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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社保养老金领多少

发布时间:2024-10-28 16:31:08

❶ 七八十年代的赤脚医生如今有补助或养老金

赤脚医生即为乡村医生是国家正式职工,有补助或养老金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劳人薪(1985)19号文关于“工作年限从参加革命工作和社会主义建设工作时开始计算”的规定:

乡村医生成为国家正式职工或进入各级医药院校学习毕业(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包括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参加工作时间,从本人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算起。

(1)龙门县社保养老金领多少扩展阅读: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计发比例则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工作年限越长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参考资料:


中国人大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网络-养老金

❷ 惠阳区征地后养老保险

惠东分局职责及联系方式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新平大道337号
联系电话:0752-8801815
工伤医疗康复中心职责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北三新北路市劳动保障大楼7楼
联系电话:2789291
仲恺分局职责及联系方式
地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畅五路277号人才大厦1楼
联系电话:0752-3278365
龙门分局职责及联系方式
地址:龙门县新城开发区西林路195号
联系电话:0752-7789202
博罗分局职责及联系方式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人民路119号
联系电话:0752-6630600
大亚湾分局职责及联系方式
地址: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科技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752-5568079
惠阳分局职能及联系方式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福利路5号
联系电话:0752-3381751
惠城分局职能及联系方式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19号广发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752-21690030752-2169015
业务科室职能及联系方式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2789286
1、组织协调本局日常政务工作;
2、负责机关会议筹办、文电处理、行政督促、政务公开、工作接待、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宣传、信访、保密、后勤等行政事务工作;
3、负责本局党务、人事、培训、机构编制和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社会保险关系科联系电话:2789225、2789223
1、负责经办市直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发放和年审工作,负责市直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补交、信息合并等工作;整理档案资料;指导各县(区)分局社会保险关系业务工作;
2、负责社会保障卡个人医疗账户转移销户管理;个人养老保险对帐单、《参保缴费凭证》的打印;
3、负责市直社会保险关系业务资料的归档与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联系电话:2789232
1、负责审核职工档案及视同缴费账户的建立工作,包括一般人群及特殊人群的视同缴费建账。
2、负责经办市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发工作,包括正常退休待遇、因病(非因公)提前退休待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待遇、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待遇、下岗(失业)女干部提前退休待遇的核发工作。
3、负责经办市直单位下岗(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核发工作,包括职工缴费人员失业待遇及农民合同工缴费人员待遇的核发。
4、负责一次性待遇的核发工作,包括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待遇、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在职参保人员死亡待遇、公务员退休养老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重复缴费养老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达到退休年龄未达到缴费年限人员养老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出境定居人员养老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的核发。
5、负责退休人员的年度领取养老金资格验证工作,包括我市退休人员的年度验证、“广东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跨地区协作系统”的省内退休人员异地验证、行动不便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验证、居住异地的我市退休人员协助验证、异地退休人员居住我市的协助验证。
6、负责退休人员待遇暂停的恢复及退休待遇的补发工作。
7、负责领取失业待遇人员的每月失业报到审核工作。
8、负责网上申报系统的养老待遇及失业待遇的审核工作。
9、负责网络办事大厅、局长信箱及电话咨询的解答工作。
10、负责《广东省惠州市失业保险待遇证》及《退休证》的打印。
11、负责养老及失业待遇的周汇总结算及月汇总结算工作。
12、负责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协查及清退工作,包括与异地社保机构关于疑似重复领取待遇人员的协查、“全省认证协作系统”关于重复领取待遇人员的核查及反馈。
13、负责死亡人员及出境定居人员社会保障卡余额的清退工作。
14、负责市直社会保险养老待遇及失业待遇业务资料的每月归档与管理。
15、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工作,制定重复待遇处理的办事指南。
16、负责指导各县(区)分局养老失业待遇核发工作,包括制定业务经办指南、组织业务及政策培训、指导城乡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发等。
17、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医疗生育待遇核发科联系电话:2789205
1、负责市直(含惠城区)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认定和各项医疗费用的审核;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知调整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负责基本医疗、补充医疗、公务员高额医疗费用、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用的支付、结算,并管理相关待遇支付台帐;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县(区)分局的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
2、负责市直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资格认定和待遇审核;管理生育待遇的支付、结算相关台帐;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知调整生育保险待遇;检查指导各县(区)分局的生育保险业务工作。
(五)工伤待遇核发科联系电话:2789211
1、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
2、负责市直参保职工工伤事故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证据收集以及认定、鉴定结论的送达工作;
3、负责市直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定和待遇审核;管理工伤待遇的支付、结算相关台帐;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部门通知调整工伤保险待;
4、负责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县(区)分局的工伤保险业务工作。
(六)稽核科联系电话:2789261
1.负责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检查与监督;
2.承办市直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待遇领取情况的稽查;
3.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待遇支付情况内部监督检查;
4.负责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欺诈、冒领事件的稽查;
5.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6.监督、指导各县(区)分局的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7.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电子监察系统基金支付业务预警信息处理。
(七)计划财务科联系电话:2789218
1、负责贯彻执行《会计法》、落实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确保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基金核算与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负责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计划,并跟踪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3、对市级统筹基金的征收、支付、结存进行一级会计核算,按要求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统计报表。
4、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运行情况进行评价与分析,编制下达各分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负责统一审核、统一发放全市社会保险各项待遇,及时、足额对军转干部、离休干部等专项资金收支结算,保证各收入、支出账户日清月结。
6、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入资金登记,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资金划转;
7、负责全市财务大集中支付系统及收入接口的功能设计及账务处理系统的日常操作和运行管理。
8、指导各分局会计、统计业务并对社保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行情况实施检查与监督。
9、负责承办全市及市本级经费收支预算,审核、支付、核算和管理业务,每月执行各分局经费申报与监督
(八)信息技术科联系电话:2789271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征收、支付台账的建立和管理;负责与地税部门进行社会保险应收和实收台账的数据交换;负责市直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和社保卡充值等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联网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区)分局社会保险信息技术工作。
(九)居民保险管理科联系电话:2789293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居民保险政策;
2、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参保、缴费、对账及政策宣传工作;
3、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数据统计汇总及报表报送;
4、检查指导各县(区)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做好各县(区)社保所业务指导和考评工作。
(十)工伤医疗康复中心联系电话:2789291
1、负责经办全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因公受伤后的工伤康复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工伤患者相关资料,确认工伤康复对象,核定康复期限,跟踪康复服务效果,制订或调整康复计划,审核、结算和支付工伤康复费;
2、负责组织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做好工伤预防宣传、安全生产培训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3、负责全市工伤康复职工康复治疗归档与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江北三新北路市劳动保障大楼3—5楼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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