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乡村医生养老保险什么时候能给上啊
11月底。
根据网络资料,截至2023年3月1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要提升村医工资待遇、为村医缴纳五险一金,并限令在11月底完成,意味着,乡村医生的待遇和社会保障,终于有明确的落实期限了。
乡村养老保险,是指以乡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
2. 关于切实解决乡村医加入社保养老保险能往前补功龄
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乡村医生的关心,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5〕91号)精神,现就乡村医生养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养老范围
(一)在岗乡村医生。实行在岗村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离岗乡村医生。目前在岗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认定具有乡村医生资格的乡村医生2015年年底前满60周岁办理退出手续的或已经退出村医岗位的,且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的乡村医生。已退出村医岗位的2015年年底前未满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发放生活补助。
二、养老缴费及补助发放办法
(一)在岗乡村医生。在岗村医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医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村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而累计未满15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和人社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离岗乡村医生。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助的办法发给养老补助。基础养老金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每人每月85元。工龄补助按每满一年月发放8元的标准执行,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龄按连续在村卫生室工作至退出村医岗位时止计算。养老补助由所在县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三、执行时间
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审核办法
各市、州及县、市、区要按政策规定,严格控制养老范围和执行标准,按照“以县为主、严格审核、实事求是、张榜公布、客观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由县、市、区成立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工作,对本人提出的申请和相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初审结果要在乡、村张榜公布不少于15天,接受群众监督。县、市、区乡村医生养老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报市、州有关部门批准,并报省级相关部门备案。备案后再次对备案名单在原公示地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具体认定和审核办法由各县、市、区制定,报市州相关部门批准。
五、资金来源
(一)在岗村医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村医按标准自行缴纳,需乡镇卫生院所交村医养老保险费用,由县级财政纳入乡镇卫生院正常支出范围予以核拨。
(二)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对乡村医生发放工龄补助所需资金,按省财政40%、市州财政30%,县市区财政30%的比例负担(省直管县所需经费市州财政不再负担,由县市区负担60%),省级承担部分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下达。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负责实施工作在本地区能够顺利开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认定范围和标准,建立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严格执行纪律。各级相关部门在进行资格审核时,要严格按照审核和公示程序办事,一定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要取消其享受待遇的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给予纪律处分。
(三)做好政策宣传。各级相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这项工作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要注意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切实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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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村医年满60岁退休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了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可以说村医60岁就应当退休。且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第八条 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
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确有需要的,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
4. 国务院对乡村医生退休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第八条“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规定:
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确有需要的,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
具体操作细则如下:
一、凡三证齐全,男60岁,女55岁以上乡村医生在村级连续不断执业35年以上者(含35年),每人每月按1080元左右退休解决。
二,凡三证齐全,男,60岁,女55岁以上乡村医生在村级连续不间断执业30年以上者(含30年)每人每月按800元左右退休解决。
三,凡三证齐全,男60岁,女55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在村级连续不间断执业25年以上者(25年)每人每月按600元左右解决。
四,凡三证齐全,并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乡村医生,可参加考取助理执业医师证和执业医师证书。
五,符合上述三项而死亡的乡村医生,国家给予2000元火化费予以安葬,并继发10个月工资用于安抚。
六,凡三证齐全,而达不到退休年龄的男女乡村医生,国家给予考试转公的制度,对于考核考试合格的转为公办医生,工资待遇国家按排解决;
对于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国家执行淘汰制度,一次性淘汰名正言顺。考核考试标准不能降低,必须从严执行,不得降格以求,降格以求是对人民生命和身体健康不负责任。
七,考试转公须持国家承认的学历参加,否则,乡村医生须再次学习,获得学历后,再考试转公。
八,退休后和淘汰掉无乡医生的村镇,国家执行大学生到农村工作制度,工资待遇由国家从优安排解决,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本办法于2010起在全国执行,2015年结束,乡村医生被取缔,国家执行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制度。
“三证齐全”是指乡村医生证,乡村医生职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什么时候能解决村医的养老扩展阅读
乡村医生,最初名字叫“赤脚医生”,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乡村医生前身——赤脚医生是文革中期开始后出现的名词,指一般未经正式医疗训练、仍持农业户口、一些情况下“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人员。
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特别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乡村医生整体素质稳步提高,服务条件显著改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升。
但也要看到,乡村医生队伍仍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难以适应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5. 现在乡村医生待遇怎么样
到2019年为止,已有部分地区在不断完善村医政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实施。这个证书可以享受村医的一些福利待遇,还提升了村医的地位。
养老问题一直是村医队伍关注的重点。当前,国内各地主要采取3种方式解决村医的养老问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制度上解决了村医的养老问题,养老金的筹集主要是村医个人缴一点,乡镇卫生院出一点,有的地方财政再补一点;
给予年资补助,山东、宁夏等地按村医每工作1年每月15元~20元的标准给予年资补助,工作时间越长,养老待遇就越高;
给予定额补助,广东对已离岗的老年村医按每人每月700元~9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河南等地按每人每月300元左右的标准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随着养老制度的建立,全国有2206个县(市、区)建立了退出机制,为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留出了空间。此外,福建、重庆、宁夏等地在村卫生室推进医疗责任险,积极化解村医执业风险。
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践证明,妥善解决村医的养老问题,再加上有比较合理的待遇和较好的发展空间,就不仅可以做到“村级稳”,还能实现“稳中有进”。
6. 国家卫健委: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近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839号建议的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国家尽快出台政策统一解决部分高龄乡村赤脚医生养老问题的建议》,国家卫健委答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