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五月总结|人生就是走走停停
五月的最后一天,我终于勉强可以像个正常人一样下床走动了,爸爸陪护两天后也即将返回弥勒老家。
回想这几日的波折与病痛,我感慨良多,也终于在坚强面对之后有勇气在这里写篇文章告诉各位关心我的朋友们:我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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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苦短,健康很是重要,也希望那些和我一样曾不爱惜自己身体的人,能够引以为戒好好爱自己,因为对于我们来说身体不仅是我们自己一个人的,而是一个家庭的。
当自己疾病缠身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在为了你的健康而竭尽全力,他们做的这些只是想让我们在治疗的路上可以更顺利。
因为一年被庸医所误和现实压迫,我的病情未得到有效控制,所以进一步恶化,最终不得不接受手术治疗。
对此我有两个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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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考试、看病、辞职、手术,本打算在面试的几个好工作也因住院而不得不放弃。内心淡淡的有几分遗憾,经历波折才明白身体健康大于一切。
5月1日到5月10日,一直打算到昆明大医院看病,中药已停了两个月,病情有加重的趋势,所以一直在找机会,等待发工资。
1600元的工资每个星期回家花费一部分,剩余的留作考试和看病,可以说完全没有什么积蓄,所以病情一拖再拖。
直到5月26日我到建水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回来的路上转道开远,5月27日一大早就去打五九医院,检查结果也是只有手术一条路 。一听到需要手术我的眼泪就无休止的流,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大好的前程在前方等着我,却一直被疾病所折磨,困扰!
想再到开远市另一家医院复诊,看看医生的检查情况,所以我又来到开远市人民医院,医生态度比五九要好很多,病情进一步得到确诊,唯一的选择只有手术。医生立马就帮我开了住院证明,当晚坐车从开远到弥勒,在路上一边借钱,一边悔恨,悔恨自己没有及时到大医院治疗,连夜坐车从弥勒到虹溪,回家拿医保,之前联系过姑姑,她说可以陪我第二天早上到开远。
但由于那几日正是农忙时节,所以姑姑又说让我爸陪我去,在接连打了我姑姑,大姑妈的电话后,我求助无门,没有人愿意陪我。我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奶奶说:"要是我再年轻十岁的话,我去照顾你。" 我像个孩子一样趴在奶奶的怀里哭,奶奶心疼的安慰我说:"要是有个妈妈就不需要去求谁。 "
后面我爸又求了我姑妈,姑妈同意了,几分钟后,大姑妈、姑姑、姑妈都来我家,姑姑塞给我200元钱当做路费,奶奶连她的养老金也拿了出来。
我感谢姑妈、姑姑们从小对我的关照,将来若能出人头地必知恩图报、投桃报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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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天刚亮的时候我们就出发了。但姑妈一直都不怎么出门,所以一路上都在晕车,一路上都在问我怎么还不到,从新哨到开远也仅仅只有两小时的车程。
为了尽早赶到医生下班前到医院抽血,我差不多都在争分夺秒。到开远人民医院后,姑妈已经吐的快虚脱,就没忍心让她和我一起进去。缴费,办理住院,抽血,做检查,一早上我都想只陀螺在忙碌。
直到中午一点才带姑妈去吃饭,两点回到病房,安排晕车的姑妈休息,自己去做x射线检查,三点半回到病房,姑妈说医院味道太重,我又陪她出去附近几条街逛逛。夜里七点回到病房,等待灌肠、洗胃。我住的病房当晚很安静,只有我和姑妈两个人,两个人挤在狭小的病床上。
第二天五点半起床进行第二次灌肠、洗胃。之后等待手术。
5月29日九点十五分开始手术。医生通知我姑妈到楼下买五包开远纸,姑妈不会坐电梯,去商店的路基本知道。
手术是半麻,意识清醒,只是下半身不能动弹。
