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退休到哪个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 退休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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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分两种情况,一是有用人单位的职工由单位在达到退休条件当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二是社会失业人员在达到退休条件前三个月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区的退管机构申请、办理。
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办理退休所需资料:
1、退休申请书(A4白纸手写,并在名字处按手印);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如属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
3、申报人户口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包括户主页面和本人信息页)
4、申报人在当地国有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邮政储蓄开立的个人存折(不受理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用于办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
6、养老保险手册(如属一次性在我中心补缴完养老保险的可不用);
7、养老保险需交至申报退休的当月;
8、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手册;
9、申报人填写《职工退休核准(审批)表》。(在人才大厦一楼社保窗口领取)
10、有副高级其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及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11、军转干部需提供转业证明及转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3. 退休工资由哪个部门计算
退休工资是由各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来进行核算的,具体核算是根据养老保险的缴费年数和其他规定来计算的。我国已经全面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单位会帮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员工的退休工资均有社保中心计算和支付。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追加养老金和生活补贴三部分组成,从职工本人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次月起按月支付。
第二十一条基础养老金根据职工缴费年限按下列比例计发:
(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年及其以上的退职职工,按本人退职时本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五计发;
(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退休职工,按本人退休时本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计发;
(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及其以上的退休职工,按本人退休时本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计发;
(四)本条例施行前被授予省级及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退休、退职职工,退休、退职时仍保持荣誉称号的,按本人退休、退职时本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九增发。
第四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当逐步实行全市统一提取基数和比例,统一核算、管理,统一使用调剂金和积累金。
(3)办退休养老金在什么部门扩展阅读:
《郑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基本养老金从职工退休、退职后下一年起,每年七月一日按本市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增长率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七十五进行调整。本市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作调整。本条例施行前,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的职工,原计发办法不变,每年可按前款规定调整退休费和退职费。
第二十六条退休、退职职工死亡的,其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和办法支付。
第二十七条社会保险机构应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退职人员按时、足额支付基本养老待遇。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同级财政予以支持。尚未列入社会保险项目的医疗费及其他养老保险费用,由原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
4. 退休工资发放归哪个部门管理
退休金归社保部门管理,如果您的退休工资没有增加,请电话询问您原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携带您的身份证件到社保窗口进行咨询。
5. 如何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去哪里需要什么证件
去所在地社保局办理。
一、所需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通存通兑个人活期存折首页复印件。
3、《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一式两份)。
4、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社保局递交申报材料,社保局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2、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备存,另一份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后由我局备存。
3、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5)办退休养老金在什么部门扩展阅读: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同、缴费档次不同,领取标准也不同。
1、缴费满15年的: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2、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养老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原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的,退休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3、缴费不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若不愿继续缴费的,不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6. 办理退休手续在哪个部门办理
如果职工是随单位参保,退休手续就由单位办理。 如果是以个人身份参保,您可携带身份证件到社保服务窗口办理,也可通过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
办理退休手续办理部门: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一、退休证办理如下:
1、省直单位:由所在单位人事处出具介绍信,写明领取人姓名、领取退休证的数量,到省退管办领取。
2、市县(区)单位:由市、县(区)级人事退管部门出具介绍信,写明购买单位名称、购买代办人姓名、购买退休证的数量,到省公务员局发行组购买。退休干部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到当地人事退管部门领取。
二、办理退休一般所需资料:
(1)退休审批表和退休花名册;
(2)加盖公章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和花名册(无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消租圆型肢活就业人员到本人现居住社区盖章);
(3)退休人员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县人事劳动局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证明信;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3张一寸彩照;
(5)个人档案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手册。
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三、员工休产假要哪些手续?
请产假需要提供的资料:
1、判定性质的属性的资料:结婚证、生育证或者准生证(就是当地计生部门允许生育的备案资料)。
2、判定假期时间的资料:所有围绕生育前后的医学证明。包括产检、生育、出生证、终止妊娠和医生休息建议书等。
3、其他可能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体检证明等等。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拿塌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