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保险怎么调整的
养老金调整涉及三个方面: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以及倾斜调整。
1、定额调整:即一个固定的增加值,这个是所有退休人员都相一致的,也被称之为阳光普照额度,所以定额调整是公平的。
2、倾斜调整:倾斜调整一般会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对于高龄人员给予增加退休金(这是每个人随着岁数增长,都可以享受得到的,也是公平);二是对于在偏远地区工作以及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这是考虑这部分人在退休前所做的贡献,因此也是公平的)。
3、挂钩调整:挂钩调整包括两部分:一是统一一个调整比例;二是缴纳年限增加额;调整比例一般给以固定值,比如1.5%,因此退休金越高的人,调整得越多,反之则越低,调整的越少,毕竟一千跟一万乘以1.5%的结局是不一样的;缴纳年限15年以内的一般每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则每年2元(具体看各省规定)。
2. 2023年养老金怎么调
马上即将迎来2023年,养老保险会有四项待遇会提高。参加养老保险,实际上就参加了整个社会的保障,只要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养老保险的待遇也会一起提高。这一次能够提高的四项待遇,主要是2023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养老金计发基数的提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
一,2023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18条明确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会根据职工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从2005年到2022年,我们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经历了18年连续调整,相信今年也不会例外。2023年养老金调整受益的老人,主要是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待遇的老人。
1~3季度,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增长了5.1%,消费者价格指数增长了2.0%。刚刚过去的10月份,我们的广义货币(M2)增长了11.8%。
从以上客观因素来讲,2023年养老金会继续增长的。
不过,2015年以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总体水平是呈下降趋势的。养老金调整幅度由2015年的10%下降至2022年的4%,近三年来的调整幅度分别是5%、4.5%和4%。根据物价和工资增长情况,预计2023年的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会在3%~4%之间。
二,2023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养老金计发基数,最终的目标是要过渡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3季度我国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为15678元,占全部可支配收入的56.7%,同比增长了5.1%。预计明年全国各地的社会平均工资会在4%~8%的速度增长。
不过,相应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要综合考虑到养老金的增长速度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2021年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9.7%,城镇私营单位工资增长8.9%。但是我们的养老金计发基数,2022年的平均增长速度只有4%~6%,不过上海达到了10.2%。
总体来说,明年各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增长速度预计会在3%~6%左右。
养老金计发基数提高受益的老人,是2023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退休人员,正好跟养老金调整的受益人员实现无缝衔接。
三,丧葬补助金。
从2021年9月份开始,人社部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轿枯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在全国统一了有关的遗属待遇标准。
有关丧葬补助金标准,是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计算。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字,2022年1~3季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482元,同比增长4.3%。按照这一趋势,明年的有关待遇情况肯定会继续增长。受益的人群实际上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去世人员的遗属,这项待遇能够用于闭饥洞减轻他们安葬老人时的家庭负担。
第四,抚恤金待遇。
抚恤金待遇也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规定的,同样也是跟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会跟丧葬补助金同比例增长。
这一部分待遇主要是帮助参保人的遗属,尽快适应参保人去世后的生活。退休职工能够领取到的最高待遇是9~24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地方能达到十五六万元呢。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及其遗属的合法权益,依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
第三条遗属待遇为一次性待遇,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第四条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第五条抚恤金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肢则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二)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本条所述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计算到月。
第六条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
第七条在职参保人员死亡的遗属待遇领取地为其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含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由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并支付遗属待遇。退休人员死亡的遗属待遇领取地为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第八条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同时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条件的,由其遗属选择其中一种领取。已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并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死亡的,其遗属不再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
第九条参保人员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以人民法院宣告的死亡日期作为其死亡时间,其遗属可以领取遗属待遇。被宣告死亡参保人员再次出现的,已领取的遗属待遇应予退还。
第十条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对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至本办法施行前死亡参保人员的遗属尚未享受遗属待遇的,由各省妥善予以处理。
3. 云南省昆明市社保退休金今年加多少
云南省昆明市社保退休金加多少,主要看个人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基数高低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 昆明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定额调整:每人每月上调59.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5. 今年养老金如何调整
(一)定额调整。每名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8元。
(二)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0.6元/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7元/月。
(三)适度倾斜。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年满70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岁不满9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6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100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至六类地区分别增加8.50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范围,按原有关规定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截至2022年1月1日,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被采取留置措施、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按国家和四川省规定核定数据为准,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退休人员的工作年限,以退休时核定的工作年限为准。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按实际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基本养老金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待遇调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落实并由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单位代发的,由原单位暂行调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结算。
现在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
基础养老金跟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纳敏辩。基础养老金等于[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实际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本人的实际缴费指数,实际上类似于本人的平均缴费档次。缴费指数等于当年的缴费基数÷缴费当年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如果按照60%档次缴费,缴费指数就是0.6,如果30年始终是这样,那么平均缴费指数就是0.6。不过,很多地方是从实施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之后拿哪的缴费年限才开始计算缴费指数。
相应的缴费档次,大多数地方是60%~300%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像四川省过去还有40%的档次。
假设平均缴费档次是0.6,30年的话,实际上基础养老金可以领取24%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从2020年开始,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改为各省市人社厅统一公布的养老金计发基数。2020年四川省的洞缺养老金计发基数是7041元,这样基础养老金就是1689.84元。
6. 昆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22年
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自2022年1月1日起由每年100元调整为每年200元。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继续保留100元的缴费档次,由市、县人民政府全额代缴。 一、统计范围如下:
1、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
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2、城镇私营法人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二、社会平均工资统计口径如下: 1、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3、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4、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5、居民可支配收入等。 法律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的通知》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自2022年1月1日起由每年100元调整为每年200元。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继续保留100元的缴费档次,由市、县人民政府全额代缴。
7. 昆明市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告
昆明市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告
7月13日,云南省两厅公布《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人员范围是2021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相关法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惠及全省188.53万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定额调整指各类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金额的养老金,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倾斜调整体现重心关怀,主要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这一调整方法在实现退休人员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同时,能够适当调节退休人员收入差距,体现公平的同时,更加注重激励的原则。
此次按4%的比例调整后,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不同。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具体按以下相关法规办理: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一律增加20元。
(二)挂钩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
1.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5元。不满1年的部分,按1年计算。
2.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
(三)倾斜调整
(1)高龄老人倾斜:截至2021年12月年满70~79周岁,每月增加30元;80岁及以上,增加50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艰苦边远地区六类至一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分别增加30元、25元、20元、10元、5元和 2.5元。
企业退休转干部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平均水平。
8. 有关昆明养老保险(养老金计算公式)
你这个计算方法是很早以前的,现在的养老金==当地上年底职工月平均工资乘职工缴费年限(专视同+实际)+本人属账户储蓄额除以系数(系数有一个固定的表,60岁退休时为135)”。退休以后就能一直按月领取养老金,没有年限的限制,一直领到死亡当月!
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