局部麻醉从尾骨那个位置打针,特别疼,又不能鼓气,只能干忍。三个医生按住头,下半身依稀可以感觉到剪刀、手术刀的声音,满脸都是汗,透过窗子看见医生用火疗,火往自己身上烧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感觉,疼,特别疼。
二十几分钟后,孔医生告诉我已经好了。所有病变的组织已经被拆除了。接下来就是缠纱布,医生在自己一丝不挂的下半身缠着厚厚的绷带。
有时候自己也会在内心闪过几丝羞耻,但为了治病也就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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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手术室转进病房后,因为麻醉还在,所以我暂时没有感到有多大的痛苦。姑妈喂了我卷粉后也没有吃饭,她晕车暂时还没有缓过来,她有时候又在念叨要趁这几日的雨季回家种玉米。
我原以为这次手术和之前的一样,睡一觉就没事,自身又是一个不愿麻烦别人的人,就告诉姑妈她可以走了。谁知她走了之后不到一小时,麻醉劲过了之后就开始疼,打电话给姑妈的时候她已经到了新哨,也不想再折回来。手机也没电,充电器也够不到拿,水也够不到。想上厕所解小便,呼叫护士还被骂,说找家属。
在说明原因之后也有一个好心的护士扶我去了两次,但去了两次都解不出来,肚子肿的就像个圆球。值班医生看过之后告诉我必须插尿管导尿。
插尿管的过程更是痛苦,基本上身都翻不了,一直得保持一个姿势,导出来的尿也没人倒,也不敢坐起来生怕大出血又要挨刀。又饿、又渴,但那天我爸去山上干活来不到,给其他几个亲戚打电话,时间大概下午两点多,但亲戚说他们来不到。说我傻不应该把我姑妈放回家,只能让我自己请个护工。
时间一直持续到下午五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我绝望之际,护士说护工没有找到,附近病床也没有住人。
所有打回家的电话基本没有用,要么推诿,要么嘲笑,说得最多的就是找你爸去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困难面前,是检验人心的最佳时机,它能让我们看清现实,看透所有的虚情假意,毕竟好听的话大家都会说。
中间的饮食是我在西三一起上班的同事送来喂我的,痛苦面前我尤为感激她的雪中送炭。
晚上九点三十八分,爸爸和姑姑终于风尘仆仆地抵达医院,姑姑一路都在晕车。所有的人都在骂我不懂事,骂我为什么不多留我姑妈几天。
可谁又能明白我不愿给谁添麻烦的苦心。有时候不是做不到,只是你不是她的孩子,谁愿意掏心掏肺地对你。
二十几岁,有些事情真得该自己去面对 。
-05-
五月二十九日晚是一个不眠之夜。
翻不了身,输尿管得第二天早上才能拔掉,开远的天气热得我满头大汗。好在让我爸把我的小风扇带到了医院缓解,喝水、翻身都是靠我姑姑起床帮我。疼痛难忍时居然咬自己的手,连手机也摔坏了。
第二天早晨输尿管终于被拔掉了,小便也可以解出来了,可以下床,但还是得躺着。一天分两次做中医理疗,疼痛渐渐缓解,姑姑说他要回家了,而我爸因为我吃不下饭而破口大骂,我俩的气氛瞬间凝重。
你们懂那种感觉吗?我爸常因为我的身体原因和我吵架,我有一种想要用道理去还击他的感觉。病人吃饭吃不了多少,但我爸却以我浪费为名,把我骂的狗血淋头。
我们常因各类琐事而争吵,究其原因都是都把所有的爱和坏脾气都给了对方。
姑姑走后,我爸又陪了我一天,因为我勉强可以下地走动,所以他就回家照顾奶奶去了。爸爸为了省12元钱的打的钱,硬是要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去转公交。
虽然心酸但我无能为力,只能祈祷自己病好后一切从头再来。
在陌生的城市,一个人静静地走着,连风吹的声音都能听得到,一路散落的鸡蛋花,正如我此刻迷茫慌乱的心情。既想好好生活又一路迷茫、负债累累。
老爸走后的这个下午,我吃饭也没胃口。没有了他的唠叨反而觉得生活缺少了些什么,这也许就是家人吧,真挚而又说不清。
-06-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将在医院度过10-15天的疗养生活,六月的后半月也将在家里度过半个月的自我调理。
未来对我说,迷茫而荒芜。 我看不见任何光芒的璀璨,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意外往往总在不经意间纷至沓来,我能做的不过是走一步看一步吧,毕竟自己也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6月9日云南三支一扶考试,不知道今年还有没有机会参加。反正努力看书和学习吧,毕竟人丑就要多读书,对吧?
