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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养老权利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2-08 12:06:58

『壹』 养老包括哪些内容

1.基本养老保险,又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
2.按照《社会保险法》第2章内容,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职工养老保险是指上班族交的养老保险,通常由企业、单位进行代扣,然后由财务部门统一上交给社保部门。个人的缴纳比例是8%,单位的缴纳比例为13%。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8个档次。城镇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参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600元12个档次。两类参保人员均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费档次确定后,一次性缴纳。
4.自由职业者或者无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纳的金额按档次进行,不同档次缴费不同,以后领取的养老金也是不同的,缴纳人可自由选择档次缴费,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5.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并且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贰』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有哪些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叁』 我国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条: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至三百七十一条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如老年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是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养老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而制定的。

『肆』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一条 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第四条 国家保护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
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对老年事业的投入,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
老年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具
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条 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
障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第七条 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青少年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应
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提倡义务为老年人服务。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九条 老年人应当遵纪守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伍』 有养老金是什么权

1、友扮圆老人领取退休金是公民在行使社会保障权利。
2、社会保障权又称福利权,即公民要求国家通过立法来承担和增进全体国民的基本生活水准的权利。具体而言,即政府和社会应保障个人和家庭在遭受工伤、职业病、失业、疾病和老年时期维持一定的固定收入并获得其他各种补助。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好塌障法》的相关规定,公民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公民的社会保障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城镇离退休人员有权按时足缺碧额领取养老金,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农村孤寡老人可以享受“五保”供养;生活特别困难的老人可以享受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或困难救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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