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律规定子女赡养父母时,子女需要多大开始
子女赡养义务开始的时间,其实法律中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一般在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的时候,那么就差不多应该进行赡养了,而要是在六十岁之前就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就需要提前开始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分析
子女赡养父母既是伦理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因此子女必须赡养父母。法律上是从六十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六十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如果子女以任何借口不支付抚养费用的,老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赡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B. 儿女什么时候给父母赡养费
法律分析:只要是父母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收入的,或是生活困难时,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一般是男的年满六十周岁年以上、女的55岁以上,也就是退休的时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C. 多少岁开始给赡养费
子女向父母支付赡养费一般应有两个条件:A、父母已满60周岁。B、父母经济困难。对于经济不困难的父母,其子女亦应当履行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法定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不与老年人一同居住的子女,应当定期回家看望老年人。
赡养橘伏人应当履行对老年圆橘携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伍者老年人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