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养老保险欠费是怎么回事
养老保险欠费是因为:可能是银行存款不足,没有及时扣费,欠款岁扰孝了,主要就是资金没扣成功。
一是已经缴费,但尚未进行分账处理,所以显示欠费。
二是信息延迟,缴纳和实际划款有时间差。
三是没有缴费,可以按照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和欠费核销三种办法处理。是原单位没有给你做减员。如果原单位不做减员新单位就无法给你做社保增员。这种情况可以先和原单位沟通,让原单位HR给你做减员,如果单位拒绝办理减员手续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个人持法院判决书或劳动部门的裁定书(判决书或裁定书上应有劳动关系解除条款),自行到社保柜台办理。
社保要如何缴纳
社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也可以由劳动者个人直接缴纳,但只能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补缴社保时间有限制吗?
没有时间限制,社保只要缴纳一定年限就可以。参保人员从参加社会李尺保险之日算起,就建立了个人缴费记录,那么中间有欠费的属期,补缴之后,个人缴费流水没有间断,个人缴费年限自然就连续计算了。
1、社保是算累计的。在累计满15年。年龄达退休要求,就不需要进行补缴;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2、如果单位没有乎稿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3、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B. 企业破产前欠缴纳养老保险多年,如何处理
按2001年1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内确了养老保险费核销政策:破产容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按有关规定在资产变现收入中予以清偿;清偿欠费确有困难的企业,其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包括长期挂账的欠费,除企业缴费中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核销。《通知》还提出,职工按规定的个人缴费比例补足个人账户资金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及时记录,职工的缴费年限予以承认。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国有企业破产前欠缴的养老保险有核销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是不是我现在把个人欠费补缴了就给我出具有关的证明(因为按国家政策,核销部分是不用我个人来缴费的,而且社保部门有义务给我出具相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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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在老家办理了个人身份交社保,原来欠缴的社保不缴不计核销不了怎么办
职工养老保险欠费,究竟该如何处理?
以单位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员,处理养老保险欠费有两种方式,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
第一种方式是完清欠费。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因职工退休、劳动关系转移等原因需办理人员减少业务时,应按规定完清减少该职工实际欠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职工实际欠缴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本人承担)。
第二种方式是养老保险欠费以不缴不计原则处理,其实缴月数以处理核销欠费后养老系统记载为准。
根据规定,对用人单位无力完清该职工实际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的,职工可自愿选择放弃在该单位欠费期间的养老保险权益。因此,职工可自愿选择放弃单位欠费期间的养老保险权益。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在市内流动就业,经用人单位申报,新就业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为其接续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不得因职工原工作单位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情形影响其在新就业地接续参保。
D. 养老保险欠费处理办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单位和职工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形成了养老保险应缴数额,因单位未能按时缴款而形成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处理养老保险欠费,按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和欠费核销三种办法办理。对于位或个人因某种原因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一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三)保险公司欠缴的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四)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