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省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x缴费年限x1%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第1年缴费工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第n年缴费工资/第n-1年职工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的决议》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 应按最高的标准发给。 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2. 江西省职工退休养老金怎么算的
法律分析:具体计算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以下计算方式仅供参考: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1 本人平均工资指数)〕÷2乘本人全部缴费年限(工龄)乘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例:50岁195个月、60岁139个月)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本人全部平均工资指数乘本人97年以前缴费年限(工龄)乘1%
公民退休前的工作不同,退休后的工资发放标准也不相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工资,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资进行计算。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退休后的工资,按照本人退休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