真希望自己现在只有18岁,还有很多事情有机会去选择,年龄一天天增大,而自己却依旧一事无成。我的主治医生仅仅比我大4岁,有时候真是羡慕别人的人生,安定美好,所谓人各有命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上班,可以开始新的生活。努力过的人生希望能有所收获。
认真写文章,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继续明媚如初,继续坚强乐观!
——2018年5月31夜于开远市人民医院
㈡ 现在独生子女的家庭多,不能买养老保险会对老来的压力很大,怎么办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保障全体农民老年基本生活的制度,是政府的一项重要政策。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从我国农村的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资金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方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养老保险费的收取、建档、汇总、发放等具体管理业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未满60周岁的农民、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农村籍义务兵、乡镇招聘干部等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各业人员均可按其户口所在地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由参保人在参保期限内按年度交纳或分次交纳。分次交纳的,其首次交纳标准一般以200元为起点;按年度交纳的,其交纳标准以24元为起点。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为参保人编制保险号码,根据参保人交纳保险费的情况为其建立个人帐户。
参保人在参保时,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参保人不低于其参保数额20%的补助,单位补助部分与个人交纳部分一并记入个人帐户。参保人迁到异地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帐户转入迁入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计发
参保人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按月、按季或按年领取养老保险金。其领取标准依据参保人个人帐户中的养老保险费积累总额确定。
参保人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保证期为10年。期限届满,参保人仍健在的,其养老保险金按原标准继续领取。
参保人在交费期间或者领取养老保险金未满10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中的储存余额,应当一次性退还其遗产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平调、侵占或者直接投资。对弄虚作假冒领养老保险金的,除追回冒领的养老保险金外,由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处200元以下罚款。
云南省农村独生子女夫妇和双女结扎夫妇一次性养老保险奖励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奖励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探索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工作路子,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独生子女夫妇是指双方均系农业人口,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落实了有效节育措施的夫妇;农村双女结扎夫妇是指双方均系农业人口,按政策规定只生育二个女孩,夫妻中一方已落实结扎措施的夫妇。
第三条 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计划生育工作状况,本着以点带面、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确定在16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即寻甸县、镇雄县、沾益县、楚雄市、华宁县、开远市、文山县、景东县、景洪市、大理市、隆阳区、潞西市、丽江县、兰坪县、中旬县、云县。试点县(市、区)分为三类:一类为楚雄市、开远市、大理市、隆阳区;二类为沾益县、华宁县、景东县、兰坪县、丽江县;三类为景洪市、寻甸县、镇雄县、文山县、潞西市、中甸县、云县。
第四条 对农村独生子女夫妇和双女结扎夫妇一次性养老保险奖励(以下简称一次性养老保险奖励),在继续执行《条例》规定奖励政策的基础上,采用向当地政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农保经办机构)投保的方式进行。投保标准:独生子女夫妇1000元(夫妇各享受500元);双女结扎夫妇500元(夫妇各享受250元)。夫妻双方为被保险人,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即可领取保险金。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提高保险交费标准。被保险人可自行增投保险费,一并计入被保险人的个人帐户。
第五条 一次性养老保险奖励的投保经费由省、地、县财政根据类别按比例分别承担:一类地区省财政30%,地(州、市)和县(市、区)财政70%;二类地区省财政40%,地(州、市)和县(市、区)财政60%;三类地区省财政60%,地(州、市)和县(市、区)财政40%。
地(州、市)、县(市、区)分别承担的比例,由各地、州、市自定。
第六条 试点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部门积极配合。
第七条 试点县(市、区)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对被保险人的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并为其办理投保手续;对办理养老保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统计、档案资料的管理和上报工作。
第八条 财政部门每年年初根据计划生育部门制订的投保计划,将投保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省、地(州、市)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补贴资金下拨到试点县。试点县(市、区)财政部门应根据计划生育部门报送的投保计划,及时将投保资金拨付给农保经办机构。
省、地、县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投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试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改变资金用途。
第九条 农保经办机构在收到保险金后应向被保险人发放《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缴费证》,并及时向同级计划生育部门提供办理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的情况,切实加强对养老保险费的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增值,确保按期支付养老金。
第十条 凡符合一次性养老保险奖励条件的对象,由本人申请,填写一式三份的《投保计划生育一次性养老保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与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签订《办理计划生育一次性养老保险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并填写投保单,由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报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作为投保人按季度向农保经办机构办理投保手续。被保险人自愿增加投保金额的,可按规定同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 已办理计划生育一次性养老保险的夫妇,应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已婚育龄妇女应按规定自觉接受定期查环查孕。双女结扎夫妇,女方落实结扎措施的,应在半年内主动接受两次季度孕检;男方落实结扎措施的,女方应在一年内主动接受四次季度孕检。
