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养老保险可以转给直系亲属吗
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待遇是不可以转移或继承的。参保人死亡,其亲属可以继承其账户余额并领取丧葬费和抚养恤金。
⑵ 养老保险可以转让自己家人吗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是不可以转给家人的。如果是商业保险,可以把受益人定为你的亲戚,那么他就可以把你账户里剩下的余额转换成年金按月领按年领都可以了,但是养老保险不能进行转移,保险金只能本人领取。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金不是社保,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单指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⑶ 老人过世之后养老金还可以领
【法律分析】:养老金分为两个账户: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是分开的,通常老人去世后养老金 就不可以领取了。也就是说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由法定继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继承人只能领取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如果继续领取而没有上报死亡,兄塌就会形成骗取养老金的行为。但是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猛告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羡知圆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⑷ 退休前去世交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到时候到社保中心提取就可以了。可以领取丧葬费4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年迈父母,有每月的补助。
退休前死亡的继承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
亡者最后1个缴费单位携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居委会出具的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2份;
6)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2、核对及领取
社保险经办机构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继承手续,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由缴费单位携此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并出具《财务收据》至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办理领取手续。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1、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保人员在职死亡的,应由法定继承人提供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关系证明资料(如户口簿、结婚证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即时办结。
⑸ 亲人去世,养老保险和社保如何处理
养老保险是一种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模式
我们缴纳养老保险,相应的费用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的。每年会根据国家统一公布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利息。2016年以来有人社部和财政部统一公布相应的记账利率,高达7%~8%以上。从这个角度讲,养老金可比个人理财要强得多。
毕竟在企业参加社保的情况下,职工缴纳的部分就是缴费基数的8%,相当于自己给自己存钱了,还有这样高的记账利率非常划算。
养老金个人账户什么时候可以领取?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只有三种情况可以领取个人账户。第一,是到达退休年龄按照计发月数按月领取;第二,参保人死亡时可以由继承人一次性继承;第三,参保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可以在离境时或者离境后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这种情况相当于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肯定不会亏本。有的职工还惦记企业负担部分,但是我们要记住企业缴纳社保并不是跟职工有关系的,而是跟法律要求有关系,所以不给职工返还也是应当的。
不过,如果是没有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或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按照20%的缴费比例自己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记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仍然是缴费基数的8%,因此有可能亏本。
(二)统筹账户,主要是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每年增加的各项养老金部分、退休职工的各种补贴补助、养老金领取完毕后的个人账户,以及去世职工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统筹账户里的钱,并不仅仅是企业缴纳的单位缴费基数的16%部分,还包括大量的国家补贴等。2017年各级财政补贴养老保险基金高达8004亿元,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养老保险基金补贴就达到亿元。另外还有历年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利息等等,2019年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高达50869亿元。
关于因病非因工去世职工的待遇,实际上最初源于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最初国家规定因病非因工去世的职工丧葬补助费是两个月的企业平均工资,一次性救济金的标准是根据供养亲属的不同,发放6~12个月的本人工资或养老金。
经历了七十多年的变迁,相应的待遇一直保留了下来。1969年劳动保险制度已经终止,但是相应的福利待遇有用人单位承担,毕竟当时都是国有集体企业不存在倒闭的可能。1986年我国开始重新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但是相应的待遇都是沿承下来了。
相对而言,各地的标准产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说关于丧葬费山东省是1000元,陕西省是1500元,重庆市是20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上海、福建、天津等一些地区则是2~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一次性救济金,北京市是20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山东省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河北省是最高20个月的省平养老金,宁夏自治区是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另外,山东、上海、陕西等一些地区还有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目前只有300~500元每月的标准,但也是一份待遇啊。
所以,参加养老保险国家的各项待遇是非常优厚的,基本上可以说95%的人不会吃亏。还是建议年轻人好好思考一下,趁年轻参加养老保险更划算。
⑹ 刚退休,领了两个月养老金,人却突然去世了,剩下的养老金该怎么办
已经交的钱会被家属继承,还可以领到一笔抚恤金。如果养老金在两个月内突然去世,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将无法交付,因此可以依法继承个人账户中的钱以及丧葬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