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三种。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② 赡养老人分摊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赡养老人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兄模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就是由父母指定子女享受的分摊比例,赡养人约定分摊,就是子女之间协商出分摊比例。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兆尘告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固定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的扣除额度,或者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分摊数量和比例由协商决定,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这里说的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都是赡养支出的扣除范畴。只是分摊方式的确认人不同,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就是子女之间自己商议,在赡养支出在个税附加扣除中金额或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族明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