第十二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被投保人计划外生育,或者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收养他人子女,或者再婚后生育,或者户口迁往省外的,其保险奖励待遇自动丧失,保险合同同时作废。农保经办机构凭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书及保险单作退保处理。退保金由投保人上交县级财政。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户口“农转非”的,可继续享受保险奖励待遇。被保险人丧偶后未再生育的,可继续领取保险金。被保险人离婚的,按被保险人各自的保险金额领取保险金。被保险人户口在省内迁移的,可将保险关系随户口迁移。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办理投保手续:
1、不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
2、不填写《申请表》、《合同书》、投保单或不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的。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予以退保,并按照《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计划外生育的;
2、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收养他人子女的;
3、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擅自取宫内节育器,或者进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
第十六条 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改变投保资金用途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㈢ 云南开远市5月份退休金几号发放养老金是每个月几号发5月几号到呱
1、退休金发放时间每月10号。
2、退休人员养老金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退休的次月起开始内领取。
2、企容业因各种原因逾期给职工办理退休,其退休时间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间为准,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按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执行。
4、因企业原因使退休人员未能按时领取的养老金,由企业负担 。
5、按照现在的养老金发放标准,一个职工60岁退休,每月从个人账户的领取额就是个人账户里的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经计算是139个月,71岁的时候可以领完。
6、如果参保人活不到71岁,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 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以便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
7、养老金个人账户在设计上考虑到了多样性,不管退休年龄是不是60岁还是会延迟退休,个人账户的计发都不会受到影响。
㈣ 开远市隹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备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特殊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生活面临巨大压力,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话,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与原单位,就是自己工作过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必须是由银行发布的。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属于是商业性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二者可以选择其一,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如果经济压力比较大的话,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说明相关的问题,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雇佣关系,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证明已经死亡。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具备法律效益的继承人,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没有工作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参与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这些基本的必备材料,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帮忙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领取转账
1、如果你有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正常办离职时应该都有的,都会有这些,在HR人事部、财务部也会审核),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申请单位帮助,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证明起到证明的作用,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是不是通过了,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不允许的话,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这样的公积金的话,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一切就绪,银行会转账到你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㈤ 养老保险金是按季度发放吗
1、农村户口可以参加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交费很低,不过保障也不高,只要在村里交钱就行了,无须办什么手续;2、农村户口的个人是无法参加社保的;3、农村户口如果在城镇工作的,可以由单位统一参加社保,手续由单位统一办理,无须个人办理;4、可以考虑参加商业保险公司的保险。但是你们考虑一下是否该办理这个险种还是考虑办别的险种呢?因为据我所知养老保险要交十五年,等你退休之后才可以每个月去领取应得的那些费用的。一下是我复制给你的一些相关你看看就知道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保障全体农民老年基本生活的制度,是政府的一项重要政策。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从我国农村的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资金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方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养老保险费的收取、建档、汇总、发放等具体管理业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未满60周岁的农民、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农村籍义务兵、乡镇招聘干部等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各业人员均可按其户口所在地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由参保人在参保期限内按年度交纳或分次交纳。分次交纳的,其首次交纳标准一般以200元为起点;按年度交纳的,其交纳标准以24元为起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为参保人编制保险号码,根据参保人交纳保险费的情况为其建立个人帐户。参保人在参保时,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参保人不低于其参保数额20%的补助,单位补助部分与个人交纳部分一并记入个人帐户。