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广州排名前十的养老院有哪些老人住养老院要注意什么
广州养老院有一百多家,选养老院的话,要看他们的地理位置是不是交通方便啊,最好离家近一点,我家里也有长辈今年住了养老院,是通过安养帮网站找到的,在网站上集合了各种养老院,你打开他们的网站,通过网站就可以预约参观
附:2019年度广州市评定为五星级的养老机构名单
1、广州南沙区养老院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沙湾镇麒麟中心旁
2、保利安平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中科和禧会颐养中心 地址:黄埔区揽月路103号
3、广东百悦百泰养老投资有限公司番禺颐养中心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北工业路237号B栋
4、广州中远海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220号
5、广州康颐养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西路333号、自编A10号
6、广州市番禺区沙湾敬老中心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桃园路2号
7、广州市万颐养老院有限公司越秀棒棒街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棒棒街11-19号
8、广州市孝慈轩养老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12号之二
Ⅱ 广州市民政公办养老院一览表
1.万科·榕悦(滨江中分院),这个养老院的主要特色是坐落在珠江畔,有江景房环境好,而且他们是长者文化艺术生活中心,适合追求高品质老年生活的长者入住;
2.万科·榕悦(越秀公园分院),这家养老院在越秀公园北门对面,花果山上,环境也是很惬意的;
3.智汇坊社区长者照料中心(万科城市花园店),这个属于社区嵌入式长者照料中心,向长者提供一碗汤距离的全托养老护理。
公办的有广州市老人院、番禺区社会福利院、广州市东山福利院、广州市黄埔区老人院等,民营的有广州市颐寿宽悉养老院、泰康之家粤园。1、广州南沙区养老院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沙湾镇麒麟中心旁
2、保利安平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中科和禧会颐养中心地址:黄埔区揽月路103号
3、广东百悦百泰养老投资有限公司番禺颐养中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北工业路237号B栋
4、广州中远海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220号
5、广州康颐养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西路333号、自编A10号
6、广州市番禺区沙湾敬老中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桃园路2号
7、广州市万颐养老院有限公司越秀棒棒街分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棒棒街11-19号
8、广州市孝慈轩养老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12号之二
综上问题所述,广州的公办养老院还是很多的,例如广州市老人院、番禺区社会福利院等等,都是很好的养老院,建议谈郑子女对老人多加照顾。
法律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养老机构包括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第四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慎侍乎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第五条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维护养老机构正常服务秩序。
Ⅲ 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
1、上门服务。上门服务指的是照护人员亲自去老人家里提供生活照护一类的服务。服务的老年人大部分都是行动不方便,无法自理,失智老人等。一般来说,上门服务的照护人员可以按照老年人的要求,决定是全天上门服务还是白天的上门服务;
2、 日间照料。日间照料指的是照护那些白天子女需要上班没有时间照顾老人,而老年人无法自理或者自理有困难,需要在白天提供照护服务。提供日间照料分为多种形式,有些需要上门一对一单独服务,而有些社区或者养老机构则会开展类似日间照料中心,将那些需要白天需要照护的老人聚集在一起,集中提供生活照护或者医疗康复等日间服务。
3、定制服务。定制服务指的是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往往会有不同的需求,根据不同需求而提供的定制服务是非常有必要的。比如:有些老年人生活无法自理,无法自己洗澡,就可以专门定制上门洗浴服务;如果家中没有人做饭,可以专门提供做饭服务,有很多社区的“长者食堂”也可以提供这种服务;家中老年人孤单,没有倾诉对象,就可以提供心理关爱服务。
4、子女照料,除了以上这些内容之外,如果子女有时间,可以选择照顾老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制定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Ⅳ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是什么
服务项目如下:
1、生活照料服务:
(1)助餐服务:洗、煮饭菜应干净、卫生,无焦糊;尊重老年人的饮食生活习惯;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助餐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助餐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送餐上门应及时,有必要的保温、保鲜设备。
(2)起居服务:协助穿脱衣服和入厕方法得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衣物整理放置有序;定时为卧床老年人翻身,无褥疮。
(3)助浴服务: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助浴过程应有家属或助老员在场;上门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情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和浴室内通风。
(4)卫生清理服务:协助刷牙、洗脸、洗脚、按摩动作适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做到老人容貌整洁、衣着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定期清洗、更换床单和衣物,无脏污;定时打扫室内外卫生,做到清洁、干净。
(5)代办服务:代换煤气、代办各种手续、代缴各种费用等,应按照老人的要求及时办理。
2、医疗保健服务:
(1)预防保健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方案,预防方案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老年人掌握预防老年病的基本知识并进行基础性的防治。
(2)医疗协助服务:应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监督老年人按时服药,或陪同就医;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应能正确测量血压、体温等。
(3)康复护理服务:指导老年人正确执行医嘱,协助老年人正确使用康复、保健仪器。
(4)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及会议报告或老年学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
(5)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
3、家政服务:
(1)安装维修家具、家电:门窗、纱窗,热水器、净水器、洗衣机、电脑、灯具等安装维修,应按老年人要求进行,维(装)修后无安全隐患,能正常使用。
(2)清洗服务:清洗换气扇、油烟机、煤气灶类应做到清洗干净、卫生,符合老年人要求。
(3)疏通服务:水池、浴缸、座便器、蹲坑、地漏疏通等应按照老年人要求进行疏通,疏通后能正常使用。
(4)其他家政类服务。
4、紧急救助服务:
呼叫器、求助门铃、远红外感应器等安全防护器材应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完好率达100%;其功能应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
5、精神慰藉服务:
(1)精神支持服务:读报,耐心倾听,能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
(2)心理疏导服务:掌握老年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能够观察老年人的情绪变化,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3)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
基本原则如下:
(一)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创新机制,以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的项目,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支持,并逐步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立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改进购买服务的方式方法。
(二)坚持政府引导,培育市场主体。政府要加强对购买养老服务的组织领导、制度设计、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将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与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相结合,与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相结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
(三)坚持规范操作,注重绩效评估。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以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资质审核、组织采购、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绩效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有序开展工作。
加强绩效管理,建立评估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体制创新,完善政策体系,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完善和相互衔接,推进事分开、政社分开,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推进管办分离,放开市场准入。
凡社会能够提供的养老服务,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尽快形成各方衔接配套、操作性强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Ⅳ 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
社区养老,养老方式之一。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主要内容是举办养老、敬老、托老福利机构;设立老人购物中心和服务中心;开设老人餐桌和老人食堂;建立老年医疗保健机构;建立老年活动中心;设立老年婚介所;开办老年学校;设立老年人才市场;开展老人法律援助、庇护服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第四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