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教师的养老保险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教师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
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承担缴费。
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承担缴费。
教师五险一金比例规定:
1、一般来说,公办老师属于正规国家事业编制,属于全额拨款的教育单位,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所以只有四险一金;民办学校的老师是合同制的,需要缴纳五险一金。
2、教师缴纳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有个人参与缴纳的险种有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保项目,以及公积金。
3、至于教师五险一金怎么算,这个也分公办跟民办教师,一般民办教师缴纳五险一金的标准跟当地企业职工缴纳的标准一样,可以去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4、“五险”方面,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一金”方面,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在5%—12%之间,单位和个人公积金缴纳比例保持一致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② 养老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社会保险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三条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