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种养老方式最好
去养老院吧或者结交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一块组团养老
2. 哪种养老方式比较好
最常见的三种养老模式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居家、社区和互助式养老,推进医养结合,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未来中国老人90%是居家养老,7%是社区养老,3%是机构养老,中国式养老模式是90+7+3。”中国老年保健协会会长、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卫学院院长刘远立说。
目前来看,养老模式主要有三种类型,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居家养老,说白了就是在家里接受养老服务;而机构养老就是常见的养老院之类的机构;社区养老,就是以小区为主要的提供服务场所。
居家养老是现在大多数老人的第一选择,所以才有老人90%是居家养老,这个基数之大跟很多因素有关。
首先,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不可能有足够的社会资源和国家能力来支撑如此庞大的养老压力。这就注定大多数人口要依靠家庭养老。
其次,中国的传统养老观念决定了,大多数子女和老人不太能接受把老人送进养老机构,这意味着不孝。在数千年“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下,健康老人不愿意换地方也不愿意做大量投资,大部分都在家里养老。或许观念是需要改变的,但是在国内现有条件下,养老地产的发展会受到传统观念的很大制约。
最后,机构养老收费高,并非一般家庭所能承受。当下一些机构养老主要针对那些具备经济实力的家庭,除了普遍收费较高外,服务也并不一定能得到大多数老人的满意。
但并非因为这种现状就意味着家庭的居家养老会可持续,毕竟居家养老尚处于优质养老的初步阶段。一是家庭规模小型化,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执行,传统的大家庭结构逐渐破裂,子女负担大;二是家庭养老照料主体缺失。目前,我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农村留守老人占农村老年人口37%,家庭照料丧失了核心主体;三是现行家庭养老模式缺乏关怀。随着空巢家庭的增加,传统价值观念受冲击,独生子女成为家庭中心,造成了家庭代际伦理上的缺失,忽视了对老人精神上的关怀。这是教育问题,更是历史问题。
所以,尽管现在大多数不得已选择居家养老,但养老如果想走向更加专业化、细致化必须引入社会力量。
机构养老是指由专门的养老机构(包括福利院、养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临终关怀医院等等)将老人集中起来,进行全方位的照顾。正规的养老机构,其日常管理均要严格。机构养老主要包括养老院或高端养老社区。机构养老是我国重要的养老模式之一,但不能满足众多其他需求的老年人群需要。
实际上,社区养老则集中了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势,或将成为未来养老模式的重要突破口。
社区养老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在为居家老人照料服务方面,又以上门服务为主,托老所服务为辅的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的养老模式。社区养老的特点在于: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和人士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社区养老不是家庭养老,而是社区中的在家养老,社区养老不是社会养老,而是将机构养老中的服务引入社区,实行社区的在家养老。它吸收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方式的优点和可操作性,把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最佳结合点集中在社区。是针对中国社会转型期在21世纪上半叶所面临的巨大老龄化问题所提出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
最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社区养老
安家融媒在前边说了,居家养老实际上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吸收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方式的优点和可操作性,把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最佳结合点集中在社区。既满足了传统的居家养老的情感和家庭需求,同时又得到了更加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所以,居家养老相对机构养老来说,也有投资少、成本低、见效快的特点,是养老模式的“第三种选择”,被称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相对于机构养老,更为适应我国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特征、满足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有助于他们安度晚年,也更为符合中国实际,符合大城市中心城区发展的社区为老服务的新路子。
社区服务或称社区养老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二是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社区养老服务完善与否决定着居家养老制度实施的成败。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内科及心脏中心主任霍勇说,在家庭养老基础上,社区提供互助式的帮扶。无论是社区养老还是居家养老,前提是基本社保托底、基本医疗覆盖。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要有不同的养老形式,应建立一套家庭、社会、机构养老的组合拳。
“居家、社区、机构当中,一个关键点可能是社区。”中国老年保健协会会长、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卫学院院长刘远立说。很多重病在养老院是解决不了的,必须把病人送到医院。与其到了养老院再转到医院,不如直接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完成转诊,医养结合的重点应该在社区。建立社区层面的医养结合专业服务体系,不仅可以将医护服务辐射到家庭,还可提供转诊服务。
3. 农村老人养老的方式有哪些
农村人养老的方式我认为有两种,第1种就是还能劳动的情况下,自己攒点养老钱,第2种方式就是靠自己的儿女来养老,因为他们没有退休金,
4. 目前养老服务方式有哪些分类,每种类型包括哪些具体方式
养老产业链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老年疗养,包括:老年康复医疗,保健医疗,养生保健等。
2、老年用品,包括代步车、老年手机、助听器等。
3、老年服务,包括生活料理、养老保险和心理辅导等。
4、养老地产,包括养老公寓和养老社区等。
5、老年文化,包括老年人的教育和精神文化生活等。
6、老年出行,包括老年旅游等。
7、老年餐饮。
5. 什么是养老模式,有几部分组成
1、家庭养老,即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主要由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对老年人提供赡养服务的养老模式。主要在以东方文化为底蕴的日本、新加坡等国家。这种模式适合不愿意脱离熟悉环境且子女有经济能力、闲暇时间、照顾精力和照顾意愿的老年人。
2、居家养老,即老人居住在家中,由社会来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欧美等发达国家占主要。该模式适合子女无暇照顾,有一定自理能力且不愿意离开原有熟悉环境的老年人。
3、机构养老,即将老人集中在专门的养老机构中养老的模式。主要有:养老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
4、其他养老模式。1)互助养老;2)以房养老;3)旅游养老;4)候鸟式养老;5)异地养老;6)乡村田园养老
(5)德阳家庭养老方式有哪些扩展阅读:
2017年28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提出,到2020年,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一)居家养老
和世界上任何国家一样,我国将以居家养老为主。但是,我国家庭规模小型化和“4-2-1”结构家庭日益增多,传统意义上的居家养老模式发生重大变化,需更多借助于社区服务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其中,长期照料、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老年护理服务蕴涵着巨大的社会需求。
优点:符合中国传统的养老习惯和观念,成本低。
问题:随着中国家庭人口模式的变化,子女少老人多已经成为严峻的现实;居家养老越来越困难。
(二)机构养老
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
优点:集中居住便于管理和服务。
问题:投资大,回收周期长,盈利困难;监管困难,对经营中发生在机构内的伤病、死亡等重大问题没有相应明确的解决办法,时有纠纷困扰经营者;服务人员培训难度大;入住者成本高,低收入家庭难以长期支撑;随着老年人的增多,养老机构明显供给不足。
(三)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相结合
是指在社区建立一个支持家庭养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由社区服务人员提供居家养老的服务,而不是由家庭成员所提供。提供“三助”“两托”“两咨询”服务:助餐、助理、助医;日托及全托服务;法律咨询和心理咨询等。
优点:符合政府养老产业政策,鼓励各种形式资本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符合大部分老人“养老不离家”的思想。
问题:资金和人员缺口大。投资回报率较低,后续支撑难度大;服务受众广,因而对服务品质和人员要求高,服务人员难以满足要求;社区养老功能不全、服务能力不强的现象也普遍存在。
(四)居家养老与社会服务相结合
由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负责运营,是一种居家养老服务提升模式。老人住在家中,由社会来提供养老服务。通过信息平台整合社会资源,根据老年人居住、需求等情况,打造综合服务型、护理康复型、嵌入照护型等各类功能型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流动健康服务车、紧急救援、家政服务指派、体检康复、送餐到家、上门家政等功能服务。
