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青岛养老金计算公式
月养老金待遇=基数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个人养老保障,然而养老金的计算跟当地缴费平均指数、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法定退休年龄时的社平工资数额等有关,今天我就青岛养老金的计算给大家做个整理说明。
青岛养老金计算方法
我租丛们退休时,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金额决定领取退休养老工资的多少。
每月退休工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如何计算呢这里有公式:
基础养老金=/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实际账户累计额/计发月数。
假设:老王60岁退休,退休时个人账户里有1390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39000 / 139= 1000 元。
基础养老金为缴费年限 乘以 1% 乘以 退休那一年的当地社会平均月工资。
假设:当地社会平均月工资为6000元、缴费年限25年。
基础养老金 = 25年 * 1% * 6000元 = 1500 元/月。
注意1:这是假设一直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缴费的,缴费高的话,1%这个数字会高,比如1.2%,缴费低的话,会不足1%,比如0.7% 。
注意2:一般是1992年才开始个人缴费的。1992年之前的工龄,只要有合同、档案等证明,全部算做已经缴费,叫做视同缴费年限。
两项合计是每月:1000+1500=2500元/月。
2019年青岛养老金新政策
养老金新规今年起实施
近期,青岛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从待遇确定、养老金调整、缴费激励、缴费档次、缴费补贴、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6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和任务,《通知》于2019年1月起实施。
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根据国家、省规定和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青岛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对65岁及以上参保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其中:65-74岁、75岁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各区市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
对65岁及以上参保居民予以适当倾斜,主要是考虑到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不长,部分年龄较大的老年居民没有缴费或缴费年限不长,无个人账户养老金或金额较低,保障这部分人基本生活作用还不够强。实施上述高龄倾斜政策,2019年市、区财政需增加投入6648万元。
根据缴费档次给予适当补贴
根据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财力状况,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标准,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根据本市现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对选择100元、3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6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800元、1000元标准缴费的携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对选择15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由政府代缴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加大资助。
居民养老保险增设4个缴费档次
根据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灵活就业人员年参保缴费额等情况,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弊隐樱、5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12000元16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人员。市政府将依据国家、省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居民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
上述规定,在本市居民养老保险原有12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设了6000元、8000元、10000元、12000元4个档次,既保留了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供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人员选择,又兼顾与职工养老保险的平衡,最高档次不超过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青岛养老保险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青岛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办公室
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8号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崂山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农村保险科
地址:崂山区秦岭路16号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城阳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地址:城阳区正阳路211号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开发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开发区紫金山路38号
联系电话:-8255、8244
机构名称:即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地址:即墨市新兴路79号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胶州市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胶州市兰州东路299号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胶南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办公室
地址:胶南市珠海路82号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平度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地址:平度市人民路79号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莱西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办公室
地址:莱西市黄海路1号
联系电话:
【相关问题】
一、青岛地区养老金如何计算
【答】根据规定,1998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按原来的规定计发养老金。月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养老金=×计发比例+国家规定的12项补贴。其中:工龄10年-20年,计发比例为85%;工龄20年-30年,计发比例为90%;工龄30年以上的,计发比例为95%。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二、青岛养老金网上认证如何办理
【答】目前有3种方式参加资格认证:
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退休证和协助认证表可以在其居住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或所在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协助认证,退休人员本人或家属应在退休人员出生当月内将协助认证表寄回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认证表》可由原企业或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给退休人员。如何领取《协助认证表》等事宜请与原企业或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也可访问当地社保局网站下载。
返回退休地时,可在户籍地参加初次采集指纹、人脸。采集后,可申请在我局当地社保局网人脸认证系统办理资格认证。
参加人社部统一的异地联网认证。目前各省市都已经加人社部异地认证平台,你可通过原企业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局提出异地联网认证申请参加异地联网认证。但请事先确认居住地已加入部异地平台。
三、我在青岛交满十五年社保,在老家领养老金,还在本地青岛市领
【答】你可以选择,可以在青岛领取,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因为你已经在青岛缴满了十年以上保险,根据青岛市规定,你可以在青岛市申请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㈡ 法律规定青岛退休金几月补发
法律规定青岛退休金一般情况下都是在1月份补发。主要还是因为各个地方的退休金每个年度都会予以调整的,所谓企业是会存在着补发的这样的一种情况的,这个劳动者本人退休前工资状况也是有关系的。一、法律规定青岛退休金几月补发?
法律规定青岛退休金一般情况下都是在1月份补发。9月底前,全国完成养老金上调,并将1月1日起的养老金补发完毕。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二、企业退休人员的调整办法和标准是什么?
1、定额调整
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
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1月1日后参加工作、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63元。
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2、挂钩调整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3、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想领取到退休金的话,必须要符合退休的年龄,还有就是缴纳社会保险的年数必须要缴纳社会保险,达到15年的时间。当然了,退休金是需要每年进行调整的,毕竟每年经济发展状况都是不一样的,肯定是需要适当的来进行调整。
㈢ 青岛企业退休金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介绍】: ①基础 养老金 =(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 +本人指数化弯宏腊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②过渡性养老金=(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建立帐户前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4%+符合政策增发额。 ③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④定额补贴=[调剂金(25元)+统筹项目内补贴]×减发比例。
《 社会保险绝肢法 》第十六条 参埋滑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㈣ 青岛地区养老金如何计算
答:根据规定,1998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老人),按原来的规定(老办法)计发养老金。月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养老金=(技能工资-6元粮贴)×计发比例+国家规定的12项补贴。其中:工龄10年-20年,计发比例为85%;工龄20年-30年,计发比例为90%;工龄30年以上的,计发比例为95%。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为了
便于计算,假设王先生平均月薪4000元,养老保险缴费期限为10年,假设10年后北京市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那么退休后,他在政策变化前后各能领到多少养老金呢?
按现行的养老金制度,王先生退休后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3000元×15%%+4000元×11%%×12×10÷120=890元(“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部分忽略不计,下同)。
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将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后,王先生退休后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3000元×15%%+4000元×8%%×12×10÷120=770元。据《北京现代商报》
青岛市3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新增养老金10月到账。记者29日从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青岛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正式出台。这次基本养老金调整为2005年、2006年两个年度连续调整,调整范围分别为2004年12月31日前和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分别从2005年、2006年的7月1日起调整发放。
根据调整办法,200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新增的养老金将从2005年7月1日起按两部分增加:第一部分为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40元;第二部分按2004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1%增加。
200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包括上述200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将按普遍调整和适当提高的方法增加养老金。其中普遍调整又按两部分增加:第一部分为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70元;第二部分按2005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5.8%增加。
除了普遍调整,从2006年7月1日起,以下四类退休人员还可适当增加养老金:一是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每人每月提高60元;二是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提高40元,其中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每人每月再提高80元;三是1993年9月底前退休的(不含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四是2005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45元、6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项或两项以上条件的退休人员,可重复享受。
退职人员2005年、2006年养老金调整均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两部分增加养老金,固定额部分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增加,比例部分按退休人员相同比例和计算办法增加。农工商企业享受最低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增加养老金。
据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青岛市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
退休人员可从10月1日起持银行代发养老金的存折到相应的银行查询或提取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养老金调整工作结束后,尚未进行高级职称资格确认的企业退休人保
㈤ 青岛退休工资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目前青岛退休金金额计算如下: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退休金金额高低主要与职工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工资高低、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在岗平均工资的高低等因素都有直接关系,最后几年提高缴费基数比不提高缴费基数肯定能多领退休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 = 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 ×平均指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