参保人迁到异地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帐户转入迁入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计发参保人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按月、按季或按年领取养老保险金。其领取标准依据参保人个人帐户中的养老保险费积累总额确定。参保人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保证期为10年。期限届满,参保人仍健在的,其养老保险金按原标准继续领取。参保人在交费期间或者领取养老保险金未满10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中的储存余额,应当一次性退还其遗产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平调、侵占或者直接投资。对弄虚作假冒领养老保险金的,除追回冒领的养老保险金外,由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处200元以下罚款。云南省农村独生子女夫妇和双女结扎夫妇一次性养老保险奖励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奖励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探索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工作路子,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独生子女夫妇是指双方均系农业人口,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落实了有效节育措施的夫妇;农村双女结扎夫妇是指双方均系农业人口,按政策规定只生育二个女孩,夫妻中一方已落实结扎措施的夫妇。第三条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计划生育工作状况,本着以点带面、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确定在16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即寻甸县、镇雄县、沾益县、楚雄市、华宁县、开远市、文山县、景东县、景洪市、大理市、隆阳区、潞西市、丽江县、兰坪县、中旬县、云县。试点县(市、区)分为三类:一类为楚雄市、开远市、大理市、隆阳区;二类为沾益县、华宁县、景东县、兰坪县、丽江县;三类为景洪市、寻甸县、镇雄县、文山县、潞西市、中甸县、云县。第四条对农村独生子女夫妇和双女结扎夫妇一次性养老保险奖励(以下简称一次性养老保险奖励),在继续执行《条例》规定奖励政策的基础上,采用向当地政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农保经办机构)投保的方式进行。投保标准:独生子女夫妇1000元(夫妇各享受500元);双女结扎夫妇500元(夫妇各享受250元)。夫妻双方为被保险人,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即可领取保险金。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提高保险交费标准。被保险人可自行增投保险费,一并计入被保险人的个人帐户。第五条一次性养老保险奖励的投保经费由省、地、县财政根据类别按比例分别承担:一类地区省财政30%,地(州、市)和县(市、区)财政70%;二类地区省财政40%,地(州、市)和县(市、区)财政60%;三类地区省财政60%,地(州、市)和县(市、区)财政40%。地(州、市)、县(市、区)分别承担的比例,由各地、州、市自定。第六条试点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第七条试点县(市、区)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对被保险人的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并为其办理投保手续;对办理养老保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统计、档案资料的管理和上报工作。第八条财政部门每年年初根据计划生育部门制订的投保计划,将投保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省、地(州、市)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补贴资金下拨到试点县。试点县(市、区)财政部门应根据计划生育部门报送的投保计划,及时将投保资金拨付给农保经办机构。省、地、县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投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试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改变资金用途。第九条农保经办机构在收到保险金后应向被保险人发放《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缴费证》,并及时向同级计划生育部门提供办理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的情况,切实加强对养老保险费的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增值,确保按期支付养老金。第十条凡符合一次性养老保险奖励条件的对象,由本人申请,填写一式三份的《投保计划生育一次性养老保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与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签订《办理计划生育一次性养老保险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并填写投保单,由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报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作为投保人按季度向农保经办机构办理投保手续。被保险人自愿增加投保金额的,可按规定同时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一条已办理计划生育一次性养老保险的夫妇,应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已婚育龄妇女应按规定自觉接受定期查环查孕。双女结扎夫妇,女方落实结扎措施的,应在半年内主动接受两次季度孕检;男方落实结扎措施的,女方应在一年内主动接受四次季度孕检。第十二条在保险有效期内,被投保人计划外生育,或者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收养他人子女,或者再婚后生育,或者户口迁往省外的,其保险奖励待遇自动丧失,保险合同同时作废。农保经办机构凭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书及保险单作退保处理。退保金由投保人上交县级财政。第十三条被保险人户口“农转非”的,可继续享受保险奖励待遇。被保险人丧偶后未再生育的,可继续领取保险金。被保险人离婚的,按被保险人各自的保险金额领取保险金。被保险人户口在省内迁移的,可将保险关系随户口迁移。第十四条被保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办理投保手续:1、不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2、不填写《申请表》、《合同书》、投保单或不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的。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予以退保,并按照《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1、计划外生育的;2、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收养他人子女的;3、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擅自取宫内节育器,或者进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第十六条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改变投保资金用途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云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个人观点以及网络上帮忙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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