保险基金压力。
2. 退休后去异地养老,有哪些领取养老金规则
据我的经验,有两来个事让人异地养老自受到限制。每年的生存鉴定和养老金异地领取。
退休后即使异地养老,户口也没法转迁。
户口走了,生存鉴定没有了归属地,养老金就停发了。
如果养老金是银行卡还好办一些,异地就能在提款机取出。存折就麻烦了,必须异地同行才能取。
我那是商业银行的存折,这里没有办事处,只能攒着,每年核实的时候回原籍一并取出来。
我原籍的房子空着,只为了保留户口,户口留着是为了养老金核实。
还有医保的问题,要提前在原籍社保中心做备案,否则异地看病也会受限制。
3. 异地养老金领取新规定
法律分析:1、当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地方与户籍地一致的时候,则养老保险金在户籍地处领取。
2、当缴纳养老保险金和户籍地不一致时就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异地交保累计超过10年,则在缴纳地领取养老保险金。如果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地区缴纳超过10年的养老保险则在最后一个缴纳地领取养老保险金。第二种,如果异地缴纳保险金不超过10年,或者在多地交保均为超过10年的,则在户籍地领取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4. 异地养老保险退休后按什么标准拿
不是退休后,而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如果缴费年限满足十五年以上,就在你户口所在地本地社保局出具不在户口所在地享受养老保障证明,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不在本地享受养老保障证明,到参保异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
异地领取养老金流程:
按照规定退休人员在异地银行办一张银行卡,本人携带身份证、养老金存折和银行卡,到社保局经办柜台填写申请。
经社保局经办人员签署同意意见后,申请人可携带“异地取款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异地取款手续。
手续办好后次月生效,即手续办理完成后下个月可在异地免手续费领取基本养老金。
异地缴纳养老保险退休时享受哪些待遇?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简单来说,参保人员在在职缴费期间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多,那么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这充分体现了个人享受的权利与其应尽的义务成正比。即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第十六条第一款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这项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