优点:居家养老能够充分整合利用家庭、社区资源,使养老成本大大降低。
6. .什么是家庭养老、集体养老和社会养老
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存在家庭养老、集体养老、社会养老三种方式。
(1)家庭养老。家庭养老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家庭或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等生活保障的养老方式。主要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我国有几千年文明的历史,尊老、爱老、敬老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家庭养老一直是我国农村养老的最主要方式,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约占整个养老保障的92%,并且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会占据主导地位。1996年10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老年人有被赡养的权利,从法律上确认了家庭养老的地位。
(2)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农村基层组织对“三无”老人,即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实行“五保”制度,即保吃、保住、保穿、保医和保葬。我国的五保制度,有的采取分散供养,即由村级组织负责,由邻里照顾;有的采用集中在养老院(敬老院)供养,将“五保”老人安排在乡镇或村养老院,统一安排吃、穿、住等生活需要,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照顾。前者,在我国目前有200多万人。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集体养老方式也在逐渐弱化,农村集体办敬老院的个数由1990年的27886个下降到1997年的16498个;到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保障部门由民政部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移交,受多种因素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出现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政府这项工作的进度有所放缓,认为我国目前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始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
(3)社会养老。农村社会养老是政府为保证广大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实施的养老保障制度。我国从1991年开始实行,但目前这种养老方式还不具有普遍性。24.如何建设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自从我国开始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一直比较重视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建设,从1991年开始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到2001年,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的乡镇达到2万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43.4%。具体情况见表3-1。
表3-1 全国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情况
以上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是民政部门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大量工作建立的。但1998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归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时,这些服务网络仍为民政部门进行民政事业的桥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遍布全国农村的网络体系,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也是从1998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出现停滞的重要原因之一。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负责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截至1997年底,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已达2005个,建立养老金保险代办点33140个,全国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的乡镇17935个,覆盖率达到40%以上,这是广大民政工作者深入农村联系群众取得的重要成果,也为当时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吸引了大量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由1992年的3500万人,增加到1997年的7452万人,增长了113%。但从1998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移交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以后,由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没有建立起开展这项工作的网络体系,使得农村社会养老工作出现下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由1998年的8025万人,下降到2002年的5462万人,减少了32%,既影响了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也使得国家对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进度有所放缓,从1999年开始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改革、规范,到2001年国家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整顿规范。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博士生导师曾毅教授指出:“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现在是处于停顿,现在所谓叫整顿改革,其实就是全部停下来了,我个人认为这个状况必须尽快的扭转,政府有这个责任把这个重要的事情继续往前推进,在90年代的时候是民政部搞这个事儿,现在把农村养老保障挪到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部没有网络,开展这个工作非常困难。”因此,要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继续往前推进,必须尽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服务网络。
如何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网络?是由劳动保障部负责建立,还是利用其他的网络?
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应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网络,可以充分发挥组织和引导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积极作用,便于国家制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和实施,减少没必要的枝节。但目前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需要国家一定的投入,才能使基本处于停顿状态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尽快得到扭转,需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做大量的工作。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到我国70%以上人口的养老问题,是一项庞大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国家投入一定的资金,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去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服务网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项伟业,对于中国来讲是一个非常重大的战略措施,可以说是构筑一道新的万里长城来防止中华民族在未来的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出现的老年危机。相对于巨大的社会效益,当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网络所付出的努力和国家的投资就显得微不足道。
7. 赡养方式有几种
赡养方式的确定,一方面应该有利于被赡养人的生活以及身心健康,但是另一方面也应该考虑赡养人的赡养能力。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三个方面。
赡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子女将老人安置在家中,自己照料。
2、子女将老人安置在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委托照料。
3、老人住在家中,有子女、保姆或社区服务者共同照料。
(7)德阳家庭养老方式有哪些扩展阅读: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